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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領補換查詢. 國民身分證領補換查詢「統一 ... 補換資料查詢。

戶政司 Q162. 人口統計開放資料哪裡找? ... 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非一站式通報服務).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search 搜尋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進階搜尋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本部簡介 職掌及組織 部長專區 施政計畫 內政概要 聯絡資訊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史料專區 主題政策 人民安心,簡政便民 國土永續,居住正義 公民參與,擁抱國際 訊息快遞 新聞發布 即時新聞澄清 行政公告 活動訊息 本部徵才 多媒體專區 主題服務 COVID-19防疫訊息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重要指標查詢 申辦表單 民政服務專區 戶政司 地政 國土專區 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 工程施工查核專區 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資訊專區 人事主題專區 政風專區 統計主題專區 法規及訴願 互動交流 RSS 1996 Facebook YouTube Flickr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民意信箱 熱門關鍵字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上方連結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民意信箱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電子報 RSS English 下方連結 網站安全政策 隱私權保護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上方連結 回首頁 網站導覽 民意信箱 雙語詞彙 常見問答 電子報 RSS English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本部簡介 職掌及組織 部長專區 施政計畫 內政概要 聯絡資訊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史料專區 主題政策 人民安心,簡政便民 國土永續,居住正義 公民參與,擁抱國際 訊息快遞 新聞發布 即時新聞澄清 行政公告 活動訊息 本部徵才 多媒體專區 主題服務 COVID-19防疫訊息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重要指標查詢 申辦表單 民政服務專區 戶政司 地政 國土專區 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 工程施工查核專區 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資訊專區 人事主題專區 政風專區 統計主題專區 法規及訴願 互動交流 RSS 1996 Facebook YouTube Flickr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民意信箱 搜尋 search 搜尋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進階搜尋 熱門關鍵字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政策宣導訊息快遞好康報報快捷服務視覺化統計社群動態相關連結 分眾導覽一般民眾政府機關企業法人ForeignNationals::: 常見問答 關於1996 熱門問答 全部 民政 戶政 合作及人民團體 地政 資訊 警政 營建 消防救災 役政 移民 其他::: 首頁 互動交流 常見問答 戶政 戶政_ 網頁功能 [開啟新連結]列印內容 單元查詢 主題: 內容: 送出查詢 清除 全部 民政 戶政 合作及人民團體 地政 資訊 警政 營建 消防救災 役政 移民 其他 戶政司 Q151.國民身分證領補換查詢 國民身分證領補換查詢「統一編號」及「發證日期」為必輸入欄位,「發證地點」及「領補換類別」可擇一輸入,「圖形碼」欄依圖形驗證所顯示之驗證碼輸入字元。

戶政司 Q152.辦理人別確認條件、應備文件? "什麼是人別確認? 就是由戶政事務所人員就首次申請護照者本人之國民身分證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國民身分證照片影像等〉與護照申請書所填具之相關資料加以核對,經比對無誤後,再就申請人本人與普通護照申請書所黏貼照片、國民身分證照片影像,進行人貌核對,確認的確為本人後,戶所人員即在申請書上加蓋章戳以為證明,民眾就可持蓋有章戳之申請書,委託他人或旅行社申請護照。

要怎麼申請? 一、受理對象: 103年7月1日起,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可至任ㄧ戶政事務所辦理。

二、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照片2張。

→晶片護照相片規格詳如 http://www.boca.gov.tw/public/Attachment/10301131145.pdf 3.身分證正本〈僅供繳驗,驗畢退還〉 (1)成年者: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2)14歲以上未成年者:本人及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

(3)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繳交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並須由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辦理。

特別注意事項: 1.有效期限:護照申請書經戶政事務所人別確認者,須於6個月內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以下稱四辦〉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重新辦理「人別確認」。

2.急件申請:申請人急須出國,建議逕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四辦申請。

" 戶政司 Q153.出生登記或死亡登記同時申請通報勞保局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民眾於戶所辦理出生登記或死亡登記同時申請通報勞保局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若要查詢進度,請民眾可透過下列管道查詢: (1)來電勞保局查詢。

(2)至本局總局及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

(3)持有自然人憑證者,可利用本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https://edesk.bli.gov.tw/na/)查詢。

戶政司 Q154.自107年7月16日起開放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及要件? 一、項目: (一)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離婚成立或裁判離婚確定之離婚登記: 1.申請人:離婚當事人之一方。

2.資格條件:雙方當事人均須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且離婚須經我國法院調、和解或裁判程序。

3.申請期間:案件確定後30日內。

4.備註:如經法院同時酌定未成年子女親權之歸屬,另請於30日內由親權行使人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二)在國內死亡之死亡登記: 1.申請人:死亡者之親屬、配偶或同戶內人口。

2.資格條件:死亡者在國內死亡,且須非為戶長。

3.申請期間:死亡者死亡之事實發生後30日內。

(三)經我國法院為死亡宣告之死亡宣告登記: 1.申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之人。

2.資格條件:經我國法院為死亡宣告,且須非為戶長。

3.申請期間:死亡者受死亡宣告確定後30日內。

(四)出生地登記: 1.申請人:本人。

2.資格條件:在國內現有戶籍,且出生地欄位為空白者。

3.申請期間:隨時。

(五)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監護登記: 1.申請人:以監護人為申請人。

若監護人超過一人,由其中一位代表申請。

2.資格條件:監護人及受監護人均需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且監護須經我國法院調、和解或裁判程序。

3.申請期間:案件確定後30日或監護宣告生效後30日內。

(六)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輔助登記: 1.申請人:需為輔助人或受輔助人,若輔助人超過一人,由其中一位代表申請, 2.資格條件:輔助人及受輔助人均需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且輔助須經我國法院調、和解或裁判程序。

3.申請期間:案件確定後30日或輔助宣告生效後30日內。

(七)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1.申請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之一方。

2.資格條件:未成年子女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人均需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且未成年子女及權利義務行使負擔須經我國法院調、和解或裁判程序。

3.申請期間:案件確定後30日內。

(八)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登記: 1.申請人:收養人或養父母。

2.資格條件:被收養人及養父養母均需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且收養須經我國法院調、和解或裁判程序。

3.申請期間:案件確定後30日內。

(九)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及回復本姓登記: 1.申請人:收養人或養父母。

2.資格條件:被收養人及養父養母均需為在臺現有戶籍之國人,且終止收養須經我國法院調、和解或裁判程序。

3.申請期間:案件確定後30日內。

(十)出境遷出登記: 1.申請人:本人或戶長。

2.資格條件:當事人若為戶長,必須為單獨生活戶(無換戶長議題;惟若全戶皆已出境或辦理遷出後戶內僅餘1人為當然戶長者,得以戶長辦理全戶或戶長本人之出境遷出登記)。

3.申請期間:持我國護照或外國護照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遷出登記;出境未滿2年,亦得依當事人出境之事實辦理遷出登記。

二、應備證件:自然人憑證 三、申請路徑: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服務╱線上申辦戶籍登記(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834) 四、注意事項: 1.線上申辦戶籍登記事項如須由戶政事務所依據相關機關通報之資料為依據者(如法院調解、和解、裁判案件及死亡資料),須等到戶政事務所接獲相關通報資料並經查證無誤後始完成受理。

2.線上申辦戶籍登記完成後,請擇日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

3.戶所完成案件處理時,將以E-mail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亦可使用「線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功能查詢辦理進度。

4.如已逾法定辦理期間者,請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戶政司 Q155.自107年7月16日起辦理出生及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勞保局申請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及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 一、辦理出生登記,可同時通報勞保局申請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 1.申請人: 被保險人本人。

被保險人可檢具委託書(含被保險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委託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2.資格條件:依勞保局規定。

3.查詢處理進度: 上班時間8:30-17:30 電洽 (1)勞保:(02)23961266轉分機2866 (2)國保:(02)23961266轉分機6011 4.帳戶: 申請人(被保險人)本人在國內金融機構之存簿帳戶。

5.其他申請管道: 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可另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li.gov.tw/)首頁/業務專區/勞工保險專區(國保為國民年金專區)下載申請書並於填妥後郵寄獲或送至勞保局;或持自然人憑證,透過勞保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申請。

二、辦理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勞保局申請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 1.申請資格: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得請領喪葬津貼。

2.給付標準:依勞保局規定。

3.查詢處理進度: 上班時間8:30-17:30 (1)電洽(02)23961266轉分機2263 (2)勞保局總局及各地辦事處。

4.帳戶: 申請人(被保險人)本人在國內金融機構之存簿帳戶。

5.其他申請管道: 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直接下載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或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索取),並於填妥後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申請;或利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申請。

戶政司 Q156.梅花卡高級專業人才歸化程序 自107年10月1日起取得梅花卡的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無須檢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推薦理由書,由內政部函詢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否同意推薦,如經同意,免提「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審查會」審查其資格。

戶政司 Q157.新身分證規劃 (一)蘇院長上任之後,對於新版身分證之規劃尚未有最後裁示;另賴前院長任期內亦未有相關確定之裁示。

(二)查過去兩蔣時代發行之4版身分證其底圖均未印有國旗,次查底圖印有國旗之身分證為李前總統及陳前總統時期發行之身分證。

(三)比較其他國家情況,如美、日二國並無身分證之發行;另多數國家僅印國徽(例如大陸地區)。

(四)有關新身分證作業目前尚在廣徵民意,後續會將各界意見納入,通盤考量、研議辦理。

戶政司 Q158.電子戶籍謄本申請理由 民眾於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時,若無適當之申請理由項目,請民眾勾選「其他」選項即可。

戶政司 Q159.出生地為國外、新彊、西藏者,首次申辦或換領辦台胞證須檢附歸化許可證書,如已遺失者應如何辦理換發?如為89年以前取得國籍者應如何辦理? 一、依國籍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歸化、喪失、回復國籍許可證書汙損或滅失者,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申請換發或補發。

」爰如當事人確為歸化我國國籍且歸化許可證書已滅失者,得至國內住所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歸化許可證書。

二、另依18年2月5日國籍法第2條規定,為我國國人之妻者,取得我國國籍。

爰如於89年2月9日修正公布前取得我國國籍之國人配偶,並無核發歸化許可證書,僅得請當事人至現住所地戶政事務所協助調閱當時同意申請取得我國國籍之書函或一覽表,如現住所地戶所無法調閱,則須回到當時申請取得我國國籍之縣市政府或戶政事務所調閱。

三、倘當事人為出生於海外之固有國籍國人,則不會有取得國籍書函或一覽表,亦不會有歸化國籍許可證書,爰建議當事人先至戶政事務所查詢戶籍資料確認其國人身分取得之方式,如確為取得國籍或歸化國籍者,再依前揭方式申請相關文件。

戶政司 Q160.電子戶籍謄本驗證 辦理電子戶籍謄本驗證時,若欲瀏覽明文資料,請於畫面「欲檢視詳細內容請使用滑鼠左鍵點選瀏覽明文資料」,出現「驗證自然人憑證」之對畫方塊,請驗證人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自然人憑證IC卡密碼,按「確定」,始可進行瀏覽明文。

戶政司 Q161.國民身分證變更查詢 自108年6月22日起若需查詢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是否變更過,須經過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

戶政司 Q162.人口統計開放資料哪裡找? 為利政府機關統計資料流通共享,提升政府開放資料品質,本部戶政司目前已開放各村(里)戶籍人口統計月報表、各村里教育程度、各鄉鎮市區人口密度及村里戶數、單一年齡等82項資料集,並公布於內政資料開放平臺(https://data.moi.gov.tw/MoiOD/default/Index.aspx),其中63項資料集建置API介接服務,免費提供各界查詢、下載及應用。

戶政司 Q163.本部姓名統計分析專書內容有哪些? 姓名統計分析專書從民國94年、96年、99年起每2年出版1次,內容主要包括提要分析及統計報表2大部分,其中提要分析包括法令規定、姓氏分析、名字分析、姓名分析及歷年姓名實務比較,最新1次的資料是以107年6月30日戶籍登記資料為準,專書電子檔公布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documents/html/5/2/popudata-quart-pub.html),該書於107年新增QRcode電子書下載功能,民眾可利用手機等行動載體隨時掃描下載運用。

戶政司 Q164.內政部有舉辦單身聯誼活動嗎? 一、配合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之「提升婚姻機會」,本部今(110)年12月至明(111)年3月規劃於全國北、中、南、東等4區辦理13梯次「愛在有你的城市」單身聯誼活動,計有9梯次1日遊活動及4梯次2日遊活動,詳情請上內政部幸福小站(https://sweethome.moi.gov.tw)及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參閱。

二、另本部辦理之單身聯誼活動外,為方便民眾查悉各政府機關辦理單身聯誼活動資訊,業蒐集各中央及地方機關辦理相關活動之資訊,請由內政部幸福小站-活動訊息及花絮-聯誼資訊-各機關(單位)單身聯誼活動資訊之「110年度各機關辦理單身聯誼活動資訊」連結前往(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676)。

戶政司 Q165.如欲申請換、補發國籍許可證書,應如何辦理? 一、依據國籍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歸化、喪失、回復國籍許可證書汙損或滅失者,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申請換發或補發。

二、當事人應提憑文件如下: 1、換發或補發申請書: (1)國內申請者,由戶政事務所列印申請書,經申請人確認無誤後簽章。

(2)國外申請者,申請人須自行填寫申請書,並親自簽章。

(3)申請人尚未成年,須由父或母於申請書上簽章;如由父或母一方單獨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應提憑單獨行使之證明文件;如有監護人,應提憑監護之證明文件,由監護人簽名。

2、申請換發者,檢附污損之國籍許可證書正本。

3、相關戶籍或身分證明文件(如外僑居留證、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

4、未成年人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證明。

5、最近2年內所拍攝正面彩色脫帽相片1張(同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背面書寫姓名。

) 6、證書規費新臺幣1,000元(請以郵政匯票繳交,受款人:內政部)。

自國外申請者,證書規費每張收費美金45元(得以美金收費數額折算當地幣繳納)。

戶政司 Q166.大陸地區人民,想入中華民國國籍,應如何辦理? 一、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2條及第3條規定略以,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本條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亦適用之。

次按同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1項規定略以,本條例第3條所定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包括在國外出生,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但不包含旅居國外4年以上且取得當地國籍者。

另按戶籍法第15條規定:「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初設戶籍登記:…二、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或回復國籍後,經核准定居。

三、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核准定居。

」 二、大陸地區人民如欲取得臺灣地區人民身分,須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向本部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俟居留一定期間經該署核准定居後,再行辦理初設戶籍登記並請領國民身分證。

三、另如大陸地區人民已旅居國外4年以上且取得當地國籍者,已非屬兩岸條例所稱大陸地區人民,得認定為外國人,如欲申請我國國籍,可依國籍法規定申請歸化國籍。

戶政司 Q167.當事人原登記之印鑑,何種情形會當然廢止? 依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第10點第3項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登記之印鑑當然廢止: (一) 死亡或經死亡宣告。

(二) 經撤銷或喪失國籍。

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亦同。

(三) 遷出戶籍地。

但戶籍遷出國外或在已全面建置印鑑數位化系統之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之遷徙者,不在此限。

(四) 當事人指定之有效期限屆滿時。

戶政司 Q168.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服務(非一站式通報服務) 辦理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欲確認進度,撥打查詢語音系統需輸入案件編號,其案件編號顯示於收執聯上背面QRcode左下方的數字。

戶政司 Q169.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 有關辦理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若欲確認進度可撥打查詢電話,於語音系統輸入收執聯背面qrcode左下方的數字,即為案件編號。

戶政司 Q170.國民身分證掛失(免自然人憑證) 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免自然人憑證)之行動電話驗證欄位須輸入民眾的行動電話號碼,以利傳送驗證碼給民眾。

戶政司 Q171.國民身分證領補換查詢 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之國民身分證領補換查詢,按查詢後,因查詢畫面會停留在最下面,以致畫面出現空白,請民眾將畫面往上捲動,即可看到查詢結果。

戶政司 Q172.跨機關通報服務 具國軍身分者於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出生登記或死亡登記可同時申請相關補助費跨機關通報國防部。

戶政司 Q173.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 戶口名簿之戶號配賦為第1碼為英文,但也會有前面2碼是英文之情形,如(FO)、(El)等等,民眾於查詢時,若出現確認輸入資料是否正確之訊息,可請民眾改以前面2碼英文輸入。

戶政司 Q174.國民身分證撤銷掛失(免自然人憑證) 民眾以免自然人憑證撤銷國民身分證掛失,若密碼輸入錯誤3次,即會鎖住無法再辦理撤銷掛失作業,須請民眾電洽或臨櫃戶政事務所辦理撤銷掛失。

戶政司 Q175.國民身分證領補換查詢 民眾利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若查詢結果顯示「您所查詢的國民身分證字號xxxxxxxx已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原因的狀況會有當事人以辦理死亡(宣告)登記、喪失國籍等2種狀況。

但如要知道該張國民身分證之民眾屬那類狀況,因涉及當事人個資,爰無法提供。

戶政司 Q176.國民身分證掛失語音辨識系統 有關民眾使用語音辨識系統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請民眾只要說出「XX市(縣)XX區(鄉、鎮、市)」,例如「臺北市大安區」或「臺北大安」,系統方能辨識轉接,無須再加戶政事務所或辦公室。

戶政司 Q177.大宗戶籍謄本申請 民眾於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申請大宗戶籍謄本,若出現「無法連上這個網站」的訊息,請民眾先檢查防火牆設定是否有開通6443Port。

戶政司 Q178.印鑑登記申請書、印鑑變更登記申請書之「印鑑登記有效期限」是否為必填欄位? 依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以下簡稱作業規定)第4點規定:「當事人得於印鑑登記申請書、印鑑變更登記申請書及印鑑條上載明印鑑登記之有效期限。

戶政事務所於有效期限內核發之印鑑證明,其使用期限及效力由各需用機關(構)自行審認。

」因此,當事人申辦印鑑登記或印鑑變更登記時,得自行設定印鑑登記之有效期限。

復依作業規定第10點第3項第4款規定,當事人指定之有效期限屆滿時,原登記之印鑑當然廢止。

戶政司 Q179.未於法定期間內完成戶籍登記之罰鍰 戶籍法第48條及第79條規定,各項戶籍登記除出生登記至遲應於60日內申請,其餘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申請。

如未在前揭法定期間內申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處新臺幣300元以上900以下罰鍰;如經催告仍不為申請者,則處新臺幣900元罰鍰。

戶政司 Q180.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驗作業API介接服務 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驗作業API介接服務係提供公司企以工商憑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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