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核定100學年度大學招收陸生名額 - 大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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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教育部呼籲,獲准招生學校應確依招生計畫所提學生輔導機制,審慎規劃與陸生相關之措施或輔導,並注意比例原則及社會觀感,以維護本地學生權益。

同時,將來學校如未依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search 搜尋 搜尋 大陸政策 交流 大陸 網路申辦業務 進階搜尋 分享 [開啟新視窗]SharetoFacebook [開啟新視窗]Plurk [開啟新視窗]Sharetotwitter [開啟新視窗]Sharetoline [開啟新視窗]Sharetoemail 本會簡介 成立緣起 本會組織 首長簡介 聯絡資訊 大陸工作體系 政策與情勢 兩岸及大陸情勢 大陸政策 政府兩岸政策重要措施 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 推展兩岸制度化協商 相關民意調查結果 主管法規 主管法規查詢 大陸事務法規 兩岸協議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等修法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法規預告專區 兩岸交流 兩岸文教交流 兩岸經濟交流 兩岸社會交流 兩岸統計 臺港澳關係 港澳情勢 港澳事務法規(學生法規請見「港澳學生交流專區」) 臺港澳交流統計 港澳學生交流專區 答客問及旅遊資訊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 相關網站 資訊園地 新聞園地 重要議題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公文服務 公布欄 出版品 典藏資料 訴願服務 國賠案件統計 為民服務 首長信箱 政府因應『港版國安法』專區 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 臺商窗口 國人赴陸任職規範 因應中國大陸居住證專區 大陸廣告規範平台 網路申辦 本會補助及委辦活動 陸配專區 陸生專區 臺生專區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答客問 RSS 正簡體對照表 大陸事務專屬網站 首長信箱 網路資源 简体中文版 English 下方連結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無障礙網頁宣告 隱私權保護與資訊安全政策 :::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答客問 RSS 正簡體對照表 大陸事務專屬網站 首長信箱 網路資源 简体中文版 English 字級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分享 [開啟新視窗]SharetoFacebook [開啟新視窗]Plurk [開啟新視窗]Sharetotwitter [開啟新視窗]Sharetoline [開啟新視窗]Sharetoemail 大陸委員會 search 搜尋 搜尋 大陸政策 交流 大陸 網路申辦業務 進階搜尋 回頂端 本會簡介 成立緣起 本會組織 首長簡介 聯絡資訊 大陸工作體系 政策與情勢 兩岸及大陸情勢 大陸政策 政府兩岸政策重要措施 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 推展兩岸制度化協商 相關民意調查結果 主管法規 主管法規查詢 大陸事務法規 兩岸協議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等修法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法規預告專區 兩岸交流 兩岸文教交流 兩岸經濟交流 兩岸社會交流 兩岸統計 臺港澳關係 港澳情勢 港澳事務法規(學生法規請見「港澳學生交流專區」) 臺港澳交流統計 港澳學生交流專區 答客問及旅遊資訊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 相關網站 資訊園地 新聞園地 重要議題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公文服務 公布欄 出版品 典藏資料 訴願服務 國賠案件統計 為民服務 首長信箱 政府因應『港版國安法』專區 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 臺商窗口 國人赴陸任職規範 因應中國大陸居住證專區 大陸廣告規範平台 網路申辦 本會補助及委辦活動 陸配專區 陸生專區 臺生專區 search 搜尋 搜尋 大陸政策 交流 大陸 網路申辦業務 進階搜尋 ::: 大陸政策 總統兩岸政策談話 行政院及本會有關推動大陸政策及事務說明 相關機關大陸事務發言 大陸政策文件資料 歷史資料 首頁 政策與情勢 大陸政策 相關機關大陸事務發言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注音符號 相關機關大陸事務發言:::教育部核定100學年度大學招收陸生名額 張貼日:100-02-09 發布單位:教育部 發稿單位:高等教育司單位聯絡人:林世雯發布日期:100-02-09聯絡電話:7736-604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教育部今(9)日正式核定各大學校院可招收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讀的名額,一般大學體系包括臺大等67校、技職校院體系包括臺科大等65校,可以在100學年度招收2,000名陸生修讀正式學位。

以體系分,一般大學體系1,123名,技職校院體系計877名;以公私立分,公立學校477名,私立學校1,523名;以學制分,學士班1,361名、碩士班557名、博士班82名。

此外,離島專案申請部分,金門大學可招收陸生73名(學士班64名、碩士班9名)、澎湖科技大學可招收陸生68名(學士班63名、碩士班5名)。

教育部表示,由於100學年度招收陸生名額上限僅2,000名,為期建立臺灣高等教育口碑,教育部業依教育部審查專科以上學校招收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學招生計畫作業要點規定,就教學資源條件、招生名額及優勢、學生輔導機制、國際及兩岸交流經驗等項目進行審查,具體審查指標包括學校近三年陸生短期交流人數、日間學制生師比及校舍面積、研究及教學表現(如獲五年五百億、教學卓越計畫補助及產學合作績優等)、學生輔導機制規劃準備情形(如專責單位及宿舍規劃),以及個別系所的評鑑結果、師資質量、優勢特色、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及機密等。

同時教育部也依規定程序,邀請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大專校院代表、相關部會組成大陸地區學生來臺就學審議會,就上述審查項目及指標進行討論、確認。

由於陸生來臺適用之法令與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不同,加上陸生政治、社會文化觀念與臺灣頗有差異,都是必須特別留意的。

因此教育部呼籲,獲准招生學校應確依招生計畫所提學生輔導機制,審慎規劃與陸生相關之措施或輔導,並注意比例原則及社會觀感,以維護本地學生權益。

同時,將來學校如未依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計畫辦理招生,也會視情節輕重予以糾正、限期改善或調整其招收陸生名額,或依法令規定,另為其他適當處理。

附件下載:1000209_名額核定表.xls類別100年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回首頁 :::收合選單 本會簡介 成立緣起 本會組織 首長簡介 聯絡資訊 大陸工作體系 政策與情勢 兩岸及大陸情勢 大陸政策 政府兩岸政策重要措施 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 推展兩岸制度化協商 相關民意調查結果 主管法規 主管法規查詢 大陸事務法規 兩岸協議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等修法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法規預告專區 兩岸交流 兩岸文教交流 兩岸經濟交流 兩岸社會交流 兩岸統計 臺港澳關係 港澳情勢 港澳事務法規(學生法規請見「港澳學生交流專區」) 臺港澳交流統計 港澳學生交流專區 答客問及旅遊資訊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 相關網站 資訊園地 新聞園地 重要議題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公文服務 公布欄 出版品 典藏資料 訴願服務 國賠案件統計 為民服務 首長信箱 政府因應『港版國安法』專區 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 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 臺商窗口 國人赴陸任職規範 因應中國大陸居住證專區 大陸廣告規範平台 網路申辦 本會補助及委辦活動 陸配專區 陸生專區 臺生專區 下方連結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無障礙網頁宣告 隱私權保護與資訊安全政策 大陸委員會 瀏覽人次:..本會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5樓 聯絡電話:(02)2397-5589 傳真號碼:(02)2397-5300 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024*768以上 本網站支援IE11以上、googlechrome、Firefox與safari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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