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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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人民團體之組織發起人,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發起人須為成年,並應有30人以上,且無下列情事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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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立案申請
承辦單位: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
申請說明
人民團體之組織發起人,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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