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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一九三○年(昭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終于爆發轟動世界的「霧社事件」。
這即是起因日本政府為優待入山工作人員,除正式警察外,其他入山勞工日人皆一律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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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解答
問題敘述
何謂霧社事件?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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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內容:
霧社事件
在滿清據台時期,台灣的原住民擁有自己的土地、人民及管理權。
他與清國劃定界線稱之為隘勇線,也就是國界之意,台灣有十分之九的土地並非在清國統治之下,也就是在隘勇線外,以發生在一八七一年牡丹社事件為例,日本琉球宮古島五十四人被原住民殺害,日人向滿清政府交涉,滿清軍機大臣吏部尚書以「生番既屬我國化外,問罪不問罪,由貴國來裁奪」。
這就是清國官方對台灣土地的看法,這條隘勇線隨著漢人大量的移民也開始推進,但日本人來了之後局勢為之大變。
霧社地方為泰雅族賽德克亞人共有十二社的原住民同胞中,以瑪黑步(Marhebo)、勃阿倫(Balun)、合可(Hogo)、羅得福(Loutoff)、太羅萬(Taloman)、束庫(Suku)等六社為中心,並由瑪里多社酋長的莫那魯道(Monar-Dao)所領導。
莫那魯道是世襲頭目,其父魯道巴伊曾多次抗日,但皆未能成功。
莫那魯道曾在一九一一年前往日本參觀,當時他發現台灣的日本警察比不上日本本土的警察甚遠,平日恃勢凌人的態度,讓人氣憤。
他在一九二○年及一九二五年有二次計畫反日,但皆不成而被日人列為「不良蕃」。
到了一九三○年(昭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終于爆發轟動世界的「霧社事件」。
這即是起因日本政府為優待入山工作人員,除正式警察外,其他入山勞工日人皆一律給以警察或隘勇名義,故凡木匠、泥水匠、鐵匠、蓆匠等無不人人皆警,個個稱勇,因入山待遇高又可橫行霸道,巧取豪奪,是故日本浪人惡徒趨之若鶩。
當時霧社又大興土木,九項工程進行中,匠人充斥,亦即身著警察製服之日人遍地皆是。
原住民積年累月的被壓迫剝削,強制勞役、遲發工錢及日本警察誘姦山地婦女而後再把其遺棄等為導火線。
莫那魯道率領山胞三百餘人,在當天早晨群起對統治者起義。
分隊襲擊附近的警察分駐所十三處。
同時進襲霧杜警察分室、學校、郵政局、日本人官舍等。
砍殺了各地警察及霧杜公學校舉行秋季運動會的日本人一百三十六名(其中有二人是著日人服裝的台灣人被誤殺),又殺傷了二百十五人,替同胞洩憤。
泰雅族人霧社起義後即切斷各通往外地的電話線,又派一隊進攻至眉溪。
山胞起義軍佔領霧杜三天,獲取武器彈藥後才退入馬赫坡溪上游馬赫坡大岩窟與日軍抗戰。
能引發原住民同胞全體一致對日本人實施屠殺,必然是常年來的受辱怨氣,見有人發難則全體不計後果大加報復。
台北的第十三代總督.石塚英藏聞報後、驚慌不已,立即從台北、新竹、台中、台南等地派遣二千餘軍警進行大報復。
出動的部隊由守備隊司令鎌田彌彥少將擔任指揮官,台中步兵第一聯隊派出二個中隊、台南步兵第二聯隊與花蓮港分屯大隊,基隆山砲隊派出一個小隊(山砲二門,並有屏東飛第八聯隊派出飛機五架。
但在深山森林裡面卻無用武之地。
只能散發傳單降。
于是日軍就不顧人道,乃使用飛機散佈二種毒氣,該毒氣會使及膚產生水泡,逐漸腐爛。
同時再以大軍猛攻山胞居住地區、苦戰月餘而施展報復性的大屠殺、殺害了山地同胞一千餘人。
同時日軍亦有戰死二十八名,負傷二十四名。
到了同年十月三十一日,抗日首領莫那魯道看敵我情勢,知大勢已去,食物不足但尚可在山地狩獵,猶圖力拼至最後。
但發覺平日所醃製的肉醬業已用罄,也就是最重要的必需品「鹽」無法獲得,乃勸說一家大小二十四人全部不願受辱而存活,以自縊方式死於凱璣恩(kaichion)茅屋裡,他自己也以手槍自殺之,這可歌可泣的台灣民族英雄起義霧社事件才告終結。
同時山胞知識青年花岡一郎(原名達其土諾賓)(下圖)(第一位台灣原住民在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入學台中師範學院並在一九二八年畢業。
後擔任警察巡查)、及花岡二郎(畢業埔里公學校後、任警手)的二兄弟,是總督府所引以為傲的成功教育典範,但他們確也是起義事件得力的指導者,他們亦在日軍圍攻及飛機大砲轟炸之下,一郎也不讓莫那魯道專美,先殺其妻,次殺其子,然後從容自剖其腹而亡,家族十人也自殺於同一岩窟內。
二郎與家眷二十餘人隨即自縊於附近山中,如此原住民同胞在呼天不應,叫地不靈下,不願受日軍凌辱而自殺者不可計數。
霧社原住民經五十餘日抵抗,終告失敗,原有人口一千四百人,僅剩五百人。
翌年四月,日本警察又運用分化的技倆,唆使親日的原住民加以突擊霧社,又有許多人被殺。
這次事件引起世界輿論界的嚴厲批評,以一個先進的軍隊一千三百○三人、警察部隊一千三百○六人、官役人伕一千五百六十三人,總計四千一百七十二人。
用最現代化殺人武器,來對付無文字未開化的原住民,並將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五消滅。
霧社事件後日人以蕃制蕃的方式,蠱毒不同族群的泰雅族人去殺害起義抗日的遺族,集體戮殺抗日遺族二百十四名,取回一百○一個首級,對殺人者給予獎賞並與日警拍照。
其獎賞的方式為:起義頭目之首級賞二百圓、壯丁一個一百圓、婦女三十圓、幼兒二十圓。
「霧社起義事件」結束後,又連續發生一九三一年「悲似丹事件」,一九三二年「大關山事件」及「逢阪分駐所襲擊事件」等。
前仆後繼都是原住民系台灣人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不得不採用以卵擊石的方法,奮起抗日的英勇義舉。
日人對在東部台灣的平地山胞有一項義務苦力制度,所有東部之道路建設、鐵路敷設、日人之建築物、築港、製糖所之農場、飛機場、日人私人農場、日人住戶之清潔大掃除等等,無論公私大小之勞動,悉皆利用此項義務苦力制度,來奴役東部平地山胞,並由日警強制執行。
霧社事件發生以後,總督府隻手遮天全部加以掩飾,不欲讓人知。
此時台灣民眾黨為求案情大白卻一意加以揭發,致電日本拓務大臣、貴族院議長、內閣總理大臣、日本大眾黨、勞農黨等,電文:
「我黨認為霧社事件係向來恣意榨取及生活上之迫害與駐在警官不正、貪戾、殘忍之處置所激發者。
應從速將總督、警務局長、台中州知事以下責任者撤職,並立即保証蕃人之生活,承認其自由,不阻礙其民族發展之政策,尤其宜趁此機會,對向來為保持官吏威嚴,放任非違亂暴,警察萬能之積弊,加以徹底的改革。
」。
對日本大眾黨、勞農黨等所發的電文「我黨歡迎貴黨調查霧社事件之真相,請速派員來台。
」民眾黨對島內則不斷報導霧社事件的新情況。
由於民眾黨的揭發使霧社事件從地方問題變成政治問題,成為日本中央政界的質詢焦點。
此事件也導致台灣總督府對民眾黨及蔣渭水視為眼中釘。
如此迫使總督府不得不再檢討其原住民政策,第十三任台灣總督石塚英藏、總務官長、台中州知事等有關官員也不得不在國內外的壓力下,引咎辭職。
第一次霧社事件
【敬酒風波--近因】
日人為了遂行「理蕃事業」,在霧社地區大興土木,時時徵召原住民服勞役,不僅耽擱了山田農耕與狩獵期,更因為繁重的勞役,讓族人怨聲載道,並在一次婚宴時,莫那魯道長子塔達歐.莫那向日警吉村敬酒,竟遭日警毆打,此一「敬酒風波」與繁重勞役,及比荷.瓦利斯和比荷.沙波的策動下,成了「霧社事件」的近因。
霧社群的族人長期對抗日人,有的部落勢力衰退、有的部落勢力強大,加上日人的撫育政策,有的族人默默地承受了外來文化,有的族人則依舊堅持民族尊嚴。
這樣的文化與價值觀的衝突,使得發動「霧社抗日事件」之初,霧社群的十一個部落中,有六個部落加入了抗日的行列,而其他的部落、甚至毗鄰的族群,則處在是否參加抗日行列的抉擇糾葛裡。
【莫那.魯道與其子率先發難】
日治昭和5年(1930)10月27日為日本「台灣總督府」政府為紀念北白川宮能久親王被斃命於台灣而舉行「台灣神社祭」,霧社地區照例舉行聯合運動會。
泰雅族賽德克霧社群(即德奇達雅群)之馬赫坡、荷歌、波亞倫、斯庫、羅多夫、塔羅灣等6部落賽德克族人,趁霧社地區晚秋季節之破曉時分,當日人警察及其眷屬,尚在酣睡之際,由霧社群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首先發難。
莫那.魯道命令其次子巴沙歐.莫那潛入馬赫坡社內山之馬赫坡山取材地,襲擊日人警察,並命長子塔達歐.莫那潛入馬赫坡社警察駐在所,佯裝其父半夜生病,急需日警以提供藥品治療為理由,敲開駐在所之門戶,將日警及其眷屬格殺,藉比戰功,向霧社地區之泰雅族部落,宣告霧社群泰雅群人,反暴虐日人之統治之聖戰已經開打,終於是抗日志士群起嚮應,並分成數隊,切斷所有對外的電話線路,陸續襲擊各部落之警察駐在所,擄擭彈藥槍械。
【初嚐戰果】
獲得初步成功的抗日志士,群起沸騰,連年長者皆紛紛加入抗日陣營,事件主要策動者之一的比荷.沙波為使抗日陣線擴大,前往霧社群主力部落巴蘭社勸誘頭目率族人加入抗日陣營,惜未有結果。
抗日志士分成兩隊,壯年組由塔達歐.莫那率領,埋伏在霧社公學校運動場附近山林間,目標是參加運動會的日人官吏、警察和其眷屬。
老年組由莫那.魯道率領,潛在霧社分室後方之山林間,目標是霧社分室、警察駐在所、及霧社街區之日人機關及宿舍。
為獲取槍械武器,起義山胞首先攻陷霧社地區的13個警察駐在所,並縱火燒毀,獲得槍枝180挺和彈藥23037發。
當時泰雅族霧社群起義六個部落族人1236人,具有戰鬥能力的壯丁356人,分為兩組,老年組由莫那.魯道率領,攻擊霧社警察分室及駐在所,壯年組由其長子塔達歐.莫那率領,攻擊霧社公學校之運動會場,當運動會場唱起日本國歌時,抗日志士發動攻擊,祗要是日本人,無論男女大小一律格殺,計殺死日人134名,殺傷26名,著日服台胞漢人及流彈誤殺2名。
【起義解析】
霧社分室是日人在霧社「蕃地」(今仁愛鄉境、面積約平方公里,海拔介於500公尺至3600公尺之間)的「理蕃」中樞,也是集行政、司法、教育、產業、衛生於一身的權力中樞,隸屬台中州能高郡,其下轄管二十四個警察駐在所,和十餘所「蕃童」教育所、農業指導所、養蠶指導所,交易所、公醫診療所等「教化」與「授產」的撫育機構。
為展現在霧社「蕃地」的「教化」與「授產」的撫育成效,日人藉紀念北白川宮親王斃命於台灣乙未抗日之役之「台灣神社祭典」紀念活動,以「振興學術技藝」、「獎勵體育」等運動及展覽活動,舉行霧社分室轄區之聯合運動會,此一活動為霧社地區一年中最重要之盛事,處在高山邊陲駐在所的日警及眷屬,亦藉此機會群聚於霧社。
抗日志士選擇日人舉行運動會及警備鬆弛之時機來發動抗日事件,係由莫那.魯道父子及部落勢力者之籌謀,透過周密的計劃和抱定必死的決心,其目的係要殺盡霧社地區的日人,藉此向統治者表達憤怒。
日軍鎮壓
【日軍鎮壓--以夷制夷】
此一義舉抗暴事件爆發後,震驚全台灣,日本「台灣總督府」立即下令緊急調派台灣各地之警察隊與軍隊進攻霧社,台中州廳亦向台灣總督府請求派兵支援,除派屏東第八飛行連隊之飛機,飛來霧社山區實施偵察和威嚇飛行外,並調派台中、台南、台北、花蓮港之駐軍往埔里、霧社挺進,鎮壓討伐起義山胞。
29日早上八點五分軍警協同佔領霧社,臺灣守備隊司令隨即移駐埔里,臺中警察隊從東勢郡大甲溪方面越嶺奪回三角峰駐在所,使道澤群、土魯閣群無法參與反抗。
並與附近之自狗、馬力巴等族群擔任嚮導、偵察等任務,埔里的平埔族人與漢人則被徵召為軍夫。
計並徵調1,563名台島漢民、平埔族人和泰雅族民充任官役人伕,他們從事道路的開闢與修補、架設電話線、修築警備橋樑、興建埔里梅仔腳飛機場,最重要的是搬運武器彈藥和後勤物資,而泰雅族民更被脅迫投入「以夷制夷」的戰役中。
抗日六部落族人退回各部落後,分成二線,塔洛灣戰線由荷歌社頭目塔達歐.諾干率領,馬赫坡戰線由莫那.魯道率領,31日與日人軍警部隊對決後,除馬赫坡社外其他部落都被日人佔領,反抗主力退到馬赫坡社,其餘散在各溪溪谷。
等到11月2曰馬赫坡社被軍警佔領後,起事原住民完全退入山中,大部份退至馬赫坡、塔羅灣兩溪溪谷,利用懸崖絕壁的有利地勢與日方作戰。
5日,日軍臺南大隊在馬赫坡社東南方高地附近陷入苦戰,共有15名陣亡、11名負傷,死傷慘重,遂增派部隊配備機關槍、山胞、飛機,以精銳科技化武器進行圍剿再以空飄傳單心戰招降,脅迫未起義的山胞,並以飛機投擲「特殊彈」(瓦斯彈),致使起義山胞傷亡累累。
更利用「以夷制夷」狠毒策略,挑起各族群之仇恨,並以提供賞金和槍枝彈藥為條件,威脅利誘道澤、土魯閣、萬大、馬力巴、白狗諸族群,組成「味方蕃」襲擊隊,協助日人軍警部隊的討伐戰役。
11月10日道澤群總頭目泰目.瓦利斯(Teimo.Walls)在立鷹牧場(今清境農場)附近的哈奔Habun溪(眉溪上游)溪谷中伏,被起事之原住民殺死,此事造成「第二次霧社事件」之誘因。
壯烈成仁
【退守馬赫坡岩窟】
陷入逆境的起事原住民,並未因日人軍警部隊的大肆討伐而懈志,許多婦女帶著幼兒一起上吊自縊,為的是避免耗掉有限的糧食,並且讓抗日志士無後顧之憂和日人周旋,日人以飛機轟炸,以「特殊彈」威嚇,以山砲、臼砲砲擊,以機關槍、曲彈砲射擊,形成火海,更脅逼「味方蕃」襲擊隊投入第一戰線去自相殘殺,退守馬赫坡岩窟之抗日志士,據天險和日人抗戰到底。
11月9日以後,飢寒交迫的抗日族人已經陷入了困境,日人也以食物誘捕老弱的族人;抗日志士有組織的戰線與作戰策略,皆被日軍擊破,因而改以游擊點狀突擊的方式,去對抗日人強大的兵力。
不畏強權的抗日志士遁入馬赫坡岩窟建立據點,靠著野菜與馬赫坡溫泉礦脈,以取代食物和食鹽。
賽德克的泰雅人,堅信祖先是從巨木中誕生(即波索康夫尼PosoKofuni),當面對死亡的煎熬時,族人選擇在巨木下自縊,讓靈魂歸向祖靈境界。
因此抗日族人在對抗日人的討伐圍剿時,不是奮力作戰到底,就是自縊殉死。
發動事件之初,抗日六部落的族人共計1,236名,至事件結束後的統計:戰死者85名、被飛機轟炸死者137名、砲彈炸死34名、被「味方蕃」襲擊隊獵首級者87名、自縊身亡者296名,其中自縊者佔死亡人數的46﹪。
【彈盡援絕】
到了12月初,整個對日作戰已經四十餘天,壯志未酬的勇士,已經陷入了飢寒交迫、彈盡援絕的困境裡;雖然日人軍警部隊從空中的轟炸與地面的砲擊也逐漸減弱,但地面部隊與「蕃人襲擊隊」已經逐步往馬赫坡岩窟逼進。
莫那‧魯道見大勢已去,帶領部份族人遁入內山。
其妻巴幹.瓦利斯(Bakan‧Walis)在耕作小屋上吊自縊身亡,莫那‧魯道則槍殺兩名孫子後,棄屍於耕作小屋,連同妻子的屍體一同放火燃燒。
然後帶著三八式騎銃,獨自進入深奧內山,在大斷崖持槍自殺。
【壯烈犧牲】
12月8日,日人為了向塔達歐.莫那為首的最後一批勇士勸降,脅迫其妹馬紅‧莫那攜酒進入內山岩窟,但志節堅定的塔達歐‧莫那不為所誘,與妹訣別並舉行「最後酒宴」後,唱起辭世訣別歌:「哈巴歐‧巴滋克(Habao‧Bokox,妻名)請妳在黃泉路上把酒釀好!莫那‧塔達歐(Mona‧Dadao,長子名)、瓦利斯‧塔達歐(Walis‧Dadao,次子名)、哈巴歐‧巴滋克!你們在黃泉等著,我很快的要去和你們相聚!………」然後交待後事,兄妹擁別,即與其他四名勇士,奔向馬赫坡內山上吊自縊,壯烈成仁,寫下了臺灣原住民抗日史裡悲壯的一頁。
此役日人出動飛機、大砲、精銳武器,及1,306名警察部隊、1,303名軍隊、1,563名官役人伕,軍警共戰死者28名、受傷26名;協助日軍的原住民戰死22名、受傷19名。
在進行了為期四十餘日的圍剿討伐戰役後,始將事件剿平。
第二次霧社事件
【保護番收容所襲擊事件】
日人治理霧社「蕃地」後,土魯閣群、道澤群和霧社地區之所有原住民族群,同遭日人之極權統治,曾多次發動抗日戰役。
霧社事件爆發時,此二部族的族人被日警制控,而失去加入抗日陣營之契機。
由於霧社事件日人討伐起事之六部落戰役時,日人使用「以夷制夷」策略,脅逼此二部族組成「味方蕃」襲擊隊,投入戰事,造成霧社各族群之間的仇怨擴大,但是因日本政府決定從輕處分霧社事件的參與者,道澤群在前任總頭目被殺的復仇心理,以及日警的默許縱容下,乃於4月25日清晨時分,道澤群的壯丁組成襲擊隊,分批攻擊霧社事件餘生者居住之西寶、羅多夫二收容所,被殺死及自殺者共216人,達到報仇目的的道澤群襲擊隊員,共砍下101個首級,提回道澤駐在所向日警繳功。
此一「保護蕃收容所襲擊事件」被稱作「第二次霧社事件」。
【強制移居川中島】
為了防範霧社地區各族群之間的仇怨,造成日人治理上的一大難題,同時便於集中管理,昭和6年(1931)5月6日,日人將霧社事件298名生還者,強制移居到北港溪與眉原溪交會處之川中島(今互助村清流部落)。
川中島位在北港溪上游區域,地形與氣候皆異於霧社原居地。
抗日遺族匿居川中島後,時有瘧疾肆虐,抗日遺族陸續因疾病與水土不服而死,亦有因思念親人痛不欲生,因而自縊身亡。
對起事原住民懷恨在心的日人當局,暗中對遺生者展開秘密調查,昭和6年(193l)10月15日清晨5時許,川中島駐在所的主管等召集了83名男子及23名婦女,共計106名族人,聲稱將他們送往埔里街的能高郡役所舉行「歸順」儀式,並以汽車接送。
抵埔里街後,先行參觀了電力會社的措施,待送抵「歸順式場」,即能高郡役所內,一百多名全付武裝的警察將族人團團圍住,臺中州知事代理、能高郡守、警察課長依序進入,宣讀了「歸順」的宣誓文,然後由原霧社六部落的族人代表署名,並且在宣誓詞裡按了指印,隨即安排紀念攝影。
【趕盡殺絕】
嚴密的警備並未撤走,接著高井警部依名簿唱名,整個會場一片肅殺之氣,總共押走了23名族人。
雖然日警宣稱基於調查的必要,祇是「留置」幾天而已;被押走的族人或是被釋回的族人,卻都深知日人的狠毒謀略,被押走的族人定是凶多吉少。
翌日,霧社警察分室亦藉舉行「家長會」之名,將霧社群巴蘭社、卡茲庫、塔卡南社之族人169名集結於霧社公學校操場,由霧社分室編成之「特別勤務隊」45名日警,在分室內外嚴密警戒。
隨即將族人引進霧社分室之「蕃人集會所」內,警務部長以下郡首腦幹部逐次進入。
能高郡守先是一番訓示,接著由霧社分室主任唱名,計有15名族人曾在霧社事件時參與抗日的行列。
雖同屬霧社群的巴蘭社部落集團,巴蘭、卡茲庫、塔卡南三社並未投入抗日的陣營,但此15名族人為了反抗日人的極權統治,亦暗中加入攻擊日人的隊伍,因此日警將此15名抗日份子逮捕,解送能高郡警察課。
從川中島拘捕的23名族人,和自霧社解送而來的15名族人,以及積極參與霧社事件之一的荷歌社畢荷.瓦利斯,總計39名抗日份子,自10月17日起,被日警進行拷打與審問,間亦有以鐵釘將腳掌釘在木板,及纏上鐵絲的極刑。
後未經司法程序,判處1年至3年的拘留處分。
其中一名塔卡南社的族人,在2月15日,從留置場解往刑場時逃脫至山中潛伏,日人派了大批警力前往搜索,並將其殺害。
至昭和7年(1932)3月,餘下的38名抗日份子全部被極刑逼死於能高郡役所內,及埔里街梅仔腳日人公墓之荒地裡。
後來日人官方卻發表此38名抗日份子皆因罹患瘧疾、腳氣病、腸炎等疾病致死。
【贈地行賞】
另外,為了不讓被遷居者有返回故鄉的念頭,日人將原屬霧社群諸部落的土地,藉「論功行賞」之名,分割贈給道澤、土魯閣兩群,以及同屬霧社群之巴蘭、塔卡南卡奇克等社。
將土魯閣群(各社皆有,以Bulayau社為主)遷居至波亞倫駐在所附近,取名富士社,即今之廬山部落;道澤群(所屬四社各有一半人口被遷居,一半人留在原地)遷居至櫻駐在所附近,取名為櫻社,即今之春陽村,自此霧社事件及其遺緒始告結束。
霧社事件之後
【移居政策】
昭和6年(193l)12月間總督府頒佈「理蕃政策大綱」,主要獎勵原住民著重「集約定耕」產業,並行集體移居,以圖改善生活;在經濟上扶持其自主獨立,謀其生活安定;並修築道路、便利交通,以期撫育教化之徹底普及。
昭和10年(1935),總督府對原住民的稱呼一律改為「高砂族」,名稱的改變並未改善其待遇。
昭和14年(1939),日人在日月潭發電工事第二期工程完工後,為引入濁水溪的溪水至日月潭,興建了萬大水庫,原居於此的巴蘭社群(巴蘭、塔卡南、卡茲庫)的耕地遭到淹沒,日人又將巴蘭社群的族人集體遷到北港溪中游台地,取名為中原社。
自此,原居霧社地區的霧社群賽德克族人,除西袍、土岡二社外,全部被移居到北港溪流域。
【莫那.魯道遺骸】
莫那.魯道遺骸在霧社事件四年後,始由狩獵的山胞發現,日人將其遺骸送交台灣帝國大學考古人類學系當作研究標本。
1973年(民國62年)中華民國政府將其遺駭恭迎回霧社安葬,國民政府亦於光復後興建霧社山胞抗日紀念碑,以表彰山地族人的「碧血英風」。
資料來源:
霧社事件七十週年紀念網站
http://www.puli.com.tw/wushi/
台灣海外網
http://www.taiwanus.net/history/4/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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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霧社事件七十週年紀念網站,台灣海外網
提問日期
2006/5/9上午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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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9上午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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