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但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間背書保證,不在此限。
本公司與其母公司或子公司間,或其子公司間之資金貸與,應提董事會決議,並得授權董事長對 ...
回首頁
‧加入最愛
‧RSS訂閱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英文法規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首頁/法規資訊
字級: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參考範例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103年02月2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3年2月21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030003162號函修正發布第8條、第10條、第11條、第13條、第14條條文,自發布日實施(中華民國103年3月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030003743號公告修正;並自發布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3年2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02601號函准予備查)
所有條文
第八條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應審慎評估並符合「公開發
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及公司所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
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與關係企業間之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應就下列事項進行詳細審查,且將
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
資金貸與須報經董事會決議後辦理,不得授權其
他人決定,背書保證則可經董事會依前項規定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
辦理,惟事後應報經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一、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之必要性及合理性。
因業務往來關係從事資金
貸與或背書保證者,應評估貸與金額或背書保證金額與業務往來金
額是否相當;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列舉得貸與資金之原因
及情形。
二、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對象之徵信及風險評估。
三、對公司營運風險、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之影響。
四、應否取得擔保品及擔保品之評估價值。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子公司依公開發
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為背書保證前,
應提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後始得辦理。
但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
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間背書保證,不在此限。
本公司與其母公司或子公司間,或其子公司間之資金貸與,應提董事會
決議,並得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於董事會決議之一定額度及不超
過一年之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者,其與關係企業間之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應
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
由列入董事會紀錄。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因有短期融通
資金之必要從事資金貸與者,融資金額不受貸與企業淨值百分之四十之
限制。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為
背書保證者,其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
但本公司直接及
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間為背書保證,不在此限。
對資金貸與或保證之事項應確實執行後續控管措施,如有債權逾期或發
生損失之虞時,應採行適當之保全措施,以保障公司權益。
查詢金管會(證期局)發布法規之附表或申請書格式,請至證期局網站查閱
本系統資料更新週期為三天,若要查詢最新法規,請點選即時法規訊息或至相關單位網站查閱。
本系統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提供
本網站內容非經提供單位正式書面授權,不得轉載。
延伸文章資訊
- 1法規名稱 -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但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間背書保證,不在此限。 本公司與其母公司或子公司間,或其子公司間之資金貸與,應提董事會決議,並得授權董事長對 ...
- 2「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問答集」 - 金管會
答: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擬將資金貸與他人或為他人背書保證者,該母. 公司應命子公司依本準則訂定相關作業程序,並應依所定作業程序辦. 理。該母公司並應將對子公司資金貸 ...
- 3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金額為0時,是否要建立備查簿? 答
子公司就前開稽核報告是否需要再陳送母公司? 答:依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41條第3款及第4款規定,子公司應將 ...
- 4東凌對母公司東凌-KY新增背書保證事宜| MoneyDJ理財網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924)東凌-KY-代子公司-東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 ...
- 5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準則所稱子公司及母公司,應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認定之。 ... 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訂定整體得為背書保證之總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