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錄取報到說明 - 國立中興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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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嚴峻,且避免群聚增加風險,遞補生報到方式為【紙本通訊報到】,請參照下方說明完成報到程序。

一、繳交時間:. 收件日期:111年6月21日至6月27日17 ... 最新消息 首頁 111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錄取報到說明_第5次遞補公告【通訊報到】 111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錄取報到說明_第5次遞補公告【通訊報到】 刊登日期:2022-06-20 第5次遞補生名單。

為因應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嚴峻,且避免群聚增加風險,遞補生報到方式為【紙本通訊報到】,請參照下方說明完成報到程序。

一、繳交時間: 收件日期:111年6月21日至6月27日17:00止 請以A4紙自行列印「通訊報到資料袋封面」並黏貼於B4資料袋上,於上述時間內(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以雙掛號寄至「40227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註冊組收」。

若選用非中華郵政之民間快遞(如:宅急便、宅配通…等)寄件,須於收件期限內(例假日除外)17:00前送達本校註冊組簽收完畢。

寄件/收件查詢請自行與快遞公司確認,若有遺誤,視同未完成報到手續。

【需填妥通訊報到資料袋封面+資料夾,放置於寄送包裹中】 未於收件期限內寄達資料者,視同放棄報到,缺額將由遞補順序名單依序遞補。

二、繳交資料: 「錄取生通訊報到回覆函」 「國民身分證影本」 「2吋脫帽彩色相片1張」:背面寫上系所、組別、姓名【製作學生證用】 「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相關證件」(正本+影本1份) 【正本開學後歸還】 「 緩繳畢業證書切結書」: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畢業證書者、持國外學歷者尚待驗證者等。

新生所繳學經歷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不實、偽造或變造等情事,在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入學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撤銷畢業資格。

​其他學歷證件相關: ※持國外學歷者:須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院校,並繳驗:(正本+影本各1份) 1.國外學歷證件,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加蓋戳記之正本。

2.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無成績證明者,需檢附畢業學校開立之相關證明),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並加蓋戳記之成績證明正本。

3.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正本(應包括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

※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院校,參考名冊請至「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的「外國大學參考名冊」網站查閱。

※持同等學歷(力)證明書正本者:(若網路報名時所填寫的入學資格(學經歷)為「大學肄業」、「二專畢業」、「三專畢業」、「五專畢業」、「專科補校畢業」、「高考或特考及格」者),所繳交之同等學歷(力)證明文件,需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之規定。

※最高學歷為「大學肄業」者:同等學歷(力)證明文件請繳交原學校修業證明書(正本)、歷年成績單(正本)。

※持大陸學歷者,需符合教育部認可之高等學校,並繳驗下列證明文件之正本與影本1份: 畢業證(明)書正本與影本。

畢業證(明)書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正本與影本。

學位證(明)書正本與影本。

學位證(明)書經「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正本與影本。

歷年成績單正本與影本(持學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滿32個月;持碩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滿8個月)。

歷年成績單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或「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正本與影本。

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正本(應包括大陸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

三、注意事項: 依本校學則第39條第13款規定,同時於其他大學校院註冊入學,未經本校核准同意者,應勒令退學。

考生經錄取,報到時如有任何有關新生入學驗證、遞補疑問,請洽註冊組(04-22840212轉13柯小姐) 已報到新生,請至本組網頁/新生專區/碩專班/入學後須知,查閱新生入學說明及相關資訊。

學號查詢開放時間:111年8月10日起,請至本組網頁/新生專區/碩專班/學號查詢,輸入身分證字號/中文姓名/出生日期即可查詢。

相關檔案下載 1111W_regist_replace_111-06-20(103.7KB) 111碩專班通訊報到資料袋封面-第5次遞補(1110627)(146.8KB) 111碩專班錄取生通訊報到通知回覆函-第5次遞補(1110627)(149.7KB) 訊息聯絡人 姓名 許佳惠 電話 04-22840212分機13 上一則 下一則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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