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上颱風警報-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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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上颱風警報是中華民國中央氣象局依據《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針對中心最大風速每秒17.2公尺以上的熱帶氣旋,對各該陸上區域所發布的一種颱風警報[1]。
根據《氣象預報警報統一發布辦法》第11條,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有以下幾種情況[1]:
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後每隔3小時發布一次,必要時得加發之。
陸上颱風警報的標誌是:日間掛黃色旗3面,夜間亮綠色燈3盞[2]。
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同時亦會對附近海域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此時中央氣象局的警報單會載明「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字樣。
根據同辦法第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