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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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字(英語:literacy),有時稱為讀寫能力,是指人閱讀和書寫文字的基本能力。

一般是指讀書和寫字的能力水準到達可以溝通的能力。

不識字的人稱為文盲。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定義,識字是指能夠閱讀理解及書寫表達日常生活中出現簡單文句的能力,亦即是讀寫能力[1]。

更準確地說,應該是指文化程度,包括認識、理解、解釋、創造、通訊、計算、表達、閱讀各種印刷、電腦顯示、光盤影像等等資料的能力。

識字的意義也可能包括可以理解和某一族群有關的符號系統,及理解和使用此一符號系統有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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