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社會科- L3:何謂法律?法、律、條例、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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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凡是含有正刑定罪的內容,且屬於軍事嚴峻罪刑者,其法律定名為律。

例如:「戰時軍律」。

三、條例:凡就法律已規定的事項,屬於地區性、專門性、 ...   高中社會科 關閉選單→ 網站擁有者OpenID登入 一般XOOPS登入 學生帳號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若無法看見「網站擁有者OpenID登入」請按此登出,再登入即可 學生帳號 學生密碼 登入 密碼 登入 首頁 最新消息 檔案下載 常用網站 活動剪影 連結 回總覽 排行榜 發問討論區 功能許願池 操作教學 L3:何謂法律?法、律、條例、通則? 最新消息 高二上公民 管理員於2012-08-3009:38:55發布,已有10580人次閱讀過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所立的「法」是指何物?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可見法律可包含法、律、條例、通則四種。

關於彼此分類大致標準如下:一、法:凡法律所應規定的事項,屬於全國性、一般性或長期性事項,均得定名為法。

例如:「土地法」、「專利法」。

二、律:凡是含有正刑定罪的內容,且屬於軍事嚴峻罪刑者,其法律定名為律。

例如:「戰時軍律」。

三、條例:凡就法律已規定的事項,屬於地區性、專門性、特殊性或臨時性事項,得定名為條例。

例如:「海關緝私條例」。

四、通則:凡法律所規定的事項,僅為原則性或共同性者,得定名為通則。

例如:「行政執行處組織通則」。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00916041 L1:我是誰 公民新聞最前線20120818-第一冊第六課媒體識... 友善列印 高一上公民 高一下公民 高二上公民 高二下公民 高三上公民 高三下公民 高一上歷史 高一下歷史 高二上歷史 高二下歷史 品格教育 時事 歷屆學測與公民科指考試題 相關資訊 學生作業 地理教學平台變更 選修歷史 搜尋 tadwebversion: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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