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等第制 - 明志科技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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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學院考慮改採等第制,但是要改得全校一起改,成績單要改、網路內容也要改,要有很多配套。

□ 百分制在台灣行之有年,很多校外獎學金的申請都以分數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考試與成績 成績等第制 最後更新日期: 2020-08-31   成績等第制的意涵 百分制與等第制的優缺點 明志的百分制與等第制成績換算 成績等第制的處理原則 成績等第制的處理重點 常見問題 下載:等第制成績換算百分制對照表       成績等第制的意涵 1.   績效區間  ■ 評量績效需先將績效區分為一定數量的「績效區間」(例如、優、良、甲…),評量學生學習績效亦然。

 ■ 「百分制」將學生學習績效區分為100個區間,「等第制」大致區分為少於15個區間。

2.   等第制  ■  高教評鑑中心大學評鑑強調「學生學習成效」 - 「等第制」(A、B、C…)被認為是較為容易執行學習成效導向教學之成績評量方式。

-  歐美、日本即普遍採用等第制,目前國內有台大、清大、東華、台科大等採用「等第制」。

 ■  台灣國中小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採用優、甲、乙、丙、丁之等第制成績來呈現學習表現。

3.   等第評量意見(整理自各網站)  ■  依據統計學理,成績計算超過15個刻度,意義就不大。

 ■  百分制的1、2分無法分辨學生是否達到教學目標與核心能力,78分跟79分的差別其實沒有意義。

 ■  希望學生不用反覆背誦、分分計較,而能多花一點時間看喜歡的書、做有興趣的事,老師打分數時,也容易控制差異性。

 ■  等第制是世界趨勢,目前國際上除了台灣及少數幾個國家還在用百分制,其他國家多採等第制。

 ■  學習包含考試與其它綜合表現,這些很難量化。

平時仍以百分制給分,但成績單上的成績則用等第制代表綜合評量成績。

 ■  國內許多大學已實施等第制,執行沒有問題,轉校時有分數轉換系統。

部分科目如討論、演講課等,甚至只有通過與否二個等第。

 ■  即使在升學競爭激烈的日本,成績評量用的也是「優、良、可、不可」四等第。

 ■  改制最好全國一致,否則各校的成績難以等化。

 ■  部分學院考慮改採等第制,但是要改得全校一起改,成績單要改、網路內容也要改,要有很多配套。

 ■  百分制在台灣行之有年,很多校外獎學金的申請都以分數作為評給標準。

如果80分以上都是A的話,將不易分出名次高低。

  返回     百分制與等第制的優缺點 百分制:優點 百分制:缺點  ■ 可以較細緻的區分學習成就  ■ 較易分出前三名  ■ 鼓勵同學追求更高分數  ■ 外部獎學金多採百分制  ■ 評量答案必須非常明確  ■ 容易對1、2分斤斤計較  ■ 不易衡量質化績效  ■ 不利於發展多元教學  ■ 不利於學生適性發展 等第制:優點 等第制:缺點  ■ 適合較質性的學習績效評量  ■ 適合發展多元評量機制  ■ 鼓勵學生適性發展  ■ 不必對1、2分計較高低  ■ 有利於推動國際化  ■ 各等第間的差距變大  ■ 前三名可能同分  ■ 教授可能不熟悉每一個學生  ■ 不易銜接外部獎學金 註、整理自各網站。

  返回     明志的百分制與等第制成績換算 舊制換算表(適用105年8月前入學學生) 百分 等第 點數 百分 等第 點數 百分 等第 點數 100~80 A 4.0 79~70 B 3.0 69~60 C 2.0 59~50 D 1.0 49~0 F 0       舊制及格標準  ■研究所:70分(B,點數3.0)  ■ 大學部:60分(C,點數2.0)  ■ 研究所成績69分或以下、大學部成績59分或以下之「必修課程」均須重修。

2.    新制換算表(適用105年8月後入學學生) 百分 等第 點數 百分 等第 點數 百分 等第 點數 100~90 A+ 4.3 89~85 A 4.0 84~80 A- 3.7 79~77 B+ 3.3 76~73 B 3.0 72~70 B- 2.7 69~67 C+ 2.3 66~63 C 2.0 62~60 C- 1.7 59~50 D 1.0 49~0 F 0   新制及格標準  ■ 研究所:B-,點數2.7(70分)  ■ 大學部:C-,點數1.7(60分)  ■ 研究所成績C+或以下、大學部成績D或F之「必修課程」均須重修。

3.    等第制中各等第的意義 A+ 所有目標皆達成且超越期望 A 所有目標皆達成 A- 所有目標皆達成,但需要一些精進 B+ 達成部分目標,且品質佳 B 達成部分目標,但品質普通 B- 達成部分目標,但有些缺失 C+ 達成最低目標 C 達成最低目標,但有些缺失 C- 達成最低目標,但有較大缺失 D 未達成最低目標 F 所有目標皆未達成 4.    等第制成績換算GPA(學業成績平均點數),以新制換算表換算甲生成績為例 課程 學分數(A) 成績(B) 點數(C) 累計點數(A*C) 國文 4 A 4.0 16.0 英文 2 B+ 3.3 6.6 微積分 3 B 3.0 9.0 合計 9 – – 31.6 GPA=累計點數/總學分數=31.6/9=3.51。

甲生的GPA即為3.51。

  返回     成績等第制的處理原則   處理原則 補充說明 舊制生成績依目前「百分制」處理 舊制生的成績不可以輸入「等第制」成績。

 ■ 等第制」成績無法正確換算為「百分制」成績,例如、成績若為F,系統無法判斷應轉換為0~49間的任何分數。

 ■ 舊制生成績單上若有「等第制」方式,將無法正確計算「百分制」總平均。

新制生成績改依「等第制」處理 新制生不提供「百分制」成績單,教師請勿公布「百分制」課程學期成績。

 ■ 「等第制」與「百分制」成績計算方式不同,可能發生名次對調的狀況。

例如: -   甲生:79+79= 158,換算等第制為B+、B+。

-    乙生:77+80=157,換算等第制為B+、A-。

成績單上的既有成績記錄不予改變  ■ 基於保持真實記錄的原則,且符合一般大學處理方式,成績單上既有成績紀錄不變。

 ■ 舊制生復學後就讀新制班,復學後成績採「等第制」與新制班排名。

 ■ 計算畢業排名時,復學前成績須依新制換算表轉換為「等第制」與新制班排名 校外課程可轉入學分,但成績不計入平均/排名 外校成績「等第制」與「百分制」均有,且標準不一,為免換算困擾,且符合一般大學處理方式,故承認外校學分,成績欄則以文字註記(例如、「P」)。

  返回     成績等第制的處理重點 處理事項原則 舊制生成績依「百分制」 新制生成績採「等第制」 成績單上的既有成績記錄不予改變 校外課程可轉入學分,但成績不計入平均/排名 1 適用範圍 105.08前入學新生(含工設系二技生)、105學年就讀大二之轉學生、畢業校友。

105.08後入學新生及選讀本校課程之外校生、106學年起就讀大二之轉學生。

– – 2 適用成績項目 通識、共同、國防教育、體育、院系、學程等課程、學位論文及操性。

.研究所:70分 .大學部:60分 除操行成績外的左列所有項目。

.研究所:B- .大學部:C- 註、操行仍為百分制 – – 3 及格標準 註、研究所成績69分或以下、大學部59分或以下之「必修課程」均須重修。

註、研究所成績C+或以下、大學部D或F之「必修課程」均須重修。

– – 4 中文成績單 百分制 等第制 註、無百分制成績單 – – 5 英文成績單 等第制 (依舊制換算表) 等第制 – – 6 舊制生復學就讀新制班 – ■復學後為新制生,成績採等第制,以與新制班排名。

■ 計算畢業排名時,復學前成績須依新制換算表換算為等第制後與新制班排名。

復學前成績單記錄不變(仍為百分制) – 7 新舊制生同班上課 系統會提醒輸入「百分制」成績。

系統會提醒輸入「等第制」成績。

– – 8 教師輸入期中成績 百分制 等第制 註、若輸入百分制,系統會依新制換算表自動換算為等第制。

– – 9 教師輸入期末成績 – – 10 成績輸入提醒方式 系統輸入畫面會針對每位舊制學生,在其成績欄提醒輸入「百分制」成績。

系統輸入畫面會針對每位新制學生,在其成績欄提醒輸入「等第制」成績。

– – 11 教師公布期中成績 請公布系統列印的成績表。

請公布系統列印的成績表(等第制)。

註、請勿公布百分制試算表。

– – 12 教師公布期末成績 – – 13 教師公布作業、小考等成績 教師可公布作業、小考等成績。

教師可公布作業、小考等成績,百分制或等第制均可。

– – 14 外校成績轉入 . 申請抵免或替換 . 成績及格序: 1.他校及格標準 2.本校舊制標準 . 申請抵免或替換 . 成績及格序: 1.他校及格標準 2.本校新制標準 – 如、退學生轉回本校、外校生轉入本校、本校學生經雙聯、交換、校際選課等方式取得他校成績等。

15 本校成績轉出 . 中文成績單不變。

. 英文成績單為「等第制」(依舊制換算表)。

. 中英文成績單均為「等第制」。

. 提供新制換算表。

. 無百分制成績單。

– 如、本校學生轉學他校、外校生經雙聯、交換、校際選課等方式取得本校成績等。

16 申請外部獎學金 依現行機制申請成績單。

. 需要學年、歷年或畢業百分制成績總平均。

. 依「等第制GPA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換算。

– – 17 排名相同處理原則 流用原則:由較低名次名額流用至較高名次,例如,二位學生同為全班最高分,流用第二名名額,流用後二生同為第一名、無第二名。

依權重、流用原則序 一、權重原則 1.   學分數較多者排名在前。

2.   操行成績較高者排名在前。

二、流用原則,如左 – – 18 學業成績進步獎 . 一等獎:進步10分。

. 二等獎:進步8分。

. 三等獎:進步5分。

. 一等獎:進步三階等第或以上,如、C–進至B–。

. 二等獎:進步二階等第,如、C–進至C+。

. 三等獎:間距太小,取消。

– –     返回     常見問題 1.  適用對象是誰? ■  舊制生採「百分制」:105年8月前各學制入學新生(含工設系二技生)、105學年就讀大二之轉學生、畢業校友; ■  新制生採「等第制」:105年8月後各學制入學新生及選讀本校課程之外校生、106學年起就讀大二之轉學生。

2.  舊制生權益是否受到影響? ■  「等第制」成績僅適用於新制生與復學就讀新制班的舊制生。

■  一般舊制生成績一律依照舊制(即「百分制」)處理,權益不受影響。

3.  那些成績會採用等第制? ■  舊制生各項成績,含所有課程、學位論文、操性等,仍採「百分制」。

■  新制生的所有課程、學位論文等均改採「等第制」成績,惟操性成績仍採「百分制」。

4.  操行成績是否採用「等第制」成績? ■  無論舊制生或新制生,本校操行成績仍採用「百分制」成績。

5.  及格與重修的定義? ■  舊制生及格標準,研究所成績及格標準為70分,大學部成績及格標準為60分。

■  舊制生研究所成績69分或以下、大學部成績59分或以下之「必修課程」均須重修。

■  新制生及格標準,研究所成績及格標準為B–,大學部成績及格標準為C–。

■  新制生研究所成績C+或以下、大學部成績D或F之「必修課程」均須重修。

6.  教師如何輸入期中或期末成績? ■  期中成績與期末成績的輸入機制相同。

■  成績系統輸入畫面會依據每位學生的身分(舊制生或新制生),在其成績欄提醒教師應輸入「百分制」或「等第制」成績。

■  新制生請輸入「等第制」成績,若輸入「百分制」成績,系統會依新制換算表自動換算及呈現為「等第制」。

■  舊制生只能輸入「百分制」成績,系統不接受舊制生成績為等第制。

7.  外校學生選修本校課程如何輸入期中或期末成績? ■  105年8月起外校學生選修本校課程視為「新制生」,成績處理比照「新制生」。

8.  教師如何公布期中或期末成績? ■  期中成績與期末成績的公布方式相同。

■  新舊制生均請公布輸入後系統列印的成績表,請勿公布新制生百分制試算成績。

9.  教師如何公布小考或作業等成績? ■  教師可公布學生小考、作業等成績,百分制成績或等第制成績均可。

10.如何處理「舊制生復學就讀新制班」的成績轉換? ■  復學前成績單記錄不變,復學後成績採「等第制」,以便與新制班依「等第制」成績排名。

■  畢業成績排名的計算過程中,仍須依新制換算表將復學前成績轉換為「等第制」成績,以便與新制班依計算畢業成績排名。

11.如何處理「新、舊制生同班上課」的成績轉換,例如、「新、舊制生修讀通識課程」、「舊制生重修」、「舊制生修讀新制班課程」或「新制生修讀舊制班課程」等? ■  舊制生復學就讀新制班後視為新制生。

■  新、舊制生同班上課時,系統會依學生身分提醒教師應輸入「百分制」或「等第制」成績。

12.如何處理「轉系生」的成績轉換? ■  本校無「降轉」機制,舊制生轉系後仍屬舊制班,新制生轉系後仍屬新制班,不需成績換算。

但因轉系生既有成績記錄不予改變,在處理畢業資格審查時,仍須依據轉系後就讀新系的畢業條件審查畢業資格。

13.如何處理「外校學生轉學至本校就讀」的成績轉換? ■  學生身分依轉入班級而定,105學年轉入學生為舊制生,106學年起轉入學生為新制生。

■  校外成績可申請辦理採計學分,但成績不計入學期平均/排名、畢業總平均/排名。

成績及格標準依序為:1.他校及格標準、2.本校及格標準(舊制生依舊制、新制生依新制)。

14.如何處理「本校退學學生轉學回到本校就讀」的成績轉換? ■  比照「外校學生轉學至本校就讀」的成績轉換方式處理。

■  學生身分依轉入班級而定,105學年轉入學生為舊制生,106學年起轉入學生為新制生。

■  退學前的本外成績(舊制生依舊制、新制生依新制)可申請辦理採計學分,但成績不計入學期平均/排名、畢業總平均/排名。

15.如何處理「本校學生修讀外校課程成績轉入」的成績轉換,例如、本校學生申請轉入經由「雙聯學制」、「交換生」、「校際選課」等方式取得的外校成績? ■  校外成績可申請辦理採計學分,但成績不計入學期平均/排名、畢業總平均/排名。

成績及格標準依序為:1.他校及格標準、2.本校及格標準(舊制生依舊制、新制生依新制)。

16.如何處理「本校學生轉學至他校就讀」的成績轉換? ■  教務處提供成績單(舊制生依舊制、新制生依新制),新制生不提供「百分制」成績單,但可提供相關換算表。

17.如何處理「外校學生修讀本校課程成績轉出」的成績轉換,例如、他校學生申請轉出經由「雙聯學制」、「交換生」、「校際選課」等方式取得的本校成績? ■  105年8月後上述狀況的外校生均視為新制生,教務處提供「等第制」成績單及相關換算表,不提供「百分制」成績單。

18.有些「校外獎學金」需要本校學期、學年成、歷年或畢業總平均的「百分制」成績,如何處理? ■  舊制生依現行機制,直接申請成績單。

新制生則依據等第制GPA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換算總平均的「百分制」成績。

19.未修改完備為等第制之法規,應如何處理? ■  依前述四項處理原則與相關換算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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