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公告修正囉! - 內政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已於109年5月22日公告修正囉!本次修正重點:簡化申請應備文件、降低籌備委員人數(7人改3人)、減少籌備會議次數(3次改2次)、簡化籌備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search 搜尋 人事 自然人憑證應用 進階搜尋 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line Email 本部簡介 職掌及組織 部長專區 施政計畫 內政概要 聯絡資
延伸文章資訊
- 1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修正草案對照表
一、社會團體之組織,應. 由發起人檢具申請. 書、章程草案及發起. 人名冊等向主事務. 所所在地之直轄. 市、縣(市)政府申. 請許可。 發起人戶籍或工作地. (以團體為發起 ...
- 2法規名稱: 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
法規名稱:, 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5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5月22日內政部台內團字第109028103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1 點,自即日 ...
- 3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
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 二十、社會團體應於成立後三十日內檢具下列文件各一份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並發給立案證書及圖記:. (一)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紀錄。
- 4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 - 連江縣政府
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 ... 一、社會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等向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許可。
- 5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 - 屏東縣政府
移交清冊由籌備會主任委員、理事長及團體各存一份,函報主管機關一份。 十六、籌備會之任務如下:. (一)審查章程草案,並提成立大會審議。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