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溝通輔具補助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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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款:動態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相關的規定如下:. 項次, 補助項目, 補助金額(元), 最低使用年限, 評估人員. ::: 首  頁 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本會榮耀 何謂輔具 補助新制 問 與 答 粉絲團 相關連結 :::   -賀!本會拼音溝通系統V-Pen、H-Pen系列已取得台灣、日本和美國三地發明專利- 補助相關規定 補助流程說明 對應之輔具介紹 補助相關規定 一、溝通輔具補助相關規定         自101年7月起,社政體系關於身心障礙者的輔具補助辦法、流程、項目與補助金額都有了很大的改進。

依據新的「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可獲得補助的輔具項目,一共分成十五大類172項。

而一般我們所熟知的溝通輔具在此基準表中是屬於「第六類:溝通及資訊輔具-面對面溝通輔具的第79項至第84項,主要分成了A、B、C、D、E、F六款,這六款分別是: A款:圖卡兌換溝通系統 B款:低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C款:高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D款:具掃描功能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E款:語音溝通軟體 F款:動態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相關的規定如下: 項次 補助項目 補助金額(元) 最低使用年限 評估人員 79 溝通輔具-A款(圖卡兌換溝通系統) 低收入戶 5,000 四(二) 乙 中低收入戶 3,750 一般戶 2,500 80 溝通輔具-B款(低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低收入戶 7,000 四(二) 乙 中低收入戶 5,250 一般戶 3,500 81 溝通輔具-C款(高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低收入戶 10,000 四(二) 乙 中低收入戶 7,500 一般戶 5,000 82 溝通輔具-D款(具掃描功能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低收入戶 20,000 四(二) 乙 中低收入戶 15,000 一般戶 10,000 83 溝通輔具-E款(語音溝通軟體) 低收入戶 20,000 四 乙 中低收入戶 15,000 一般戶 10,000 84 溝通輔具-F款(動態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低收入戶 30,000 四 乙 中低收入戶 22,500 一般戶 15,000 補助相關規定: 一、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所有資格 智障、聽障、語障、自閉症、失智症或上列任一種障礙之多重障礙者。

因身心功能損傷造成言語溝通困難,且嚴重影響人際互動及社會參及,如發展性障礙(含智能障礙、腦性麻痺、自閉症、語言發展遲緩)、後天性障礙(含失語症、腦傷、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柏金森氏症、失智症)。

輔具評估使用溝通輔具對促進溝通理解、溝通表達和交談活動表現有幫助者。

二、評估規定: 相關專科醫師開具診斷證明及語言或相關治療師開立輔具輔具評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十二)。

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含該單位特約之輔具評估人員)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十二)。

三、規格或功能規範:各款應分別符合下列規範 A款溝通輔具:本款屬無語音輸出之溝通設備,應包括至少一千個溝通符號之圖卡、句條、圖卡展示和收納設備以及訓練手冊及訓練影片。

B款溝通輔具:本款屬低階語音溝通器,可依使用者需求自行設計溝通版面,並具重複錄音或記憶溝通訊息及放音功能。

C款溝通輔具:本款屬高階語音溝通器,可依使用者需求自行設計溝通版面,至少可錄製一百五十句語音,並具重複錄音或記憶溝通訊息及放音功能。

D款溝通輔具:本款屬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除具重複錄音或記憶溝通訊息及放音功能外,另須提供至少一種掃描功能。

E款溝通輔具:本款為語音溝通軟體,可安裝於一般電腦,軟體應具重複錄放音及動態版面顯示功能,並提供至少一千個溝通符號組,供溝通版面設計之用,軟體須具掃瞄功能。

F款溝通輔具:本款屬液晶觸控專用型語音溝通器,應提供版面設計軟體且至少有一千個溝通符號,供溝通版面設計之用、重複錄放音及至少二種合成語音及掃瞄功能。

四、其他規定: B、C、D、E、F等五款溝通輔具僅能擇一項申請。

依評估結果須配合使用「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並一併申請者,合併列計補助一項次。

申請E款溝通輔具者,須已具備個人電腦基本配備(含電腦主機、作業系統、螢幕、鍵盤)。

申請E、F款時,應於輔具輔具評估報告書中檢附三個月以上的語言治療溝通訓練計畫或記錄,以落實配置本項輔具之目的。

十二歲以下兒童,申請A、B、C、D四款時得二年申請補助一次。

溝通輔具除A款外,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之載明產品規格、型號、序號及功能之保固書影本。

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

保固書並應載明產品規格(含本基準所定本項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型號、序號、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含年、月、日)、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及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服務電話及其他必要資訊。

上述規定中有提到「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

此項的相關規定如下: 項次 補助項目 補助金額(元) 最低使用年限 評估人員 91 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 低收入戶 5,000 五 甲、乙 中低收入戶 3,750 一般戶 2,500 補助相關規定: 一、補助對象:須符合溝通或電腦輔具之補助對象者。

二、評估規定: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經相關專科醫師開具診斷證明及治療師開立輔具輔具評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十四)。

(二)經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輔具評估人員(含該單位特約之輔具評估人員)開立輔具評估報告書(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十四)。

三、規格或功能規範: 透過可固定於輪椅、桌上或床架上之夾具,以具三個以上可調角度並可固定關節之連桿系統,支撐並固定溝通輔具、筆記型(或平板)電腦或電腦輔具之各式聯結器,前述可調角度之關節其中至少兩個可各做二百七十度角度旋轉調整,且最少承重二公斤以上。

四、其他規定: 依評估結果,須使用電腦輔具或溝通輔具並一併提出申請者,合併列計補助一項次。

應檢附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

保固書並應載明產品規格(含本基準所定本項輔具之規格或功能規範內容)、型號、序號、保固年限及起迄日期(含年、月、日)、輔具供應商行號名稱及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服務電話及其他必要資訊。

        以上相關規定是依據內政部於101年7月公布實施的「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中摘錄整理出來的,辦法及標準表全文以及相關文件,可自下表連結中下載。

關於輔具補助的部分,中央主管機關原為內政部,但自102年7月23日起,改由新成立的「衛生福利部主管,不過地方縣市,仍由原社政機關(社會局、社會處)主管。

        申請E、F款溝通輔具,另需檢附三個月以上的語言治療溝通訓練計畫或記錄。

一般來說記錄是指申請前三個月內個案曾接受相關的語言治療溝通訓練記錄,計畫是指申請E、F款溝通輔具後三個月內個案預計接受相關的語言治療溝通訓練計畫,兩者擇一即可。

目前計畫或記錄均無規定之格式,僅提供目前較為常用的計畫格式及範例做為參考。

文件內容 下載連結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內政部101年07月06日發布)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第23頁的79~84項次)(內政部108年11月29日發布) 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十二 語言治療溝通訓練計畫格式及範例 計畫格式 填寫範例   二、溝通輔具補助補充說明 關於上述規定,有些部份再補充說明如下: 評估單位:溝通輔具都必須要經評估才能申請補助,目前評估的單位是採雙軌制,即可至地方輔具中心評估,也可至醫療院所評估,擇一即可。

一般來說,輔具中心均可評估輔具,而醫療院所則未必。

因為並非所有醫療院所均有提供輔具評估服務,有些縣市只認定身心障礙鑑定醫院的輔具評估報告,所以要評估前最好先詢問當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社會局處。

評估人員:輔具評估人員目前有分成甲乙丙丁戊等五類,各類所指示表是輔具評估人員的主要學經歷背景。

如甲類是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乙類是語言治療師;丙類是聽力師;丁類是其他輔具相關專業;戊類是視障服務相關專業,某些輔具的評估,因其涉及之專業性,會限定某類或某幾類的輔具評估人員。

此點對於要申請輔具的個案來說,較無直接相關性。

補助金額:各項輔具有其最高的補助金額,對同項輔具補助來說,低收入戶的補助額度最高,中低收入戶的最高補助額度則是低收入戶的75%,一般戶的最高補助額度則是低收入戶的50%。

各項輔具的補助金額是補助上限,若購買的輔具超過此額度,超出部分由申請人自行出資;若購買的輔具低於此額度,則實際補助金額即是購買金額。

補助項次: 輔具補助有項次限制,即兩年四項。

即個案可申請各類輔具補助,但是每兩年內只能累積最多申請到四項,所以可以第一年就申請四項,第二年不申請;或是第一年申請三項,第二年申請一項;或是第一年申請二項,第二年申請二項,依此類推。

溝通輔具中,B款~F款只能申請一項,但A款不在此限。

即申請人可同時申請A+B款(或是A+C款…),但是算兩項。

上述規定有提到”依評估結果須配合使用「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並一併申請者,合併列計補助一項次”,通常是指申請的個案除了需要溝通輔具之外,還可能因肢體等問題有操作上的困難,必須將溝通輔具予以固定,以方便操作。

故可同時申請「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的補助,而不另外算一項。

最低使用年限:每項輔具都有年限限制,即同項輔具未達最低使用年限時,不得再提出新的申請。

溝通輔具的最低使用年限均是四年,但為考量兒童的語言發展可能較快,故又規定「十二歲以下兒童,申請A、B、C、D四款時得二年申請補助一次。

為方便對應各項輔具之規格、補助金額、使用年限,故將之整理如下表,並將「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一併附上: 補助項目 規格或功能規範 補助金額(元) 最低使用年限 溝通輔具-A款(圖卡兌換溝通系統) 應包括至少一千個溝通符號之圖卡、句條、圖卡展示和收納設備以及訓練手冊及訓練影片。

低收入戶 5,000 四(二) 中低收入戶 3,750 一般戶 2,500 溝通輔具-B款(低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可依使用者需求自行設計溝通版面,並具重複錄音或記憶溝通訊息及放音功能。

低收入戶 7,000 四(二) 中低收入戶 5,250 一般戶 3,500 溝通輔具-C款(高階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可依使用者需求自行設計溝通版面,至少可錄製一百五十句語音,並具重複錄音或記憶溝通訊息及放音功能。

低收入戶 10,000 四(二) 中低收入戶 7,500 一般戶 5,000 溝通輔具-D款(具掃描功能固定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除具重複錄音或記憶溝通訊息及放音功能外,另須提供至少一種掃描功能。

低收入戶 20,000 四(二) 中低收入戶 15,000 一般戶 10,000 溝通輔具-E款(語音溝通軟體) 可安裝於一般電腦,軟體應具重複錄放音及動態版面顯示功能,並提供至少一千個溝通符號組,供溝通版面設計之用,軟體須具掃瞄功能。

低收入戶 20,000 四 中低收入戶 15,000 一般戶 10,000 溝通輔具-F款(動態版面型語音溝通器) 本款屬液晶觸控專用型語音溝通器,應提供版面設計軟體且至少有一千個溝通符號,供溝通版面設計之用、重複錄放音及至少二種合成語音及掃瞄功能。

低收入戶 30,000 四 中低收入戶 22,500 一般戶 15,000 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 透過可固定於輪椅、桌上或床架上之夾具,以具三個以上可調角度並可固定關節之連桿系統,支撐並固定溝通輔具、筆記型(或平板)電腦或電腦輔具之各式聯結器,前述可調角度之關節其中至少兩個可各做二百七十度角度旋轉調整,且最少承重二公斤以上。

低收入戶 5,000 五 中低收入戶 3,750 一般戶 2,500 最後更新日期: 2020/09/09 科技輔具文教基金會©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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