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社教中心- 業務簡介 - 臺南市永康區公所全球資訊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未外借之書籍則不可預約。

館際圖書互借:持有「台南市公共圖書館閱讀證」的讀者均可於台南市內的公共圖書館辦理館際圖書互借,須繳交申請表並自付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top 全文檢索 GO 主題分類  施政分類  服務分類  檢索說明 字級設定:小中大 熱門關鍵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淹水救助、登革熱、鹽水溪、臺南市民卡、黃偉哲、育兒津貼、健保業務、永康公所 我要分享: Facebook Twitter 臺南市永康區公所 :::首頁 永康社教中心 圖書館 圖書館 業務簡介 公告單位:圖書館 公告日期:2019-01-02 單位:圖書館 電話:06-2336216流通櫃檯分機:103、104採訪編目組分機:102行政推廣:101   提倡閱讀,推廣終身學習。

本館以工商經濟為館藏特色,館舍空間針對不同年齡設置兒童、青少年、成人閱覽區,亦有報紙、期刊等功能性閱覽區。

除提供圖書、期刊之借還服務,並配合節慶或活動,結合館藏舉辦各項圖書資源運用推廣服務及教育,例如:小博士信箱、親子故事屋、主題電影播放、主題讀書會、主題書展、公播版DVD觀賞、公共資料庫及數位資源教育推廣…等,另可為本市國中小學師生、機關團體及社區民眾來訪者,進行預約導覽解說。

  借還書須知 辦理借書證:沒有戶籍或年齡限制。

請本人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至流通櫃檯填寫申請卡。

12歲以下請攜帶戶口名簿由家長陪同辦理。

借書:憑借書證至流通櫃檯借書,一張借書證可借20本,成人28天、兒童書及過期期刊14天。

還書:期限前至流通櫃檯歸還,或利用24小時還書箱,並於隔日上網或電話確認。

續借:若所借書籍無人預約,則可於借閱期限內臨櫃還書後當天續借。

預約:欲借書籍若已借出,可利用線上公用目錄線上預約,預約書籍回館後,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7日內辦理借書。

未外借之書籍則不可預約。

館際圖書互借:持有「台南市公共圖書館閱讀證」的讀者均可於台南市內的公共圖書館辦理館際圖書互借,須繳交申請表並自付來回郵資。

以上規定如有調整陳請區長核准後公告實施。

上一頁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