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專業人才培訓推廣 - 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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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經濟部能源局. 輔導措施名稱, 能源管理專業人才培訓推廣. 輔導措施簡介. 依「能源管理法」第11條規定,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之能源用戶,應設置技師或合格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輔導資源查詢 能源管理專業人才培訓推廣 發布日期: 110/02/07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輔導措施名稱能源管理專業人才培訓推廣 輔導措施簡介依「能源管理法」第11條規定,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之能源用戶,應設置技師或合格能源管理人員,其能源管理人員需參加訓練課程通過測驗方能取得能管員資格。

本措施係以辦理上述能管員訓練課程為主,另透過舉辦技術交流活動,使企業相關從業人員建立能源管理專業,進而協助能源用戶規劃企業內部節能管理相關工作,以達到降低能源成本、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之目的。

申請日期110/01/01 至 110/12/31 產業別 無 功能別 生產類節能減碳 人才類人才培訓 提供服務項目 服務內容■人才培訓:●培訓內容:能源管理法規與能源查核、能源管理與節能計畫研擬、電能管理、熱能管理等課程。

●培訓對象:能源用戶之能源管理人員(應具專科以上學校理工科系畢業之學歷)。

●訓練費用:每人自行負擔費用1000元。

●其他:能管員相關訊息請至「能源管理學院」網站查詢開課日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

適用對象 最高輔導經費(元) NaN 備註: 每案自籌款(元) NaN 備註: 最高補助經費(元) NaN 備註: 主管機關聯絡方式主辦機關經濟部能源局承辦人張技士聯絡電話(02)2772-1370分機[email protected]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聯絡人柯小姐聯絡電話(02)8772-6001分機[email protected] 執行單位聯絡方式 相關網站能源管理學院 回上一頁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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