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蝦米鬥贏大鯨魚!書記官討加班費法官批北檢違法| 法律前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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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前書記官陳建曄任職期間曾從下午5點半值勤至隔天上午8點半,向北檢申請加班費遭拒,僅獲補休假,他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北檢片面以財政、預算困難逕自給補休假,沒有給陳選擇權利,明顯違法,判撤銷處分及復審決定,可上訴。
陳建曄主張,他2017年11月17日從下午5點半值勤至隔天上午8點半,向北檢申請加班費3856元遭拒,他不服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獲撤銷處分。
北檢事後再認定陳建曄下午5點半至晚間11點35分「加班」6小時,但因機關財政、預算限制,核發6小時補休;另晚間11點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