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考生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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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甄選報名注意事項: 1.本校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即時疫情,調整因應措施及公告,請考生隨時留意國立清華大學招生專區公告訊息。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學士班最新公告 國立清華大學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考生須知」暨「報名系統操作圖文說明」 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選考生須知、報名系統操作圖文說明、考生學習資料表(個人資料表)請見下方附件,如無法瀏覽pdf檔,請點此下載最新adobereader。

※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作業流程可至甄選委員會查看。

※個人申請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操作圖文說明請務必先行參閱。

   ◎第二階段甄選報名注意事項: 1.本校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即時疫情,調整因應措施及公告,請考生隨時留意國立清華大學招生專區公告訊息。

2.本校第二階段甄選入學考生須知包含第二階段報名流程、應試相關注意事項及錄取、放榜、複查…等規定,請考生務必詳閱。

3.本校另將於3月31日以限時郵件寄發本須知予通過本校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其內容與本公告相同,考生可直接經由本公告下載,不影響第二階段報名之權益。

4.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時間:4月2日10:00至4月7日17:00止(書審資料上傳及個人資料表【考生學習資料表】輸入至4月7日21:00止,校內聯合分發志願序填寫至4月26日中午12:00止)。

5.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考生一律免繳報名費;所有報名考生於報名系統中須勾選欲報考之學系(班/組),如無勾選將視同未報名成功。

6.第二階段指定項目有口試和筆試者,請依各學系(班/組)指定公告日期至各系網站查看考試詳細地點和時間,或參閱本中心公告;若無訂指定公告日期,一律請於指定項目甄試前二天至各學系網站查看。

  ◎報名手續包含: (1)填寫報名資料、繳交報名費→請於4月7日17:00前完成 (2)上傳審查資料、登錄個人資料表(即考生學習資料表)→請於4月7日21:00前完成 註:部分學系組之推薦函、成績證明或成果作品等需將紙本郵寄至各指定辦公室,請於4月7日17:00前以限時掛號寄出(以國內郵戳為憑)。

  ◎再次提醒: ◎甄選會書審資料上傳系統開放時間:4月2日至4月7日每日9:00至21:00。

◎考生學習資料表(個人資料表)系統開放時間:4月2日10:00至4月7日21:00止。

填寫完畢後轉存PDF檔再上傳至線上書審系統【個人資料表】欄位。

◎甄選入學委員會網路登記志願開放時間為5月13日~5月14日,每日9:00~21:00。

  110學年度國立清華大學第二階段考生須知.pdf 110學年度國立清華大學第二階段報名系統操作說明0324.pdf 110考生學習資料表輸入系統使用說明手冊_for考生.pdf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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