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成年」到底怎麼算?是18歲還是20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刑法與民法的規範目的雖不相同,但因民法過去之20歲成年門檻,為民國18年所制訂,與今日時空背景已有巨大差異,且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 ...
首頁
關於時雨
閱讀區
活動
公告/報名
研討會
獎學金
藝文
生活
旅遊
法律諮詢
職業
登入
法律上的「成年」到底怎麼算?是18歲還是20歲?
日期:
成年是很多青少年引頸期盼到來的一天,很多人會搞不清楚,有人說18歲就已經是成年人了,有的人卻說應該是20歲才是。
會如此眾說紛紜,其實是因為台灣過去民法及刑法規定並不一致所導致的。
中華民國刑法第18條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青少年觸犯刑法可以減輕其刑,這是因為考量青少年可能會因為情緒管理尚未成熟,可能會因為衝動而犯罪,但是隨著年齡增長,應該要漸漸能夠控制自身的行為。
立法者考量的結果,便以18歲為為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的門檻。
另外一方面,民法於109年12月25日將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為18歲(民法第12條),並於1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乃是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資訊大量流通,青少年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的能力有漸為成熟的趨勢,因此設定18歲為成年門檻,過18歲以後便要為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
刑法與民法的規範目的雖不相同,但因民法過去之20歲成年門檻,為民國18年所制訂,與今日時空背景已有巨大差異,且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均規定為18歲(刑法第18條、行政罰法第9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
因此,為符合當今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如今法律上「成年」的標準已統一規定為18歲。
作者: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李貴敏,貼文者:Margarita
看到收購存摺之廣告,而將不使用之帳戶售予他人,是否違法?
法律如何保障懷孕職業婦女的工作權益呢?
相關類別:法律
延伸文章資訊
- 118歲「轉大人」 立院三讀: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
民法有重大變革!立法院會今天(25日)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與「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同時,基於男女平等, ...
- 2《民法》通過18歲即成年,你該知道的事 - 翻轉教育
《民法》通過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預計2023年正式實施。18歲成年,除了有成人的權利,同時也有成人的責任和義務, ...
- 3立院三讀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112年施行| 政治|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25日併案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初審通過朝野立委與行政院、司法院所提版本,將民法第12條「滿20歲為成年」規定, ...
- 42023年起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開心「轉大人」,也別忘了留意稅制4大 ...
- 5民法成年年齡下調至18歲,何時生效?有哪些影響? - 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