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110年(109學年度)外交獎學金(校內甄選110/2/3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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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為鼓勵優秀青年投身外交工作,特設置110年(109學年度)「外交獎學金」,供國內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申請。

... 四、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校外獎助學金 外交部110年(109學年度)外交獎學金(校內甄選110/2/3截止) 外交部為鼓勵優秀青年投身外交工作,特設置110年(109學年度)「外交獎學金」,供國內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申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0年02月03日(星期五)止 二、獎助名額:計34名,每名頒予新台幣2萬5仟元整。

(外交部得視該年度經費予以增減) 三、繳件地點:國際事務處 (行政大樓2004室)張小姐 四、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者。

(二)全時進修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三)所修讀課程規定: 1.曾於上(108)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

2.上述5門課程中應有1門外文,倘未修讀,除外交等5門課程成績外,應檢附外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

3.選修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2門為限。

(四)第三款所列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

(五)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六)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五、申請文件:(請依序排列並以長尾夾固定) (一)外交獎學金申請書(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審查結果欄位由國際處填寫); (二)108學年度(兩學期)成績單正本(至教務處列印並申請全學年度及兩學期各別班排名); (三)中文版在學證明(至教務處申請);或者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加蓋註冊章) (四)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五)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議題相關); (六)教授推薦函2份; (七)語言檢定成績影本(繳交時攜帶正本驗證) 六、審查流程:國際處初審合格後,將名單送外交部複審,預計於2021年5~6月公告複審結果。

外交部公文.pdf 附件1-實施要點.pdf 附件2-申請書.doc 瀏覽數: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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