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金保險未指定身故受益人,其未支領年金餘額(A)應解交國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21 年金保險未指定身故受益人,其未支領年金餘額 (A)應解交國庫 (B)應反還要保人 (C)應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D)應分紅其他保戶。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 載入中..請稍候.. 關閉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高普考重大變革!停考公文、英文比重增112年起實施諮商與輔導理論派別整理國語文+專業國文(修辭法整理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延伸文章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