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扶養其他親屬免稅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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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請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及子女等3人之免稅額計255,000元,原查以其子女甲君及乙君等2人已由前配偶丙君申報扶養,乃予以剔除免稅額170,000元。

申請人 ...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 政府資訊公開 > 業務資訊查詢 > 其他 > 復查決定書資訊公告 > 綜合所得稅 >受扶養其他親屬免稅額 ::: 復查決定書資訊公告 綜合所得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業稅 貨物稅 菸酒稅 遺產稅 贈與稅 特種貨物與勞務稅 ::: X 轉寄好友 「*」為必填欄位 *寄件者(必填) *收件者(必填) *郵件內容(必填) *驗證碼(必填) 重新產生驗證碼 點擊驗證碼圖片可寄發驗證碼至信箱(另開新視窗) 受扶養其他親屬免稅額      1.申請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配偶、母親、子女及配偶之姪女等6人之免稅額計533,000元,原查以其配偶甲君之姪女乙君不符規定,乃剔除免稅額82,000元,申請人不服,申請復查。

【0501001】[ODT] 2.申請人辦理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配偶、及外甥女甲君等3人之免稅額計246,000元;另申報外甥女甲君之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04,000元。

原查以其外甥女已由父親乙君申報扶養,予以剔除免稅額82,000元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04,000元。

申請人不服,申請復查。

【0501002】[ODT] 3.申請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及子女等3人之免稅額計255,000元,原查以其子女甲君及乙君等2人已由前配偶丙君申報扶養,乃予以剔除免稅額170,000元。

申請人不服,申請復查。

【0501003】[ODT] 4.申請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父親甲君及2名女兒免稅額計340,000元,原查以申請人與前配偶乙君已於103年2月17日離婚,其女兒丙君及丁君等2人係由乙君實際扶養並已申報為扶養親屬,乃剔除渠2人免稅額170,000元。

申請人不服,申請復查。

【0501004】[ODT] 5.申請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母親及外甥女等4人之免稅額計369,000元,原查以外甥女甲君及乙君2人不符規定,予以剔除免稅額164,000元。

申請人不服,申請復查。

【0501005】[ODT]  6. 申請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配偶、兒子、祖母、父母親、岳母及姪子等10人之免稅額計新臺幣(下同)892,500元,原查以姪子A君、B君及C君等3人不符規定,予以剔除免稅額255,000元。

申請人不服,申請復查。

【0501006】 [ODT]  7. 申請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長子及次子等2人(下稱系爭親屬2人)之免稅額計新臺幣(下同)264,000元,原查以其系爭親屬2人,已由前配偶申報為扶養親屬,乃予以剔除渠等2人免稅額176,000元。

申請人不服,申請復查。

【0501007】 [ODT]  更新日期:109-10-22 關閉 公告訊息 重大政策 新聞稿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稅務行事曆 統一發票開獎(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告專區 機關介紹 關於本局 首長簡介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聯絡資訊 所屬單位 政府資訊公開 法定項目 業務資訊查詢 出版品 內部控制聲明書專區 服務園地 民意交流及FAQ 線上服務 申辦書表 全功能櫃檯 個人化資訊服務 檔案應用 下載專區 網站服務 主題專區 外僑專區 稅務專區 行政專區 分眾引導區 數位專區 相關連結 國內稅務機關連結 國外稅務機關連結 其他相關機關 其他施政主題 分稅導覽 綜所稅 營所稅 營業稅 遺產稅 贈與稅 菸酒稅 貨物稅 期交稅 證交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稅務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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