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 畢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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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課綱(109學年度高三)普通型高級中學三年應修習總學分數為198學分,最低畢業及格 ... 選修學分至少需40學分且成績及格。

108課綱(109學年度高一高二)依12年國教108課 ... 跳到主要內容 學校首頁|教務處|註冊組首頁| 網站選單網站選單註冊組介紹(文字版)成績查詢系統(學生)成績登錄系統(教師)學習歷程註冊組業務職掌法令規章-學籍、成績、學雜費、編班轉群等畢業標準各項申請表單下載註冊組問與答中途離校追蹤輔導新生專區免學費申請問答 回教務處首頁回學校首頁當次考試符合免試之成績比例調整說明 註冊組介紹(文字版)成績查詢系統(學生)成績登錄系統(教師)學習歷程註冊組業務職掌法令規章-學籍、成績、學雜費、編班轉群等畢業標準畢業標準 畢業說明與提醒 各項申請表單下載註冊組問與答如何辦理學雜費減免 申請在學證明 重補修問題釋疑 高三畢業條件 轉組申請 學生休學、延長休學、轉學、復學等異動申請 申請英文成績單 申請畢業證書補發 數理及語文專長班報名時間 申請成績單正本 學生卡遺失或毀損 兵役折抵 美術班招生訊息 申請入學所需的成績單 中途離校追蹤輔導中途離校學生填報與通報系統網站本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計畫編組分工表與追蹤輔導紀錄表新優化系統之說明與操作相關資源中途離校學生及高關懷學生輔導資源一覽表中途離校學生資源一覽表中途離校學生資源地圖新生專區免學費申請問答 回教務處首頁回學校首頁當次考試符合免試之成績比例調整說明 畢業標準/畢業標準(相關辦法以實際公告為主,本網站僅供參考)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7條學生學習評量結果,依下列規定處理:一、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一)修業期滿,符合課程綱要所定畢業條件。

 (二)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二、修業期滿,修畢課程綱要所定應修課程,且取得一百二十個畢業應修  學分數,而未符合前款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99課綱(109學年度高三)普通型高級中學三年應修習總學分數為198學分,最低畢業及格學分數為160學分,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20學分且成績及格,選修學分至少需40學分且成績及格。

108課綱(109學年度高一高二)依12年國教108課綱https://12basic.edu.tw/12about-3-4.php)P普通型高級中學三年應修習總學分數為180學分,普通班:最低畢業及格學分數為150學分,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02學分且成績及格,選修學分至少需40學分且成績及格。

美術班:最低畢業及格學分數為150學分,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28學分且成績及格,選修學分至少需14學分且成績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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