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最新消息 - Google Sites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轉知】111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54小時職前訓練) ... 桃園市110年度特教相關專業人員知能研習暨服務注意事項說明(場次三) SearchthissiteSkiptomaincontentSkiptonavigation最新消息【轉知】111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54小時職前訓練)若有研習相關問題,請洽承辦單位國教署相關專業服務中心:03667-6639#266(王小姐),212(蔡小姐)。

111國教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pdf111上半年專業團隊服務自我檢核問卷為了解各級學校執行概況,請各校承辦人於111年8月12日(星期五)前,上網填寫自我檢核問卷,填報網址如下:https://forms.gle/c7Ek4Aaw9J55hap16【重要訊息】為配合防疫政策,有關本市各市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相關專業人員即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暫停到校服務。

一、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為降低傳播風險,本市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相關專業人員即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暫停到校服務。

二、後續配合最新疫情發展,倘有調整,將另案通知。

covid-19公文.pdf【重要訊息】桃園市110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說明會●時間:5/21(五)09:00~12:00。

因應疫情,採線上會議辦理●線上會議開放登入時間:5/21(五)08:00●聯絡方式:4624993王意婷教師★請預先閱讀「線上會議注意事項」並測試設備、下載會議資料★★「會議資料」已上傳,請點擊下面連結下載★●會議資料下載連結:桃園市110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評鑑專區高中特教評鑑說明會-視訊會議設備手冊.pdf【重要訊息】桃園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評鑑說明會●時間:5/26(三)14:00~16:30。

因應疫情,採線上會議辦理●線上會議開放登入時間:5/26(三)13:00●聯絡方式:4624993黃瑞堯教師★請預先閱讀「線上會議注意事項」並測試設備、下載會議資料★★說明會簡報及手冊已掛網囉!可以先行參閱★★東門國小簡報已經上傳囉!歡迎夥伴們下載參閱★●會議資料下載連結:桃園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評鑑專區國中小特教評鑑說明會-視訊會議設備手冊.pdf【轉知】2021臺灣輔具暨長期照護大展(2021ATLife)●時間:5.6(四)~5.9(日)●地點:台北南港展覽館1館1樓(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1樓)●相關訊息請至官網查詢:https://www.chanchao.com.tw/ATLife/【轉知】十二年國教課綱特需領域【跨專業合作】與【輔具應用與教學】實例分享研習-東門國小辦理● 辦理單位: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東門國小)● 請至"全國特教資訊網"報名。

 ● 點擊下圖即可下載研習公文及實施計畫。

十二年國教課綱特需領域【跨專業合作】與【輔具應用與教學】實例分享研習-公文.pdf十二年國教課綱特需領域【跨專業合作】與【輔具應用與教學】實例分享研習實施計畫.pdf桃園市110年度特教相關專業人員知能研習暨服務注意事項說明(場次三)參與線上研習請進入以下網址:https://meet.google.com/hwm-tzwk-kcu若無法加入會議,請致電中心,並留下您的gmail,我們將為您處理,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中心電話:03-462-4993/03-4629991#113【重要公告】[桃園市110年度特教相關專業人員知能研習暨服務注意事項說明(場次三)延期至110/2/21辦理因應疫情狀況尚不穩定,恐有變數,將使專業人員權益受損,因此,本場次研習全面改為線上研習,未來相關特教知能研習仍以實體研習為主。

點擊右圖即可下載【線上研習注意事項手冊】及【研習手冊電子檔】各乙份。

桃園市110年度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知能研習暨服務注意事項說明會-110.02.21場次三【線上研習注意事項】.pdf桃園市110年度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知能研習暨服務注意事項說明會-110.02.21場次三【研習手冊】.pdf桃園市110年度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規約-點擊右圖即可下載桃園市110年度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規約-核章版.pdf109年度下半年專業團隊服務自我檢核問卷為了解各級學校執行概況,請各校承辦人於110年1月20日(星期三)前,上網填寫自我檢核問卷,填報網址如下:https://reurl.cc/ZQOQrl【109年12月30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辦理109年度「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之「平台推廣暨社會技巧課程實施與分享研習」計畫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12月16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91034222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國民教育階段之特殊教育教師、特教資源中心相關人員。

三、辦理日期及地點:109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1:30分至4時30分。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室。

四、報名方式:登錄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選取「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完成網路報名。

【109年12月2日】轉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訂於109年12月2日於該所國際會議廳辦理「愛接送-預約式通用計程車」服務品質提升工作坊一案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9年11月11日府交公字第1090285221號函辦理。

二、參加人員:有意願參加人員。

三、辦理日期及地點:109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國際會議廳B1(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40號)。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於109年11月25日前掃描邀請卡QRCode(如附件)完成報名。

【邀請卡請點下方文件連結】附件2.pdf【109年12月5日】轉知「109學年度視覺障礙生職場資源與生涯規劃實例分享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148774號函辦理。

二、參加人員:1.高中職視覺障礙學生與家長。

2.各縣市視障巡迴輔導教師。

3.高中職導師與資源班教師。

4.視障服務中心就近輔導員。

三、辦理日期及地點:109年12月5日(星期六)上午8時50分至下午3時30分。

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204教室。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於109年11月24日(星期二)前上網報名,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內「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尋找研習日期(12/7)→點選報名。

五、參加研習人員請各服務學校給予公差假登記,其差旅費由各校自行負擔。

全程參加研習人員者核發5小時研習證明,未全程參與者恕不核給研習時數。

【研習活動聯絡人:視障服務中心周稘燁先生TEL:06-2138354。

】【109年11月27日】轉知「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教教師視障輔助科技與巡迴輔導進修」實施計畫。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9年10月21日南大視訓字第1090017611號函辦理。

二、參加人員:1.視障服務中心聘任就近輔導員。

2.各縣市視障巡迴輔導教師。

3.國私立特殊教育學校教師。

4.國私立高中職導師與資源班教師。

三、辦理日期及地點:109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8時50分至下午4時30分。

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204教室。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於109年11月17日(星期二)前上網報名,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pecial.moe.gov.tw/study.php內「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尋找研習日期→點選報名。

五、參加研習人員請各服務學校給予公差假登記,其差旅費由各校自行負擔。

全程參加研習人員者核發5小時研習證明,未全程參與者恕不核給研習時數。

【研習活動聯絡人:視障服務中心周稘燁先生電話:06-2138354。

】【109年9月-12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9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實施計畫1份,轉知符合受訓資格者報名參加。

一、依據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109年9月4日新竹特總字第1090500158號函辦理。

二、本案受訓對象:具備物理治療師(僅限補課者)、職能治療師(僅限補課者)、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之專業人員證照者。

三、辦理期程及地點:109年9月至12月假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09年9月13日(星期日)截止,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研習報名-國教署特教研習內報名,並至Google表單填寫報名相關資料,需兩者皆填寫始為報名成功。

五、請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轉知各駐校專業輔導人員踴躍報名參加本案訓練課程;請本市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務必轉知本市兼任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本案訓練課程資訊並鼓勵踴躍參加。

*課程設計:(一)本課程總時數為54小時,分為三階段:1.第一階段為特殊教育通識課程36小時。

2.第二階段為專業課程12小時。

3.第三階段為跨專業領域個案研討6小時。

(二)第一階段課程內容(三)第一階段課程每堂課程結束後需接受測驗且及格,始得通過。

(四)本次課程僅進行第一階段部分,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另規劃辦理。

*開課人數:(一)受訓人數:預計50名,其依需求以臨床及諮商心理師(25名)、語言治療師(15名)、及社會工作師(10名)為主,額滿為止。

(二)補課人數不在50人內,可依據報名狀況及疫情狀況做滾動式修正。

(三)若各組報名人數未達額滿,各組之人數可流用,物理治療師與職能治療師如有需進行第一階段補課,得報名參加。

【課程聯絡人: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03-6676639#266專案助理王小姐】【109年9月28日】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學前幼兒與國小低年級兒童口語語法能力診斷測驗」研習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8月17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91020524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對特殊教育評量工具的認識及使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研習。

三、研習訊息如下:(一)研習日期:109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40分,請於下午1時開始報到。

(二)研習對象:各縣市之國民小學特殊教育教師、學前及幼兒園教師、教育局(處)特殊教育承辦人員、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特殊學校教師為主。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B1之B109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四)報名方式:請自行於109年9月21日(星期一)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請務必自行上通報網查詢錄取狀態。

四、請秉權責核予參加研習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公(差)假與會。

五、本案研習計畫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分類特殊教育)最新消息下載。

【109年9月23日】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修訂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及修訂學齡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研習一案,請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8月17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91020521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對特殊教育評量工具的認識及使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研習。

三、研習訊息如下:(一)研習日期:109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40分,請於下午1時開始報到。

(二)研習對象:1、國民小學特殊教育教師、學前及幼兒園教師。

2、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特殊教育、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及特殊學校相關承辦人員。

3、各早療中心、醫療單位(復健科、耳鼻喉科聽力檢查師、語言治療師)。

4、對此工具有興趣之相關領域人員。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四)報名方式:請自行於109年9月14日(星期一)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請務必自行上通報網查詢錄取狀態。

四、請秉權責核予參加研習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公(差)假登記。

五、本案研習計畫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分類特殊教育)最新消息下載。

有關東門國小(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109年度輔具知能研習」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東門國小109年6月23日東門北特字第1090004835號函辦理及本局109年7月3日桃教特字第10900569011號函諒達。

二、本案前函辦理日期誤植為109年9月12日及109年9月19日,更正如下:(一)研習時間:109年8月24日(星期一)及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報名方式:請欲參加人員於109年8月19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桃園市-國小-學年(109)-學期(上)登錄單位(東門國小)報名。

三、本案餘請依前函及實施計畫辦理,倘有疑問,請洽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電話:(03)3394572分機839。

109年度上半年專業團隊服務自我檢核問卷為了解各級學校執行概況,請各校承辦人於109年7月14日(星期二)前,上網填寫自我檢核問卷,填報網址如下:https://reurl.cc/L3O124109.05.11轉知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辦理「109年度特教合格教師在職進修視障專精學分班」一案,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9年5月7日南大視訓字第1090007097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摘錄如下(詳見附件簡章):(一)訓練日期:1、第一階段10學分:109年暑假(109年7月20日至109年8月20日)及109年11月間的外埠教育參訪研討會。

2、第二階段10學分:110年暑假(110年7月5日至110年8月5日)。

(二)研習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或訂約之教育實習機構。

(三)參加對象:(前三項符合其一者,以現職特教合格老師為優先錄取)。

1、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專任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2、師資培育機構之在學視障類公費生。

3、市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及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具特教合格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

4、男性需服畢兵役(公費生例外)。

5、對視障學生教學具有熱忱。

三、凡合乎選送資格且有意願參與之教師,檢具報名表件(報名表、身分證影本、合格教師登記證影本、最近一年考績影本、學經歷影本及切結書)於109年6月3日前由服務學校審核後備文報局(逾期概不予受理)。

四、旨揭學分班擇優錄取16名,錄取名單於109年6月30日於國立臺南大學網站公布。

五、檢附學分班簡章、報名表及切結書各1份,亦可至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最新消息公佈欄下載(http://www2.nutn.edu.tw/vhc/)。

公文簡章桃園市輔具資源中心輔具評估服務申請暨通報單.doc桃園市輔具資源中心跨局處合作模式(教育局與社會局)本市輔具資源中心提供跨局處輔具合作模式如下:(一)本市學習輔具倘已過保固期,得正式函請本市輔具資源中心提供維修服務。

(二)本市學習輔具評估事宜得正式函請本市輔具資源中心專業人力協助參與。

(三)倘學生有生活輔具需求,由學生設籍學校填寫服務申請通報單(如附件)轉介本市輔具資源中心,由本市輔具資源中心提供學生生活輔具借用。

(四)本市新採購學習輔具之銜接期,可向本市輔具資源中心借用替代輔具至新採購之學習輔具可提供學生為止。

ReportabusePagedetailsPageupdatedReportabuse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