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外法應從嚴解釋故例外-阿摩線上測驗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1)原則法係指針對某些特定事項規定可以適用一般原則的法律,其可能出現在同一法律不同條文中,亦可能出現在同一條文中,例如民法第六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第七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第六條即為第七條的原則法。

又如民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

但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不在此限。

」前段規定即為但書規定的原則法。

  (2)例外法係指針對某些特定事項規定不可適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