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Q:目前的論量計酬、論病例計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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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者請點選「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已成立者點選「離開」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Q:目前的論量計酬、論病例計酬支付方式與DRG支付制度有何不同?(103.7.1修訂)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人才招募 意見信箱 廉政園地 English 兒童版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特大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search 熱門點閱單元: 二代健保 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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