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電子資料庫免費開放的新思考 - 著作權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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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中旬,執美國報業牛耳的紐約時報正式宣布,開放電子報與資料庫,免費供網友閱覽,不再收費。

這項措施揭示了該報業集團終於面對網路資訊自由流通的現實,改採 ... 著作權筆記 回首頁 訂閱電子報 作者介紹 站內  時事分析 單元選單: 大哉問 時事分析 著作權觀念漫談 著作權法逐條釋義 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逐條釋義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日本著作權法中譯本 判決評析 演講影音 認識智慧財產權 營業秘密法(法令) 營業秘密法(論文) 營業秘密法(判決) 著作權法制 曉庵隨筆 法令條約 相關論文 討論園地 紐約時報電子資料庫免費開放的新思考 作者:章忠信 96.09.21.完成 有著作權侵害必究 [email protected] 2007年9月中旬,執美國報業牛耳的紐約時報正式宣布,開放電子報與資料庫,免費供網友閱覽,不再收費。

這項措施揭示了該報業集團終於面對網路資訊自由流通的現實,改採更有效率的經營模式,以獲取最大利益。

紐約時報自2005年開始推出線上收費瀏覽的服務,訂戶以49.95美元的年費或7.95美元的月費,可以透過網路瀏覽專屬專欄並使用資料庫。

然而,2年的經營顯示,從訂戶收取的收入,遠遠不及網頁廣告的收入。

更糟糕的是,付費閱覽機制阻礙了網頁廣告收入的提升。

因為,付費機制限制那些沒有付費的網友,不能點閱資料庫裡的網頁,網頁上廣告點閱率沒有提高,就收不到豐沛的廣告費。

網友不能點閱資料庫裡的網頁,透過Google與Yahoo的搜尋引擎,還是可以輾轉找到網路上相同的資訊,增加了Google與Yahoo的廣告收入,本來屬於自己的白花花鈔票,就這樣轉進別人的荷包裡去。

根據網路市調公司尼爾森公布的資料,紐約時報網站每月的瀏覽人次,高達1,300萬人,開放電子報與資料庫供網友免費閱覽後,會吸引更多的網友前來瀏覽更多的網頁內容,相乘的效果,難以限量。

如果再依網友瀏覽習性所透露的背景與興趣分類,分別再顯示相關廣告,其點閱率及廣告商品成交率都會大幅提升,效益更大。

網路的經營模式不斷改變,過去,是由使用者付費,網友要接觸資訊,就必須付費。

曾幾何時,使用者不是付費的者要來源,以使用者為計費基礎的廣告點閱率,才是收入的主要來源。

進一步地,如果免費使用可以吸引更多的點閱率,誰規定使用者必須付費?甚至於如果網友瀏覽習性所透露的背景與興趣分類,可以提升廣告點閱率及廣告商品成交率,使用者可不可以反過來要求分享一些好處,才願意來點閱? 實體的世界裡,每天都有類似的實例進行著。

台北的捷運通勤族,每天早上都可以拿到各種免費的報紙,當他們利用捷運短短的搭乘時間,悠閒地翻閱報紙,從來不會發現自己已經是別人收費的計算人頭。

這些免費報紙的經營者,向事業經營者收取廣告費,有的是正式地刊登經營廣告,有些是隱藏在新知報導、消費指南或是流行時尚的新聞裡,隱隱地向通勤族傳輸消費觀念,勾引著潛藏的消費慾望。

想一想,這些報紙的經營者向事業經營者收取10元的廣告費,用了3元在編印與派報成本,作為終端使用者的通勤族的我,為甚麼不可以向他要2元來花花?即使這樣,他還是靠我幫他賺到了5元呢! 回過頭來看看國內的報紙經營者,除了每天的實體報紙行銷,他們依舊開放一週以內的報紙內容,讓大家透過網路瀏覽,每一則資訊都會以程式進行網址動態變化,破解其他網頁的鏈結指引利用,過期限的內容最後就鎖進資料庫,必須付費才能檢索瀏覽。

對照紐約時報的改變經營模式,動悉捷運裡免費報紙的經營手法,總有一天,有人會提供我廣告商品的購買折扣點數,吸引我成為他的會員,拜託我前去瀏覽他的內容,好讓他可以提升廣告點閱率及廣告商品成交率。

在「消費者是王」的新網路資訊行銷時代,誰說使用者必須付費? 回頂端 瀏覽人數:7,257,440 著作權由章忠信享有,非經正式書面授權,不得任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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