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基督教)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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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聖經》中,靈(希伯來文:ruach,希臘文:pneuma)和「魂」(希伯來文:nephesh,希臘文:psyche)是不同的,是人裡面兩個不同的部分。

初期的基督徒很多持這種觀點,如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提到,「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

」[1],以及「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2] 大半教父也都主張此三元論,如愛任紐(Irenaeus)、遊斯丁(Justin Martyr)、革利免(Cle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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