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監護宣告之人如何辦理換(補)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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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記申請書 · 2、登記清冊 · 3、受監護宣告之人載有監護宣告及選任監護人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 4、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 · 5、監護人印鑑證明(辦理書狀補發時,監護人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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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監護宣告之人如何辦理換(補)狀?
類別:登記類
(一)先至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及選任監護人,經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二)持憑法院裁定監護宣告及選任監護人之證明文件,至受監護宣告之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機關辦理監護宣告登記。
(三)至管轄地政事務所申辦書狀換(補)給登記或就近由非管轄之地政事務所協助代收後移送至管轄所辦理(若不動產位於新北市轄區內,可至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其附繳證件如下:1、登記申請書2、登記清冊3、受監護宣告之人載有監護宣告及選任監護人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4、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5、監護人印鑑證明(辦理書狀補發時,監護人無法親自到場申辦時須檢附,且有效期限以原因發生日前一年後核發者)6、權利書狀遺失切結書(書狀補發時須檢附)7、原權利書狀(書狀換發時須檢附) 你可能有興趣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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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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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應受監護宣告之人的醫生診斷證明或殘障手冊影本。 (四) 其他法院要求提出的文件。 (五) 聲請人可向法院推舉監護人或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之人選,並.
- 4我的E政府-申辦服務-監護登記
監護登記 · 一、監護人及受監護人之戶口名簿、監護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二、監護文件:. (一)監護宣告:法院監護宣告文件。 · 三、委託他人辦理:另附委託書及 ...
- 5申請人資格及所需證明文件
【三】法定代理人(受監護宣告之人資料)申請:. 1.法定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 2.法定代理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件正本)。 3.法院裁決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