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體檢 - 新生入口網-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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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

六、檢查項目:詳見本校郵寄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健康資料卡或至本校衛生保健組網頁/新生體檢/健康 ... 入學/註冊繳費/資料登錄 新生始業教育 新生體檢 課程暨選課 學分抵免 學雜費專區 學雜費就學貸款 學生團體保險 住宿/校外賃居 獎學金 醫療資源 資源教室服務 交通服務 校園環境 校內餐廳 金融服務 社團活動 E-Mail使用需知 新生體檢  一、辦理依據:依學校衛生法第8條及本校「新生健康健查實施要點」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業務。

二、體檢對象:109學年度全體新生(含轉學生及休學前未完成新生體檢之109年度第1學期之復學生)。

三、體檢日期:學士班及舞蹈系貫一新生、舞蹈系貫四學生(含轉學生及復學生)-                109年9月6日(星期日)下午13:00~16:00。

             研究所新生-109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四、報到地點:教學大樓2樓C205教室(如有異動,請以現場公告為準。

) 五、體檢費用:580元,請自備零錢,體檢報到處繳交給體檢醫院,領取繳費收據後請妥善保存,遺失不予        補發。

六、檢查項目:詳見本校郵寄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健康資料卡或至本校衛生保健組網頁/新生體檢/健康資料卡        下載。

七、注意事項:   1.未滿20歲學生之「胸、腹部檢查」項目依教育部規定須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應檢項目,若法定代理人不同意學生於校內進行此項    檢查,請填具「不參加校內『胸、腹部檢查』聲明」,由法定代理人自行帶學生至醫院檢查(費用自理),並將聲明及檢查報告    於109年9月6日前一併繳交。

  2.請依照時間前來檢查,逾時不候。

  3.請攜帶有照片證件及醫療用口罩並請依現場人員指示和防疫措施。

  4.檢查前三天請勿劇烈運動、維持正常作息及飲食,以免影響檢驗結果。

  5.眼科檢查:有配戴眼鏡者,請攜帶眼鏡以便測量矯正後視力。

  6.尿液檢查:請截取中段尿,如遇生理期,檢查前請告知檢驗人員。

  7.胸部X光檢查:請穿著無鈕扣、無金屬配件之上衣,如有懷孕或疑似懷孕,檢查前請告知工作人員。

  8.檢查結果:體檢單位於體檢1個月後,將郵寄一份報告(內含體檢結果說明及醫師建議事項)至學籍資料所載通訊地址(非由本校合      約醫院完成體檢及境外生者,無法提供此服務),一份將由衛生保健組依行政程序發送與個人。

  9.體檢當日不克到校者可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校內檢查:可於9月12日(星期六)上午08:30~11:30研究所新生體檢時段前來受檢。

   (2)至本校合約醫院檢查:請至學務處/衛生保健組/新生體檢/新生無法到校至合約醫院檢查資訊下載相關資訊。

  (3)自行至衛生福利部合格醫院檢查:       A.請務必攜帶本校健康資料卡至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合格醫院辦理體檢,以免體檢項目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導致須      另行補檢;各醫院體檢費用請自行洽詢。

    B.因各醫院領取檢查報告時間不一,通常約需一星期後方能領取檢查報告,請儘早安排體檢事宜,以利109年      9月6日前繳交體檢報告。

    C.繳交健康資料卡:9月6日前逕交(寄)至學務處衛生保健組張護理師收或於9月6日繳交完成之健康資料卡至教學      大樓2樓體檢報到處,如繳交之體檢項目不完整時,可於校內體檢時段繳費參加單項補檢。

    D.健康資料卡登載之資料需為109年6月6日以後辦理之檢查報告。

     八、未如期(109年9月6日前)完成新生健康檢查之影響:   依本校「新生健康檢查實施要點第五點規定:健康檢查應於開學前完成,未依規定完成檢查並繳交   報告者,視為部分註冊程序未完成,得緩發校園數位識別證,待完成後始得發放;另為維護團體   生活之公共衛生安全,住宿生未完成檢查者,不得入住宿舍,以保障住宿學生健康。

入學後即辦理   休學、服役或保留學籍者,得於復學時再行辦理健康檢查。

九、新生開學即辦理休學或保留學籍者暫免體檢,於復學時參加該學年度校內健康檢查或於復學前自行至    衛生福利部合格醫院完成健康檢查,並於復學學期開學當日繳交已完成之健康資料卡至衛生保健組。

   若您有任何健康檢查相關問題,請至學務處衛生保組網頁/新生體檢查詢    或洽承辦人張護理師,聯絡電話02-28961000轉分機1332;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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