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109.03.23. 部管三字第1094912724號書函 - 行政令函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關於(109)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及送銓敘部辦理等相關事宜 ... 為配合網路報送系統之使用,並期簡化作業,行政院以外各主辦機關以網路報送模範公務人員名冊時,請於系統 ... ::: 回首頁│ 加入最愛│ 網頁導覽│ 行動版│ 使用說明 最新消息 法規體系 法規查詢 行政令函 大法官解釋 法規草案 相關網站 法規英譯 RSS :::您現在的位置: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行政令函 字級: 小 中 大 行政令函 發文字號: 銓敘部109.03.23.部管三字第1094912724號書函 公(發)布日: 109.03.23 要  旨: 關於(109)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及送銓敘部辦理等相關事宜 本  文: 主旨:關於本(109)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及送本部辦理等相關事宜,請 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查「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以下簡稱激勵辦法 )第8條規定:「……(第2項)前項主辦機關及所屬機關依現有 職員總人數得選拔模範公務人員名額如下:一、未滿100人者,採 逐年累計方式,於人數滿100人期間內,選拔1人,至滿100人之 次一年度起,重行起算。

二、滿100人未滿500人者,得選拔1人 。

滿500人未滿1千人者,得選拔2人。

滿1千人者,得選拔3人 ;其後每滿1千人,得增加選拔1人;尾數未滿1千人者不計。

( 第3項)第1項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依符合條件人員之優良事績從 嚴審議,考量機關官等員額之配置比率,……」請各主辦機關辦理 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時,考量官等、性別、職務及員額配置之衡平, 避免集中於中、高階人員、單一性別或主管人員;又得選拔人數達 10人以上之主辦機關選拔之模範公務人員,宜有委任官等人員,以 期有效激勵基層人員士氣。

二、復查激勵辦法第9條規定:「各機關應於每年4月底前將上年度符 合選拔條件之人員,報送各該主辦機關。

各主辦機關應組成審議小 組公正審議,於每年6月底前將審議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後,應 登載於被選拔者個人人事資料中,並函送銓敘部登記備查。

」茲因 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衡酌疫病狀況及人力運用情形,如 無法於本年6月30日前以網路申報並備文函知本部者,得俟疫情較 趨穩定時送本部辦理。

至相關網路報送作業流程,請登入本部銓敘 業務網路作業系統詳讀操作說明,並確認模範公務人員資料已成功 傳輸至本部系統。

另有關現有職員人數(含所屬),因事涉得選拔 模範公務人員之人數,請於網路報送時,務必覈實填寫,避免疏漏 舛錯之情形。

又如未選拔,亦請函復並敘明本年機關(含所屬)現 有職員人數。

三、另全國模範公務人員代表請見總統事宜,係由本部統籌辦理,關於 請見總統代表(以下簡稱請見代表)名額,行政院以外各主辦機關 1名,行政院所屬各主辦機關則為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

為配合網 路報送系統之使用,並期簡化作業,行政院以外各主辦機關以網路 報送模範公務人員名冊時,請於系統填列請見代表聯絡方式、事蹟 簡介(約50至90字)及具體事蹟(約400字)等欄位,由系統產製 請見代表名單及事蹟簡介表,一併送本部辦理,至行政院所屬各主 辦機關請見代表相關資料,請於行政院核定該院模範公務人員後1 週內以網路報送本部,俾利編印請見總統名冊暨事蹟簡介專輯;惟 請見代表資料內容(含姓名、服務機關、職稱、照片及事蹟簡介) 如涉及機密,亦請先予妥處再行傳送或於文內敘明,俾憑辦理;又 於請見總統前,請見代表之服務機關、職務如有異動,務請各主辦 機關隨即函知本部。

正本: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 副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規範基礎 1.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第八條模範公務人員之選拔,中央機關由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地方機 關由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縣(市)議會辦理,每年 定期舉辦一次。

前項主辦機關及所屬機關依現有職員總人數得選拔模範公務人員名額如下 : 一、未滿一百人者,採逐年累計方式,於人數滿一百人期間內,選拔一人 ,至滿一百人之次一年度起,重行起算。

二、滿一百人未滿五百人者,得選拔一人。

滿五百人未滿一千人者,得選 拔二人。

滿一千人者,得選拔三人;其後每滿一千人,得增加選拔一 人;尾數未滿一千人者不計。

第一項模範公務人員選拔,依符合條件人員之優良事蹟從嚴審議,考量機 關官等員額之配置比率,並以最近五年內未曾獲選為模範公務人員者為優 先。

其審議及公開表揚方式等規定,由各主辦機關訂定。

相關令函(3) 第九條各機關應於每年四月底前將上年度符合選拔條件之人員,報送各該主辦機 關。

各主辦機關應組成審議小組公正審議,於每年六月底前將審議結果簽 報機關首長核定後,應登載於被選拔者個人人事資料中,並函送銓敘部登 記備查。

相關令函(3)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收錄相關機關網站或政府公報公開資料製作,實際仍以各機關公(發)布內容為準。

地址:11601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一號TEL:886-2-82366000FAX:866-2-82366100 Address:No.1,ShiyuanRd.,WenshanDist.,TaipeiCity11601,Taiwan(R.O.C.) 自100年12月30日起累積瀏覽人次:30848028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