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教育部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 - 大同大學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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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教育部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 ... 一.為獎勵成績優異、志願協助系(所)教學、研究及一般行政工作之碩士班、博士班學生,特訂定本辦法。

二.研究生獎助學金申請資格以未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獎助學金專區 校內獎助學金 大同大學教育部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 大同大學教育部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 民國90年8月5日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92年8月5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93年9月14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04年10月22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獎勵成績優異、志願協助系(所)教學、研究及一般行政工作之碩士班、博士班學生,特訂定本辦法。

二.研究生獎助學金申請資格以未在校內外擔任專職工作的學生為原則。

三.各系所分配之總額,三分之一由所上做為獎學金,三分之二由教務處分配教學助理經費之用。

四.教育部分配給本校研究生獎助學金總額,由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每學期統一依各所填報之碩一至碩二、博一至博三研究生人數比例分配。

各所每月於規定期限前將「教育部研究生獎學金申領名冊」之電子檔及簽核紙本送至課外活動組核銷,若有遲延將延至下個月發放。

五.各所研究生獎學金發給金額、名額及資格審查由各所自行制訂辦法。

六.教務處分配教學助理經費依教務處教學助理相關法規辦理。

七.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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