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並義釋釋字第490 號-全國法規資料庫 兵役法違憲釋字490聲請人台灣 兵役 免役耶和華見證人兵役兵役年齡釋字490故事釋字573依司法院 釋 字 第 490 號解釋 意旨 兵役法 規定:中華民國男子 有服兵役 義 務 並不 涉及 下列 何 種 基本權利釋字490 ptt憲法服兵役釋字第490 號-全國法規資料庫2024-11-28文章推薦指數: 80 %投票人數:10人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司法解釋 大法官解釋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大法官解釋 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釋字第49完整訊息請參考請為這篇文章評分?有幫助沒幫助延伸文章資訊1釋字第490 號-全國法規資料庫2關羽義釋曹操誤傳千年- 每日頭條3理智與情感的巨大衝突 <關雲長義釋曹操>賞析 - 遠流4釋字第490 號解釋 - 司法院5詳釋戒之三種涵義 - Rwaylin's 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