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 電機資訊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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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89.5.19 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表揚本院校友之傑出成就或貢獻,以激勵後進,特訂定本辦法。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其他辦法 院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89.5.19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表揚本院校友之傑出成就或貢獻,以激勵後進,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院校友,具下列資格之一,且非本校現職專任教師、研究人員或職技人員者,得為本院傑出校友候選人: 1.在專業或事業上有傑出成就者。

2.對本校或本院在建設或發展上有重大貢獻者。

3.對社會有特殊貢獻者。

第三條 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由院長、各系所主管為當然委員,並由院長聘請校內外委員若干人共同組成,院長為召集人。

第四條 傑出校友候選人由遴選委員或各系所於每年十月底前提名,經遴選委員會評議通過後為本院傑出校友。

(傑出校友候選人名單在提名及評議過程中皆不對外公開) 第五條 傑出校友由院長頒給傑出校友證書,並公開表揚。

第六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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