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阶级和阶级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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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在谈到英国工业资本主义初期发展的一段中,马克思提出了如下的论点:. “经济条件首先把大批的居民变成工人。
资本的统治为这批人创造了同等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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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阶级和阶级斗争
一
斗争的概念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的核心。
但这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所独有和特有的。
不论哪种政治的概念,都反映了有关斗争的问题――如何遏制斗争或消灭斗争。
马克思主义政治的特点是它阐明了斗争的性质,以及它指出了斗争的必然结局。
在自由派的政治观点看来,斗争存在于那些需要去“解决”的“问题”方面。
他们私下设想,斗争不会或无需摘得很深入,它可以通过运用理性和善良的意愿,以及准备达成妥协与和解,而受到“控制”。
按照这种见解,政治并不是以另一种手段推行的内战,而是根据公认的程序,在一些党派之间不断进行讨价还价和调停的过程。
而这些党派预先就已注定了他们是能够和需要一定程度的和谐相处的。
这种斗争不仅对社会无害,而且有益;不仅是文明的,而且是促进文明的。
这不仅是一种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的手段,而且也是一种产生新思想、保证进步和取得更大和谐的手段,等等。
斗争是“有实用价值的”,是一种稳定力量,而不是一种破坏力量。
马克思主义对待斗争的看法却很不相同。
认为斗争不是什么有“问题”需要去“解决”,而是要结束统治和被统治的状态――通过整个改变产生这种状态的条件来结束这种状态。
无疑,斗争是可以减弱的,但这只是因为统治阶级能够使用这种或那种手段――强制、让步或劝说,来阻止被统治阶级寻求解放。
归根结底,稳定不是什么说理的问题,而是力量的问题。
对抗是不可调和的,真正和谐的看法不过是一种欺骗或幻想,至少对阶级社会来说是这样。
斗争的参加者并不是作为个人的身份,而是作为社会集团,也即阶级的成员的身份。
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写道:“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
(蒲鲁东的说法)就象下面这样的说法一样: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并不存在奴隶和公民,两者都是人。
其实正相反,在社会之外他们才是人。
成为奴隶或成为公民,这是社会的规定,是人和人或A和B的关系。
A作为人并不是奴隶。
他在社会里并通过社会才成为奴隶。
”[1]某个阶级的一分子很可能感到他同其他阶级的成员之间并不存在对抗,而且阶级和阶级之间也可能具有变动性。
但是,不管斗争是否发生,也不管斗争可能采取或不采取那些形式,阶级仍然是不可调和地对立着。
不把斗争这个概念解释为“爆发”,也不把它解释为某种稳定和谐进程的中断,这是重要的。
自由派使用“斗争”这个概念往往具有这样的含意,表示有一个或几个“问题”需要解决。
马克思主义认为,这是故弄玄虚。
斗争是阶级制度所固有的,不可能在这个制度内得到解决。
爆发、迸发、反抗、革命,只不过是持续不断异化和斗争最明显的表现,这表明了社会制度内部的矛盾正在增长,敌对阶级之间的斗争正采取更加尖锐和不可抑制的形式。
这些敌对的阶级被固定在统治和被统治的状况下,这种状况是无法避免的,除非通过生产方式的完全改变。
统治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和政治学的中心思想。
不过,马克思主义认为,统治并非“人类状况”的固有部分,正如斗争并非“人性”的固有特征一样。
统治和斗争是阶级社会所固有的,是以具有明确、具体的特征的社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
它们根植于对人类劳动生产物的榨取和占有的过程之中。
阶级统治不单纯是个“事实”;它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或几个)统治阶级为了维持、加强、扩大和保卫其统治而不断努力的过程。
焦点始终是阶级对抗和阶级斗争。
这并非意味着马克思主义不承认社会内部或人群之间存在着其他斗争――种族的、宗教的、民族的斗争,等等。
但是,马克思主义认为这些抗争、冲突和战争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阶级斗争,或与阶级斗争有关。
这样的认识是否正确,这里且不去说它。
事实是,在马克思主义看来,阶级斗争是基本的、主要的焦点。
马克思自己对于他本人和恩格斯在把一切都归到阶级对抗的方面所作出的贡献是大大地低估而且令人误解地贬低了。
1852年3月5日,马克思在给他的朋友魏德迈(Weydemeyer)的一封著名的信中写道:“至于讲到我,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
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
”[2]虽然这可能是真的(这可能有一定意义,但意义并不大),但是,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给阶级授予历史“剧中人”的荣誉状,称赞阶级斗争是历史的原动力;正是他们比以前的任何其他人都更清楚地阐明政治是阶级斗争的特殊表现。
古往今来,阶级斗争的参加者自然是不相同的,从“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地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直到资本主义时代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但是,“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抗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而每一次斗争的结局,不是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就是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
”[3]
与其他领域中的斗争所采取的千差万别的形式相比,阶级斗争的基础多少要简单一些。
前面已经说过,斗争主要来源于统治阶级决心从被统治阶级那里榨取尽可能多的劳动;反之,被统治阶级则企图改变他们所处的被统治的地位和状况,或者全部结束这种地位和状况。
谈到资本主义,马克思用这样的话来表达资本的所有者和控制者的必然要求,即从劳动力那里榨取最大数量的剩余价值;并用这样的话来表达劳动者的企图:要么减少这种榨取量,要么结束这种制度。
前一种选择包含企图在资本主义的范围内实行改良,后一种选择则显然包含超越资本主义制度。
阶级统治包括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统治。
换句话说,它有许多各不相同的而又互相关联的方面。
反对这种统治的斗争同样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
政治可能是这种斗争的特定的表现形式。
但是,正如我在前一章中所说的,实际上这一斗争的一切表现形式之中都包含着政治。
阶级统治决不可能单纯是“经济的”或单纯是“文化的”,它必然始终具有强烈的和普遍的“政治”内容。
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政治采取了法律这一具体化的形式,对各种形式的统治给予必要的支持并使之合法化。
在这个意义上“政治”支持那些“被许可的”东西,从而在他们的“生产关系”内外“许可”各种不同的和斗争着的阶级成员之间的联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在“资产阶级时代”,“阶级对立简单化了。
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4]尽管这个表述含义不清并可能引起误解,但不应当把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谈的“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解释为已经或正在减少成两个阶级。
他们的全部著作清楚地表明,他们完全意识到除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外,还继续存在着其他一些阶级;他们并不期望这些阶级会简单地消灭。
也不应当把这个表述解释为这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是阶级社会中唯一的矛盾。
他们的确承认存在其他形式的阶级斗争,而且我在前面已经指出,除阶级斗争之外他们承认还存在着其他的斗争。
真正的重要之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坚持主张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资本家同雇佣劳动者之间的矛盾。
在第一章我曾引用过的那段系统的阐述中,马克思把它称作“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
[5]马克思宣称,正是这种关系揭示了全部社会结构“最深的秘密”和最“隐蔽的基础”,[6]并产生了资本主义社会中最重要的矛盾因素。
情况是否始终如此,这是可以探讨的。
而下面的情况可能是真实的:即关于资本家同雇佣劳动者之间的斗争占首位的这种过于严格的论述,使得某些马克思主义者低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曾经存在并仍然存在着其他阶级和它们的斗争的重要性;而且也使得他们一般地低估了它们的作用――最明显的是“中间阶级”的作用。
关于这一点以后再讨论。
不过,就政治方面来说,更加重要的问题是:马克思说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这一点在多大的程度上是对的?或者从根本上看他说的是否对?因为,人们可以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把阶级布局日益“简单化”了,但却不一定会使这些不同的阶级变成敌对的阶级;或者,至少人们可能接受马克思所说的“阶级矛盾”这种对立状态,而不必像马克思和恩格斯那样明确地赋予它以尖锐的、敌对的涵义。
换句话说,人们可以接受阶级和不同社会集团之间会产生矛盾,但却不一定会产生“敌对阵营”――这种假想的“敌对阵营”又引出了想象中的现实的或早期的战争状态。
这自然就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革命不可避免的信条是否正确提出了问题;换句话说,也就是对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总清算不可避免――总清算的结果将是一个新的社会秩序和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的出现。
[7]――是否正确提出了问题。
在考虑由此而产生的许多问题中,一个初步的但却是重要的问题是必需问:被称为斗争中主要的或次要的对抗者(不管什么性质的斗争)指的是什么?最重要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尔后的马克思主义作家们,当他们说到“工人阶级”时,指的是什么?问题显然是至关重要的。
尽管不断使用这些术语,或许也正是因为经常使用这些术语,因此,它们的真正含意并不是它们使用时想要表明或所设想的那样清楚。
要想从经典著作中找到这个问题的现成的明显的答案决不是容易的事。
事实上,很难找出马克思使用“工人阶级”或“无产阶级”等名词的确切含义,而后来的研究工作也没有多大进展。
因此,首要的事情是力图澄清这个问题,并仔细鉴别其他对抗者在阶级斗争中的地位。
这是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显然必须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二
确定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人阶级这一概念的确切含义,是一个多么真实和多么重要的问题,这首先可以根据下面的事实作出估计:对马克思来说,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的看法在某种程度上是有条件的。
只有达到了某些条件,工人阶级才可以恰如其份地说是已经成为一个阶级。
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在谈到英国工业资本主义初期发展的一段中,马克思提出了如下的论点:
“经济条件首先把大批的居民变成工人。
资本的统治为这批人创造了同等的地位和共同的利害关系。
所以,这批人对资本说来已经形成一个阶级,但还不是自为的阶级。
在斗争(我们仅仅谈到它的某些阶段)中,这批人逐渐团结起来,形成一个自为的阶级。
他们所维护的利益变成阶级的利益。
”[8]
由此可见,无产阶级是在共同的斗争中才逐渐变成为一个“自为的阶级”,而这个斗争是以觉悟到自身的利益为先决条件的。
它不同于仅仅是处于同等地位和具有共同利害关系的“一批人”。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更进了一步,谈到了“无产者组织成为阶级,从而组织成为政党”。
[9]《宣言》并坚持认为“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
[10]不管正确与否,衡量这个阶级的政治标尺就这样确定下来了,而且这一直成为马克思思想中的一个基本论题。
1871年,马克思和恩格斯起草的第一国际关于工人阶级政治行动的决议中仍然坚持认为,“工人阶级在它反对有产阶级联合权力的斗争中,只有组织成为……独立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
[11]按照“工人阶级把自己组织成为政党”这个提法,它的意义是不明确的,关于这一点将在第五章中讨论。
值得强调的是,在马克思看来,工人阶级除非具备了在政治上组织起来的能力,否则是不能算作一个真正的阶级的。
单就这里面包含了意志和觉悟而言(显然是包含了的),可以说,在马克思看来,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的概念,既包含有“客观”决定的一面,又包含有“主观”决定的一面。
可以归结为一点:没有觉悟,工人阶级只是一批人;当它有了觉悟之后,它才成为一个阶级。
我们现在就来讨论“觉悟”包括些什么的问题。
首先探讨一下工人阶级的“客观”决定的一面。
对马克思来说,工人阶级这个重要的概念主要是指“生产工人”,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中曾作过极广泛的论述。
“生产工人”就是生产剩余价值的工人。
“工人单是进行生产已经不够了。
……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
”[12]同样,“只有生产资本的雇佣劳动才是生产劳动”。
[13]“只有创造的价值大于本身价值的劳动能力才是生产的。
”[14]一眼就可以看出,这里把“工人”的概念扩大到远远超出了产业的和工厂雇佣劳动者的范围。
扩大有两个方面,首先,它包括了一大批根本不参加工业生产过程的人们,例如作家,或至少是某些作家。
因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作家所以是生产劳动者,并不是因为他生产出观念,而是因为他使出版他的著作的书商发财,也就是说,只有在他作为某一资本家的雇佣劳动者的时候,他才是生产的”。
[15]换言之,生产工人的定义同他生产什么是完全无关的,问题在于这个工人是否生产剩余价值。
[16]
其次,“生产工人”这个概念的扩展与实际生产过程有关。
马克思写道: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恰恰在于它把各种不同的劳动,因而也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或者说,把以脑力劳动为主或者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各种劳动分离开来,分配给不同的人。
但是,这一点并不妨碍物质产品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劳动的产品,或者说,并不妨碍他们的共同的产品体现在物质财富中;另一方面,这一分离也丝毫不妨碍:这些人中的每一个人对资本的关系是雇佣劳动者的关系,是在这个特定意义上的生产工人的关系”。
[17]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扼要指出:“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
[18]
根据这个观点,很清楚,“工人阶级”的概念已扩大到远远超出产业工人和体力劳动者的范围。
不过,这种扩大也给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和政治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因为这个名称现在不仅包括了白领工人和各种“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这还不是重要的困难),而且还同样包括了许多其他的人,诸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行政人员,以及甚至资本主义生产中最高阶层的人们。
“现在我们大家都是工人阶级”,这或许是保守党人有用的宣传,――但是,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来证明其合理,实是古怪。
更加严重的是,按照这种论点,“工人阶级”这个概念就会使得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明显要求的那种区分成为不可能。
这里需要一套有可能使其区分开来的标准――首先把“总体工人”的不同组成部分的人群区分开来,并把“总体工人”中的“工人阶级”部分同其他部分再作必要的区分,比如说,把公司的执行人员同工厂工人区分开来。
马克思本人部分地提出了所说的这种区分标准,但是没有说透。
在上面引自《资本论》的那个段落中,他是在谈到“总体工人”中那些完成“附属的职能”的人时提出了这个标准的。
“附属”这个概念在这里是很重要的,虽然其他的区分标准也可能与此有联系,例如收入和地位,通常都与此相联系。
由此可见,“工人阶级”是“总体工人”中的那一部分人,他们生产剩余价值,处于附属地位,在收入的等级中处于最低等,在所谓“受人尊重的等级”中也处于最低等。
这种描述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别的描述同样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其中一个包含在阶级这一概念本身之中的问题,这就是“不纯一性”的问题。
像所有其他阶级一样,工人阶级也由于一系列的差别而分成许多不同的阶层,这些差别依时间和地点而有所不同,但至少某些差别是始终存在的。
根据现在的描述,主要的差别存在于以产业雇佣劳动者为一方(他们自身又有很大差别),和以“白领”和“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为另一方之间。
后两个词显然包括职业和等级上都存在着很大差别的各种人在内。
另一个在讨论阶级时不断提起的问题是:从哪里“断开”?也就是定出一个必要的和适当的点(如果这样的点是可以找到的话),以便画一条线把上面提到的“工人”同大量的越来越多的从事各种技术的、脑力的、监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区别开来。
前面已经指出,这些人确实都是“总体工人”的组成部分,但是否属于“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欲值得研究。
这绝不是什么学究式的命名问题,相反,从政治战略和同盟军方面来看,它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就经典的马克思主义而言,“工人阶级”基本上是由产业雇佣劳动者、工厂工人和“现代无产阶级”组成的。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他们的后继者认为,这些就是“工人阶级”,或至少是工人阶级的“核心”。
为了讨论马克思主义政治,这就很够了,如果我们在讨论政治同工人阶级及其政治代理机构的关系等问题时,充分估计到“工人阶级”这个名称引起的许多问题的话。
必须把“总体工人”中的中间阶层同马克思有时说到的所谓资本主义社会的“中间阶层”区别开来。
[19]后者包括了很大一批马克思主义者习惯上往往称之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小资产阶级:中小商人、店主、手艺人和手工业工人小农和中农等等。
换句话说,包括为数众多的、各式各样的人,从他们还没有成为挣工资和薪金的人这点上说,他们还没有“无产阶级化”,因而不属于“总体工人”之列,尽管他们的确在履行一定的经济任务。
其次,必须把这些小资产阶级同大批的、日益增长的从事行政、警察和军队职务的国家雇员区别开来。
[20]根据前面提到的阶级划分标准,这些国家雇员既不属于工人阶级,也不属于小资产阶级。
可以说,他们是一个单独的阶级。
他们是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因素而同其他阶级区分开的,这一点一会儿就将讨论到。
在简要列举了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主要参加者之后,还剩下一个资本家阶级。
马克思把它称作资本家阶级是因为这个阶级通常占有并掌握生产资料和经济活动手段,他们是资本主义企业中巨大的制造业、金融业和商业的“利益集团”。
但是,“资本家阶级”现在已大大超出了这些“利益集团”,它包括大批代表这些“利益集团”而从事某种具体职业和其他职务的人。
这些人由于收入、地位、职业、身份等等原因,在各个方面同资本家阶级联系在一起。
正是这个混杂体,在马克思主义者的用语中被称作“统治阶级”。
这一概念需要进一步讨论。
前面已经提出但还需要加以强调的一个论点是:资本家阶级或资产阶级(这两个名称这里可以互换使用,除非文章有特别规定),从他们的作用、社会学以及其他许多方面来说,是一个“不纯一”的阶级,它包括许多不同的成分或“部分”。
当资本主义发展到使不同形式的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更加密切的时候,也决不会使它们之间的差别模糊起来。
在许多问题上,资本家阶级作为一个整体或多或少是统一的。
这种统一性使得它们有可能采取多少是比较一致的政治态度。
而当阶级斗争尖锐化,“船在下沉”的时候,就肯定会采取这种态度。
然而,这个阶级的经济上的分裂仍然存在,其他各种各样的分裂也仍然存在,只是依各国情况而异。
这些分裂的重要性,从政治的观点来看,是值得重视的。
第二个问题一一这个问题在谈到工人阶级时就曾遇到过,在这里又提出来了,即“断开”点的问题。
这个点应是资本家阶级的终点,又是小资产阶级的起点。
马克思指出:“阶级结构也还没有以纯粹的形式表现出来,”[21]这一点在这里当然是正确的。
“资本家阶级”这一概念,既包括雇佣一打工人的小企业家,又包括雇佣成千上万工人的公司老板。
显然,这样的概念还有待于改进。
对这个问题没有确定的回答,要决定谁应当属于资本家阶级,就不可避免地会有某种程度的武断。
更为重要的是现在已成为老生常谈的那个问题,即所有权与管理或所有权对管理,以及出现了一个日益扩大的经理阶层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资本主义和资本家阶级这一概念的问题。
这些经理们管理着经营生活中一些最重要的单位,但他们所管理的财产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是归他们自己所有的,有时甚至完全不归他们自己所有。
这里没有必要复述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论点。
[22]我个人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是:经理阶层――马克思已注意到这个阶层的一些最初表现形式,[23]――的确是先进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的和日益明显的特征。
先进资本主义所表现的所有权同管理的分离(当它确实表现出这种分离时),在任何实质性方面都并不影响资本家企业的原理和动力。
经管企业的那些人,不论其是否拥有企业,他们首先关心的是他们那个企业的最大限度的长期利润和资本积累。
因此,从这一观点来看,不是企业主的经理们同企业主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对二者来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活动的迫切需要和客观上决定了的需要所加给他们的强制力。
情况既然是这样,完全有理由说,“资本家阶级”――不管这个阶级的成员是否拥有企业,它是一个处于经济阶梯中的上层,并且控制着资本主义企业活动的阶级。
鉴于不拥有企业的经理们同其他人之间思想上和政治上的差别也微不足道,我们就更加有理由这样说了。
※ ※ ※
这些阶级都卷入在其中的阶级斗争,是在民族国家的领土范围内发生的。
国家在阶级斗争中的作用,理所当然地就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注意的主要对象之一。
另一方面,有必要在一开始就强调指出,这些斗争深刻地受到而且往往是受到外国势力的决定性的影响。
在整个资本主义历史上,情况都是这样,不过这一点现在显得更为重要。
因为,随着资本主义之间相互联系的日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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