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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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形式傳至古朝鮮、越南,也由當地的君主或親自、或派大臣主持。

通過殿試錄取的就是進士,其中第一名稱為狀元,第二名稱為榜眼,第三名稱為探花。

殿試 古代科舉制度中最高一級考試 語言 監視 編輯 殿試是古代中國科舉制度中最高一級的考試,由唐高宗首創於顯慶四年(西元659年),但規模不大。

後來武則天於天授元年(西元690年)「策貢士於洛成殿」。

後於宋開寶六年(西元973年)成為定例,由皇帝親自在皇宮中主持;有時皇帝會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

這種形式傳至古朝鮮、越南,也由當地的君主或親自、或派大臣主持。

通過殿試錄取的就是進士,其中第一名稱為狀元,第二名稱為榜眼,第三名稱為探花。

殿試明代繪畫中所描繪的殿試中文名稱正體殿試簡體殿试越南文名稱(?)國語字ThiĐình漢喃文試廷滿語名稱滿文ᡩᡝᠶᡝᠨᡩᡝᠰᡳᠮᠨᡝᠮᠪᡳ穆麟德轉寫deyendesimnembi 目次 1中國 2越南 3註解 4外部連結 中國編輯 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980年)把錄取的進士分為甲、乙兩等,到太平興國八年又將進士分為三甲,後為三甲化五等。

殿試第一、二等的稱為「一甲」,賜「進士及第」,只取三人,即狀元、榜眼、探花;第三等的稱為「二甲」,賜「進士出身」;第四、五等的稱為「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甲與三甲的第一名都叫傳臚。

清康熙年間,謹防作弊,大臣之子弟均置為三甲,即最末甲;一甲狀元授官翰林院修撰,榜眼與探花則授官翰林院編修,二甲、三甲進士則分別授庶吉士、主事、知縣等;至二十九日,狀元率所有的進士上表謝恩。

宋仁宗時,曾發生一名通過省試但在殿試被黜落的考生憤而投奔西夏,那人就是後來成為西夏國相的張元;自此以後,殿試都只定名次,一般不會黜落考生[1],但清朝康熙和嘉慶年間曾在磨勘後黜落貢士。

但殿試仍會發生「三甲易人」的劇情,閱卷大臣將取錄名次進呈皇帝,皇帝以各種理由(如面貌醜陋、姓名不祥、字跡不佳)擅自變更一甲、二甲、三甲的名次:如唐朝的鍾馗(傳奇小說,非史實)、明朝的王敬止、張和即因貌醜被改為榜眼,正德年間舒芬也因為貌醜差點失去狀元資格。

明成祖永樂二十二年殿試,原定狀元為孫曰恭;明成祖以「曰恭」二字併在一起為「暴」字,不吉;點另一貢士邢寬為狀元,取意「刑寬」。

嘉靖廿三年甲辰殿試,明世宗則以貢士吳情諧音為「無情」,發榜時,將他由原定之狀元貶為探花[2]。

清朝乾隆以前,並無舉行殿試的固定宮殿。

自乾隆始,將殿試場所定為紫禁城中的保和殿;殿試後,在太和殿舉行揭曉儀式。

因殿試發榜用黃紙,故稱金榜,又分大小金榜,故考中進士者稱「金榜題名」[3]。

《明史‧卷七十‧選舉志二》:「三年大比,以諸生試之直省,曰鄉試。

中式者為舉人。

次年,以舉人試之京師,曰會試。

中式者,天子親策於廷,曰廷試,亦曰殿試。

」 越南編輯 阮朝明命年間開進士科,俗稱殿試為庭試。

註解編輯 ^王栐《燕翼詒謀錄》卷五:舊制,殿試皆有黜落,臨時取旨,或三人取一,或二人取一,或三人取二,故有累經省試取中,屢擯棄於殿試者。

故張元以積忿降元昊,大為中國之患,朝廷始囚其家屬,未幾複縱之。

於是群臣建議,歸咎於殿試黜落。

嘉祐二年三月辛巳,詔進士與殿試者皆不黜落。

迄今不改。

是一叛逆之賊子,為天下後世士子無窮之利也。

^《皇明泳化類編》 ^高明《琵琶記·伯喈牛宅結親》:「這姻緣不俗,金榜題名,洞房花燭。

」 外部連結編輯 [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殿試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殿試&oldid=6230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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