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心理學—西方古今透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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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是有機體對於確定的刺激情境會穩定地或經常地作出某一反應的心理現象。

Maultsby, M.C.Jr.(1984). 已經學成而變成 ... (2002年6月撰) 習慣心理學—西方古今透視     邱兆宏 私立高雄醫學大學行為科學研究所 一、前言 二、習慣的界定與形成 三、良好習慣與不良好習慣的辨識——習慣心理學取向的臨床心理衡鑑 四、習慣的相關理論探討與對應之實務應用——習慣心理學取向的治療策略 五、結語 六、參考文獻     一、前言       「習慣」是一個極為平常的生活詞彙。

或許因為它在詞彙當中是個道道地地的凡夫俗子,所以難以被學者們挑選成為學術概念的後宮佳麗。

然而,國內心理學巨擘—柯永河教授在心理學領域遊走多年,在欣賞了無數的精湛的理論概念之後,卻迷戀上「習慣」這個「灰姑娘」。

「習慣」到底有什麼樣的魔力,使柯氏對其如此醉心?吾人認為最原初的理由應該有二:(1)「習慣」的概念淺顯易懂,容易貼近一般大眾——對身為臨床實務工作者的柯氏而言,一句讓個案容易了解的詞語,會比起用一堆專有名詞來解釋還要實際多了。

(2)「習慣」的解釋力與相容性強——從古至今許多心理學的理論、學派在進行論述的過程中會直接使用到「習慣」這個詞彙,有些學者則避而不談,改用其他概念取代之(或許是認為「習慣」一詞太通俗,且未有精確建構意義),但這些理論、概念卻依稀可看到「習慣」蹤跡;雖然如此,但從未有人直接以「習慣」為核心概念,建構一個用「習慣」取向的理論。

    由前述兩點看來,就實務面而言,「習慣」應用推廣的滲透力強,然而就理論與研究面而言,雖包容性大,但定義、基礎概念建構與整理卻是不明確且雜亂的,這對研究的進行來說是一大困境,當然,也影響了以習慣為基礎的理論延展。

於此,柯氏便致力於雕琢「習慣」這塊璞玉(建構「習慣」的構念),並大力地宣傳之,企圖建立一套以「習慣」為核心的「習慣心理學」的論述。

    柯氏投身於「習慣」的學術探究之初,許多人對此學術領域價值不看好,柯氏雖癡情於此,但其自述,在無人支持的光景下,卻也不免心虛:「習慣之學問路上只能看到隻身孤影而無其他同行者……」,「或許前人早發現這是一條極短的死巷而已……」。

為消除心中這樣的陰霾,找尋「習慣」的同道者,柯氏搜尋、閱覽古今中外有關「習慣」的蛛絲馬跡,並在其「習慣心理學」系列書籍中花了相當大的篇幅來描述之,包括:《習慣心理學——寫在晤談椅上四十年之後(理論篇)》一書的第十章,以及《習慣心理學——古今中外的習慣探討與研究(歷史篇)》整本書。

這樣的歷史探究,除了找尋知音,更是為著找尋「習慣」概念本身的內部結構、機轉法則,以及與其他學術概念之間的關係,並確認其學術與實務上的價值。

   柯氏將前人足跡依照地域區分為(1)西方(2)我國(3)日本,共三個部分分別撰寫。

由柯氏著墨的內容篇幅可知,西方相較於我國、日本,對於「習慣」概念有較為豐富、深度的探討與研究。

及至目前,吾人僅閱畢其中西方習慣探討與研究的部分,故擬於本文暫侷限於西方部分進行探討。

除了對「習慣」概念的建構有興趣外,另一方面,對於「習慣心理學」在臨床心理實務工作上的應用,吾人與柯氏同樣都有著期待,因此在撿拾前人對於「習慣」研究與論述的寶藏的過程中,吾人亦擬以臨床心理學之衡鑑與治療的視角,來看「習慣心理學」的臨床應用面。

  二、習慣的界定與形成       誠如前言所述,「習慣」廣為人使用於日常口語中。

相信每個人都對「習慣」一詞有著了然於心的意義內涵,然而,如果要讓「習慣」登入學術殿堂,勢必得再加以整理、重新界定,賦予它一個清楚的意義;更甚之,為了研究上的需要,我們最好也給它下一個操作型定義(operational definition)。

    依照柯氏詳實地回顧許多西方前人的文獻,吾人將他們對於「習慣」的看法與界定羅列整理如下: 1. 韋氏新國際字典&英國牛津大辭典 《韋氏新國際字典》的前身——《美國辭典》是由N. Webster於1828年所撰寫的,其中對「習慣」(habit)所作的解釋包含:服裝、體態、體質、習久成自然而漸失抵抗的性癖、複習而成的性習或趨勢……等等;另一方面,與該辭典同樣負有權威盛譽的《英國牛津大辭典》則同樣有類似的注解:癖好、氣質、體質、習性、服裝……等等。

這兩部大辭典均表明「習慣」可以指涉「服裝」這個意義,柯氏則對此看似與我們認知相當不一致的注解作了以下的推測:「習慣和我們每天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衣服一樣,和我們有著形影不離的成對關係,……它也和衣服一樣初穿時感覺不自然、彆扭,但穿久了以後就可能開始喜歡上它,而且捨不得把它丟去不要」,再者,「和衣服一樣,習慣也和個人的身分地位息息相關,不同身分、不同地位的人會養成與其有關的習慣……」(古代不同職業、地位,著不同衣服樣式)。

綜合該兩部辭典的解釋:「習慣」(habit)代表人類行為中較固定、常出現的行為,可能是不斷學習而來,但另一方面,也與體質、氣質等先天因素有關。

2.WilliamJames WilliamJames為美國心理學之父,於其1980年的大著——《心理學原理》(Principles ofPsychology)中第十章,專章討論「習慣」。

James從兩個層面來界定、解釋「習慣」: (1)物質的自然定律 各種較單純的物質彼此相應對時所遵守的不隨意更改之自然定律即是「習慣」。

從這樣的話語我們清楚知道,James對「習慣」採取一個廣義的界定,並不僅僅侷限於人類或是有機體。

再者,James更進一步地闡述「物質的複雜度&習慣的可變性」(請見圖一)的關係屬性。

James認為,當物質愈趨於簡單,則習慣愈是簡單、不可變,反之,物質愈複雜,則習慣相應也複雜多變。

人類是由許多單純元素所構成的複雜體,依照James前述的論點,當然,人類的習慣理當是可以改變的!這對於在進行「習慣改變」的臨床實務工作者而言,可以說是一種鼓舞。

  圖一、「物質的複雜度&習慣的可變性」 (2)神經學的觀點 習慣是大腦中構成的一條發洩途徑。

James強調:「物質的組織變化一定會帶來該物質的附性新習慣」。

他引用了M. L.Dument舉的例子:如同摺過的紙,若是再順著原來痕跡去摺的話,便不必那樣地費力了,因為習慣已經養成。

在此,James又提出「習慣的複雜性」的屬性看法,將習慣區分為簡單的與複雜的。

簡單的習慣是單純的反射所造成的——「神經衝動的進入與出去之間只存在一處深淺不一的痕跡」;複雜的習慣則是加進、累積、環境相扣的反射——「進口和出口已經被先前流過去的神經衝動掃除了全部障礙,變得暢通無阻」。

3.Watson,J.B. Watson,J.B為行為學派的創始人。

他在1919年出版了《一個行為主義者心目中的心理學》(Psychology:from thestandpointofabehaviorist)一書,在其中大量使用「習慣」一詞來討論許多的心理現象。

Watson將人類反應用「遺傳/學得」、「外顯/內隱」兩大向度來分類,如表中所示:     因此,Watson對習慣的界定是:只要是學來的、非與生俱有的外顯或內隱反應均屬「習慣」。

Watson認為,本能與習慣基本上構成的素材是一樣的,均是基本反射一順序排列所組成的表現,而兩者間主要的不同在於前者是與生俱有的,而後者是習得的。

此外,這兩種人類反應都是因刺激而引發,但是,本能反應的引發刺激是屬客觀成份的,而習慣反應的引發刺激除了具有客觀成分,更有著個人主觀的成分,因此,習慣刺激與習慣反應相較於本能刺激與本能反應的對應更具有特殊性。

4.Skinner,B.F.(1940s) Skinner是行為學派重要的理論家。

雖其與前面提到Watson,以及隨後將提到的Hull,同屬行為學派的健將,但其在建立一套行為理論系統時卻避用「習慣」一詞,而以「反射」(reflex)取代之。

Skinner認為,「反射」可以表示出行為的可預測性、一致性,並且是一種用於分析行為的基本單位;它僅用於「描述、代表刺激與反應之間的一種關係,除此之外,並沒有別的涵義」。

由此可看出,Skinner對於研究概念的嚴謹。

吾人推測,或許因為「習慣」一詞過於普遍被大眾使用,意義已多元且模糊化,因此Skinner乾脆避用之,而以「反射」這個單純且精準的字眼取代。

唯若以臨床實務考量,在與個案進行溝通時,吾人仍認為使用「習慣」這樣的字眼會比「反射」來得讓人容易一聽就了解了十之八九,而不會產生溝通上的鴻溝,造成心理治療中相當重要之關係建立(rapport)的絆腳石。

進一步,Skinner表示,「反射」並非是唯一的行為單位,另外還有一種並非刺激所引起的反應。

Skinner稱前者為「respondent」,又稱之S型反應,是由刺激引發(elicited)的;後者稱為「operant」,又稱R型反應,是自動噴發(emitted)的。

S型反應即是所謂的S—R的反應,舉例來說,人看到蛇(刺激,S)產生害怕(反應,R),而害怕即是S型反應。

R型反應最好的例子就是Skinner Box中的老鼠——施予水剝奪的老鼠在籠子裡動來動去,偶然間作出了壓桿子的動作,隨即水流出來,老鼠便得以飲水,水對於老鼠壓桿子的動作產生增強效應,因此老鼠壓桿子的動作出現愈來愈頻繁,最後習得壓桿子來獲得水的行為,而這個行為就是R型反應。

這種不是被刺激所引發,而是為求某種增強刺激的出現,所產生的行為,雖非柯氏所指涉之典型的「習慣」(因為沒有先行的刺激),但柯氏最後似乎不再堅持刺激一定要先於反應的原則概念,而僅認為「習慣」只要包含「刺激」、「反應」、「兩者穩定或經常性連結存在」即可,而接受R型反應仍屬其所界定的「習慣」(因為過程中的「增強刺激」不啻也是一種刺激,儘管它不是最先初發)。

5.Hull,C. Hull在1943年的著作——《行為原理》(Principles ofbehavior)當中對習慣做深入的理論性探討。

Hull和Skinner是同時期的有名學者,他們一樣都對「習慣」做了相當多深入的實驗研究與探討。

唯如前所述,Skinner完全避而不用「習慣」這個字詞,以「反射」作為其理論架構的關鍵概念;相反地,Hull卻相當自在地使用「習慣」一詞,甚至將它當作核心概念。

柯氏也因此指稱Hull為第一位給予「習慣」最高心理學學術價值的人。

Hull認為,感受器官與反應器官的連結就是「習慣」,它不是肉眼可觀察到的具體行為變項,是一種威力可畏的假設性存在體,是透過強化過程建立並增強所形成的(意即需靠學習而得)。

6.Wolpe,J. Wolpe同樣也是行為治療學派的一員,在其1973年所著《行為治療的實施》(The practiceofbehaviortherapy)一書的開頭便使用「習慣」這個詞。

他認為,「習慣」是有機體對於確定的刺激情境會穩定地或經常地作出某一反應的心理現象。

他對「習慣」的界定與前述的Skinner、Hull相似,再者,他和Hull一樣,都是不避諱地直接使用「習慣」這個字眼在其理論當中。

7.Maultsby,M.C.Jr. Maultsby是「理行治療」(Rational BehaviorTherapy,RBT)的倡導者之一。

在其1984年所著的《理行治療》(Reational behaviortherapy)一書中,把人類行為分為兩類:(1)有目的學習中的語言行為,(2)已經學成而變成自動化或習慣的無字或非語言行為。

Maultsby如同前面所提到James以神經學觀點來解說「習慣」,不過他根據許多左、右腦半球損傷差異性的研究結果,更進一步地解說「習慣」形成的機制。

如圖二所示,Maultsby認為「語言思考」(B)在新行為的學習過程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這個部分乃是由左腦所負責。

不僅僅是具體的刺激(A)會引發後續的機轉,抽象的刺激(a)也具有和具體刺激(A)相類似的功效。

舉例來說,一個人從來都沒有被蛇咬過(A),但因為在所接收到有關蛇的訊息(a→B)均是屬於負面的、害怕的,久而久之,即使只是腦海中想到蛇(a),則對蛇的負面思考(B)就配對出現,如此也會產生恐懼的情緒反應(C)。

Maultsby認為左腦會將這一系列重複配對出現的知覺刺激與語言評估思考轉換成為半永久性、個人主觀意義、可意識到的心智程序表,而Maultsby又以「信念」(belief)稱之。

再者,Maultsby又表示,當左腦正忙著形成信念的同時,右腦也正忙著形成一種特殊型態的統覺單位,也就是下圖所示的「A—b」,Maultsby稱之為「態度」(attitute)。

其中的非語言思考(b)是非文字的心理現象。

進一步對照解釋,「態度」是信念的上層意識型態,而信念是態度的口語化、可意識到的型態。

舉例來說,最早先,人看到蛇(A)的時候,便開始進行語言思考評估(B),最後產生害怕反應(C),這樣的連結重複多次之後,右腦便形成「A—b」的自動化連結,這樣的連結是迅速的,且其中的「非語言思考」(b)是在意識之外的,所以人並不會覺察到,這也就解釋了人只要一看到蛇(A)便立即產生害怕反應,而不需經過停頓下來思考評估的現象。

  圖二、Maultsby的「習慣」形成的機制       柯氏在其書中僅表明「『信念』是可被視為一種習慣」(因為具有刺激、反應,以及兩者間的穩定、經常性存在這三要素),而沒有具體寫出「態度」也屬於「習慣」的一種,但在其字裡行間卻仍表露出認同之意。

吾人則認為,Maultsby區分的兩大人類行為之一:「已經學成而變成自動化或習慣的無字或非語言行為」即是所謂的「習慣」。

因此,參照前面所述,無疑地,「信念」與「態度」均屬於「習慣」的範疇。

簡而言之,Maultsby所界定的「習慣」呼應了前述Watson的觀點,均著重在「學習而得」的原則下。

此外,有趣的是,Watson這位行為學派的宗師在《一個行為主義者心目中的心理學》一書第九章討論外顯/內隱性習慣時,以語言習慣為例進行解說,當中竟也包括Maultsby這位認知行為學派理論核心的「思考習慣」!說到此,當然也得順道提及,認知學派宗師——Beck, A.T(1976)所強調的「自動化思考」(automatic thoughts)、「信念」(belief)……等核心概念,也同樣可歸結為這裡所謂的「思考習慣」。

只是不同於行為學派所看重的「行為習慣」,認知學派強調「思考習慣」是其他習慣的根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討論西方前人對「習慣」的看法與界定之後,回過頭來,柯氏是如何界定「習慣」的?柯氏表示,習慣必須具備三大要素(這在前面的討論中有提到過):(1)刺激、(2)反應、(3)刺激與反應穩定性或經常性地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三個要素中,柯氏在「穩定性」與「經常性」之間使用「或」字,而非「且」字,吾人認為,柯氏應該是刻意使用這樣的字眼。

進一步說明,有些行為不見得是總是經常性地出現,但它們卻是相當穩定地和相對應的刺激做連結。

比如說以往開車上班總會打開收音機聽廣播,但自從捷運開通之後,便改為搭捷運上班,打開收音機聽廣播的習慣不再出現,但是有一天因捷運發生事故,不得已得開車上班,這時仍習慣性地打開收音機聽廣播。

另一方面,經常性但卻不穩定的行為是否可以算作是「習慣」?吾人認為不是!吾人的看法是「穩定性存在」才是「習慣」的絕對必要要件,而「經常性存在」則是「習慣」常常會具有的一種重要特性。

然而,站在臨床實務的角度,吾人的觀點是:由於這種經常性存在是「習慣」形成的主要途徑(以前面James的神經學觀點來說,習慣是透過神經衝動不斷沖刷出的痕跡),因此這種經常性的連結不妨稱之為「準習慣」,同樣以對待「習慣」的態度來面對它。

換句話說,如果它是一種不適應性的、不良的「準習慣」,身為臨床實務工作者的責任便是想盡辦法不要讓它成為一則頑固的、不適應性的、不良的「習慣」。

    再者,柯氏為了擴大「習慣」的應用範圍,主張「習慣」的界定不需要包含「透過學習」的條件,也就是說,本能與反射均屬之。

就這一點,吾人與其持不同看法。

這樣的廣義界定或許可以提供研究與理論發展有更自由的揮灑空間,但值得深思的是,這樣無遠弗屆地界定「習慣」,是否也正落入取消「習慣」意義的弔詭中。

另一方面,雖然James以「物質的複雜度&習慣的可變性」的概念,精闢地以微觀和巨觀雙重視野來界定習慣,但引用Maultsby在其理行治療中的意見:「只有學來的才可以適用這樣的技巧來治療」,以及Wolpe對行為治療適用範圍的認定:「行為治療的主要工作對象是治療或改善導自學習的不適應習慣」。

(吾人相信把「習慣」界定在「透過學習」條件下的Watson也會是這樣認為的),因此,身為一位臨床實務工作者或許寧可將「透過學習」的條件納入,這樣可能在實務面上來得積極實際。

雖然如此,但我們仍不能否認的是「習慣」的形成會受到先天因素的影響,正如韋氏新國際字典與英國牛津大辭典也加註提及的。

以氣質(temperament)——先天素質為例,Kagan於1984年提出的氣質假說(the temperamenthypothesis),表示孩子本身的氣質型態,包含:易養(easy)、難養(difficult)、較慢才能安撫(slow towarmup),這些才是導引出孩子不同依附(attachment)行為模式的原因(轉引自David R.Shaffer,1996);進一步,Eric J.Mash&DavidA. Wolfe(2001)在談及孩童焦慮性疾患發展途徑中表示這些先天性氣質因素會影響依附行為的型態,進而與父母對孩子的管教型態互動。

於此可看出,先天因素會使個體較有機會與某些外界因素接近、互動,進而影響習慣的形成。

    綜合前面各家對「習慣」的看法,吾人對於「習慣」的界定如下:「習慣」是透過學習,將許多基本反射精密地依照某種特定順序排列組成之刺激與反應間穩定性連結,其形成的過程中會受到先天因素影響。

(請參見表一) 表一、各家對習慣的界定   習慣的定義 韋氏新國際字典,前身——美國辭典(N. Webster,1828) 「習慣」(habit)代表人類行為中較固定、常出現的行為,可能是不斷學習而來,但另一方面,也與體質、氣質等先天因素有關。

英國牛津大辭典 WilliamJames(1890) 1.物質的自然定律:各種較單純的物質彼此相應對時所遵守的不隨意更改之自然定律即是「習慣」。

2.神經學的觀點:習慣是大腦中構成的一條發洩途徑。

Watson,J.B. (1919) 只要是學來的、非與生俱有的外顯或內隱反應均屬「習慣」。

Hull,C.(1943) 感受器官與反應器官的連結就是「習慣」,它不是肉眼可觀察到的具體行為變項,是一種威力可畏的假設性存在體,是透過強化過程建立並增強所形成的。

(意即需靠學習而得) SkinnerB.F.(1940s) 描述、代表刺激與反應之間的一種關係。

Wolpe,J.(1973) 「習慣」是有機體對於確定的刺激情境會穩定地或經常地作出某一反應的心理現象。

Maultsby, M.C.Jr.(1984) 已經學成而變成自動化或習慣的無字或非語言行為。

著重在「學習而得」的原則。

柯永河(1994,1997) 同時具備(1)刺激、(2)反應、(3)刺激與反應穩定性或經常性地存在等三大要素者為習慣。

(不管是先天或後天) 邱兆宏(2002)…… 「習慣」是透過學習,將許多基本反射精密地依照某種特定順序排列組成之刺激與反應間穩定性連結,其形成的過程中會受到先天因素影響。

    三、良好習慣與不良好習慣的辨識——習慣心理學取向的臨床心理衡鑑         套用柯氏談心理健康概念時所常講的話:「良好習慣多,不良好習慣少的人就是心理健康的人;反之,良好習慣少,不良好習慣多的人就是心理不健康的人」。

說穿了,習慣心理學取向的臨床心理衡鑑,不外乎習慣良好與否的辨識。

然而,當大家聽到這樣的陳述之後,一定迫不及待地問:「什麼是良好習慣?而什麼又是不良好習慣?」。

以下列舉柯氏在回顧西方前人對習慣的論述中,有提到良好、不良好習慣的內容與看法以供參考。

1.CarlHilty         Hilty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瑞士的法律權威者,在其所著的《幸福論》一書的第五章專章討論「好習慣」,他列出的十四項培養良好習慣的重要原則,主要可以分成五大類:(1)道德、(2)責任、(3)切實、(4)無私慾、(5)愛人。

然而,這十四項中有許多是關乎道德層面的,因此,或許可以這樣推測Hilty的觀點:只要符合道德規範,便擁有了大半的良好習慣。

2.WilliamJames         在一些社會學者、教育學者紛紛以倫理、教育的觀點提出種種的良好習慣項目的同時,James卻思索著兩難的困境。

他認為習慣並不是放諸四海皆準,也不是放諸古今皆對,故此,條列絕對良好習慣的金科玉律是不切實際的。

但另一方面,因為習慣一但形成便不容易更動,所以他也期望能得到指引標地,以防習得不良好習慣而難以革除。

不過他似乎沒有提出處理這個困境的解決之道。

反倒是在他談習慣議題時,依序引用了Balin所著的《道德習慣》與Balinson所著的《性格論》的內容,整理出培養道德習慣的三大原則。

由此可見,雖然James想到習慣的好壞會因時、地、人而異,但他似乎仍同意符合其所處之社會道德規範是培養良好習慣的表現。

3.Watson,J.B.    Watson提出了四大適應不良的習慣: (1)隱藏自卑         Watson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卑感,為了免去自卑感所帶來的痛苦,因此人們便發展出隱藏自己負面訊息的習慣,比如說,誇大自己的優點,而避談缺點。

(2)易取信於讒言        Watson表示人們雖然都謹記著「防人之心不可無」的警世明訓,但是一旦面對他人的諂媚,防禦的盔甲總禁不起一擊。

(3)具有競爭心       再者,他認為人人不斷地想稱王、爭第一,因此便發展出許多不良好習慣。

例如,面對比自己強的人總是雞蛋裡挑骨頭。

(4)嬰兒期的滯銷品         最後,Watson提到有些習慣是嬰兒期發展所滯銷遺留下來的,也就是孩子的行為發展並沒有跟上其實際年齡。

例如,到了上小學的年紀,卻仍然含著奶嘴。

        若將Watson這四大適應不良的習慣給倒過來看,即可得到四項良好習慣原則:(1)坦然面對自己的短處而不誇大,(2)不聽信華而不實的諂媚話語,(3)虛心且不汲於名利,(4)符合年齡的習慣才是好習慣。

4.Maultsby,M.C.Jr.         Maultsby則從思考習慣的角度來談大部分適應困難者常有的四項不良好習慣:(1)扭曲事實——把無關的事情和合理思考混為一談,(2)總要有「絕對」的保證——希望行動之前要有一定會成就的保證,(3)「被人強迫」的想法——認為自己的行為總是在被人強迫的情形下而去做的,(4)對合理的「應該」辨識不能——總是認為「應該」就是不合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從前述不同的人對於良好與不良好習慣的觀點均不相同,若是真要將它們全列下來,相信是不可勝數的!此外,James對於習慣並不是放諸四海皆準,也不是放諸古今皆對可困擾也不無道理。

雖然柯氏也針對良好、不良好習慣做了一般普遍所認同的好壞區分,然而,柯氏卻另外也此提供了對前述困境的解決之道。

他提出了辨識良好習慣與不良好習慣的篩檢準則,吾人將其條列如下: (1)利己習慣的判準 A.給習慣擁有者帶來快樂。

B.能解決習慣擁有者當前的問題。

C.習慣擁有者不會因擁有代表該習慣的解決當前問題方法而將來導致新問題,因而得不償失。

D.給有關他人帶來快樂。

E.能助於解決有關他人所面臨的當前問題。

F.不會給有關他人將來帶來新問題。

(2)不利己習慣的判準: A.給習慣擁有者帶來痛苦、不快樂。

B.不能幫助習慣擁有者解決當前所欲的苦難或問題。

C.會給習慣擁有者惹來新問題。

D.會給有關他人帶來不快樂或痛苦。

E.不會幫助有關他人解決其當前問題。

F.會給有關他人惹來新問題。

        在此先岔出話來說明,吾人何以在文中將「良好習慣」、「不良好習慣」分別改為「利己習慣」與「不利己習慣」。

此乃柯氏認為在臨床實務工作中與個案溝通時若使用「良好」與「不良好」的字眼時,容易引起個案被「批評」、被「攻擊」的負面想法與不舒服感受,如此對於心理治療將會造成負面效果。

反之,將字詞換成「利己」與「不利己」,則雖仍多少有評判的意味,但相較於「良好」與「不良好」而言,會讓個案有「治療者是在為我的福祉著想」的想法、感受,也較容易會接受治療者所說的話。

吾人相當同意柯氏在面對個案時所採用這樣的字詞的看法,遂在此處將「良好習慣」、「不良好習慣」分別改為「利己習慣」與「不利己習慣」。

然而,以個人與環境間適切度(Person-Environment fit)的觀點,在理論性討論中,吾人傾向用「適應」與「不適應」的字眼來取代「良好習慣」與「不良好習慣」的語詞。

    回到原來的主題,柯氏除了提供這樣的偵測準則,另外也提供了「習慣利己性評分表」,將習慣的利己與否作較為客觀的量化計算。

簡而言之,對於種種考量層面與習慣可能造成之結果情況作好處、壞處的評估,每個細格評估分數均為該狀況對個體的重要性(0~10)乘以發生的可能性(0%~100%),接下來分別對好處與壞處細格分數加總,最後比較好處與壞處總分差異,若好處大於壞處,則為利己習慣,反之,若壞處大於好處,則為不利己習慣。

此外對於習慣好壞與否,值得一提的是,世界衛生組織(WHO)出版的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ICD-10)中也有特別區分出以「習慣」為類別的診斷分類——「習慣與衝動障礙症」(habit andimpulsedisorders),其中包含(1)病態賭博症、(2)病態縱火症、(3)病態偷竊症、(4)拔毛症、(5)其他習慣與衝動障礙症(胡海國、林信男 譯,民85)。

徐澄清(民90)於《引導孩子自己治療習慣障礙症》一文對此診斷類屬有以下的說明:當習慣行為演變到出現次數、嚴重度或持續時間增多至負面地影響日常生活的順利運作、個體主觀上感覺難為情、或是週遭的同儕或重要他人也覺得個體所呈現的習慣性動作是不雅的(其主要是針對其內文中提到孩童拔毛症案例來說明)。

不過,回過頭來看,其實ICD-10的診斷分類中許多其他的診斷分類如物質濫用、飲食性疾患、社會性畏懼症……均屬於不適應習慣,因此在習慣心理學者的眼中,ICD-10僅將前述幾項不適應狀況特別用「習慣障礙症」來框架,似乎是不必要的。

另一方面,DSM-IV診斷分類系統(孔繁鐘 譯,民86)相對應於ICD-10在此處的分類名稱為「他處為分類之衝動控制疾患」,而並未加上「習慣」二字。

對於前述幾項不適應狀況,吾人傾向贊同DSM-IV的命名,因為這些狀況都具有「衝動控制不能」的核心特性,且無法像一些也有衝動控制問題的疾患可以歸到其他的類屬中,故才暫置於此。

而若以吾人在前面提出對「習慣」的界定來看(「習慣」是透過學習,將許多基本反射精密地依照某種特定順序排列組成之刺激與反應間穩定性連結,其形成的過程中會受到先天因素影響),要分類出一個「習慣障礙症」的診斷類屬,並不適當。

因為許多的疾患當中都可能包含「不適應習慣」的成分,但它卻不是主要的構成要素,然而,它可能會促使個體處境更糟糕。

因此,以習慣心理學取向的臨床實務工作者並不應該是圈定一個「習慣障礙症」為診斷的工作領域,而是當以辨識出不適應習慣的元件,進而協助個案鬆動、擺脫這個不適應的連結,建立良好的習慣連結為務。

最後,吾人將以Wolpe(1973)在習慣診斷上的策略為本文該部分討論做結。

Wolpe表示,由於習慣是由刺激與反應所組成,因此在進行診斷工作時,必須將每項不適應習慣的特殊刺激語反應很具體的辨認出來,唯有在特殊、具體的刺激語反應間的穩定關係完全被辨認出來,則對於該個案的習慣診斷工作才算告一段落。

而在與個案進行晤談時對習慣刺激與反應的提問方式,Wolpe稱之為「刺激—反應分析提問法」(Stimulus- ResponseAnalysisQuestioning,SRAQ),並以三個案例作為範例。

吾人從案例中將Wolpe探問時需要包括的重要環節簡單整理如下: (1)聽取個案的主訴為開頭,並從主訴的內容開始探問問題。

(2)初步了解個案問題的刺激(S)與反應(R)分別是什麼。

(3)抽絲剝繭地澄清、找出真正的刺激與反應,並給予具體界定。

    可透過詢問第一次發生時的經驗、後續過程、有否其他類似經驗、特定化刺激的類型、連結強度變化……等等來進行。

(4)評估刺激與反應連結穩定度以及其變化。

    可透過詢問個案之困擾問題為期多久?持續多久?每次強度如何?會不會因為什麼因素介入而產生變化,例如惡化或好轉? (5)為了把所有症狀的刺激與反應的成分分析徹底,應詢問、收集個案有關下列幾類的資料: A.個案早期家庭生活資料(包括:家庭圖、與家人的關係、父母管教方式、宗教信仰、早期的生活習慣……) B.教育與工作相關資料(包含:學校成就、快樂與否、是否有喜歡或討厭的同學、工作情形、與老闆關係……) C.性生活相關資料(包括:第一次覺察到性感覺的經驗、對手淫的感受、與異性交往的經驗、婚前關係、雙方家族對婚姻的贊成與否、婚後關係……) D.社交生活與朋友關係(包括:知心朋友的有無、社交關係困難與否……)         由此可看出,其實一般心理晤談的要素習慣心理學取向的心理晤談大致都有包含,唯獨習慣心理學取向的心理晤談更聚焦於辨識與分析出刺激與反應間穩定連結關係的「習慣」成分。

  四、習慣的相關理論探討與對應之實務應用——習慣心理學取向的治療策略    如同前面引用柯氏談心理健康概念,在談習慣心理學取向治療策略的開始,吾人同樣套用柯氏對於何為心理治療所做的解釋:「心理治療主要的目標是幫助心理不健康的人成為心理健康的人,其工作要領是一方面把心理不健康者所欠缺的良好習慣一項一項地培養增多,二方面把其過多的不良好習慣一項一項地革除減少」。

故簡而言之,習慣心理學取向的心理治療便是改變心理衡鑑時所找出來的不適應習慣,以適應性習慣取而代之。

回過頭來看吾人對於「習慣」的界定:「『習慣』是……刺激與反應間穩定性連結……」,則習慣的改變便是去改變刺激與反應間的穩定性連結關係。

Wolpe(1973)對其所介紹的治療策略也提出這樣的說法:「所有的技術不外乎是在改變刺激與反應間連結的穩定程度關係」。

1.習慣的可變動性         Hull(1943)表示習慣可建立也可消去。

習慣會透過刺激與反應重複不斷地連結而強化。

當這樣的增強次數愈多,習慣反應強度愈強,愈快,也愈正確。

套句James(1980)的話來說,神經衝動不斷地劃過同一條途徑,則習慣的痕跡就愈來愈深,通道也愈來愈暢通。

Watson(1919)認為要改變以處於優勢的習慣系統(此概念將在後面會談到)必須靠強迫式介入,而改變習慣便是要改變習慣結構(由許多基本反射精密地依照某種特定順序排列組成,這在吾人對習慣的界定時有提到)中的(1)元素總類,(2)元素總數,(3)連結關係,(4)相對優勢。

換句話說,當習慣結構一被改變,則此習慣便鬆動。

然而,Watson更補充強調,除了改變外在環境以幫助習慣的改變,內在環境的改變也是不可或缺的。

此處Watson所提到的「內在環境」指的就是「思考習慣」。

相信認知學派的Beck與認知行為學派的Maultsby會相當贊同這樣的說法。

他們均認為「思考習慣」是「刺激」與「行為習慣」的中介變項。

Beck(1976)曾提到「行為試驗」(behavioral experiment)的治療技術,透過個實驗性嘗試藉以證明某個思考習慣是錯誤的、不合理的。

雖然只是一個小小的否證,但Beck表示,其他本來強烈的有關思考習慣在此刻也會隨之鬆動起來,最後不費太多力氣或時間便可以把原來認為穩若泰山的另一習慣思考改掉。

正如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道理一般。

為了要讓這「牽一髮」的動作得以實現,治療初期強化個案「習慣是可以改變」的想法是勢在必行的!因此在治療過程中,治療者協助個案自我覺察到其身上「習慣有改變」的事實,破除個案「反正已經習慣了,改不了!」的信念,提升其欲改變習慣的動機、希望與動力,如此習慣心理學取向的心理治療才得以開展開來。

2.習慣與性格         19世紀的詩人——李得,在其一首詩中寫到習慣與性格以至於命運間的一連串關係。

將其意思轉錄出來,則為人的行動會構成習慣,習慣會構成性格,性格則會形成人的命運。

而James(1890)在談習慣形成的發展時期也提到:習慣發展到25歲就形成特有、分化的性格,且到30歲就定型了。

另一方面,Watson(1919)在談「習慣」的時候,更進一步提到了「習慣系統」。

他認為許多相關聯的習慣會形成習慣系統,而其中幾個較為優勢的習慣系統則構成所謂的「性格」。

故此,習慣心理學者相信性格是由習慣所構成的。

而習慣既然是可以改變的,換言之,性格當然是可以改變的。

Wolpe(1973)因此表示:.假如把人格界定為個人全部習慣的總稱,則一個習慣的改變便不能說不是屬於人格的改變。

3.習慣的特性         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要改變習慣,當然得了解習慣的特性;而要了解習慣的特性,其來源最好是透過嚴謹的習慣實驗研究結果。

在西方對於「習慣」以實驗研究為基礎做最多探討的當屬Hull, C.與SkinnerB.F.了。

由於實驗研究的內容與理論性探討過於繁瑣,吾人在本文中僅列出最後的研究結果,並對應到吾人所關心的臨床應用上。

(1)刺激與反應間的關係 A.刺激的強度、增強次數、持續存在的時間與反應的強度、持續存在的時間呈現正相關,而與反應的潛伏時間(刺激出現到反應產生間的時距)呈現負相關。

(Hull, 1943;Skinner, 1940s) →在習慣的建立、消去,則可以上述的變項進行調節。

B.刺激與反應間的關係並非是單純的線性關係。

由於神經組織變化的限制,所以當習慣的強度在增強(SHR↑)時,其變化量卻是在逐漸下降的(ΔSHR↓)(Hull, 1943) →此表示在習慣改變的前期可能是治療過程的蜜月期(療效顯著),但可能之後變化程度不大而使得個案心灰意冷,此時治療者應提醒、鼓勵個案,其實總改變還是持續在增加的。

C.有些情況下刺激與反應間是呈現全有全無的關係。

比如,刺激的強度可能需到達某一程度,反應才會受激發而產生。

→治療過程中不要因為介入之後發現個案習慣沒有改變便放棄,有時候可能只是介入強度未達刺激與反應之全有全無律的閾值門檻。

(2)習慣的特異性 A. 習慣培養、消弱難易的不對稱性    James(1890)表示,習慣不易建立也不易褪去。

但是Hull(1943)則其他的看法,他認為有些習慣培養、消弱難易是具有不對稱性的。

有些習慣是培養難而消弱易(例如:練鋼琴技巧,三日不瀏,爬上樹),而有些習慣是培養易而消弱難(例如: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因此習慣是具有特異性的。

→這表示臨床實務工作上,治療者在進行介入之前需要先判斷不同習慣的不同特性。

另外,以Skinner的治療理論觀點為例,他表示要改變習慣,需要辨認習慣是屬於「respondent」或「operant」。

若是屬於「respondent」,則應對刺激因素操弄介入,若是屬於「operant」,則應對反應因素進行處理。

不過,除了習慣間的特異性之外,我們仍不能忽略習慣間也有類同性。

Hull從一個研究中發現了這樣的效果:當改變了某一項習慣,則與該習慣類同的另一習慣強度也會相應被消弱。

因此,治療時並不需要麻煩地一一改變個案的習慣,而可以在進行治療前,先將愈改變的習慣進行分類,介入改變各類別中較為主要的習慣,則相類似的習慣也將會改變。

4. 拮抗與助長效應         西方許多前人均談到習慣具有一個很重要的特性,吾人將其稱為「拮抗與助長效應」。

前面提到著《幸福論》一書的Hilty在書中提到任一習慣都會促使類似習慣更容易出現(助長效應),相反地,也會抑制與之相反的習慣(拮抗效應)。

James(1890)在談培養道德習慣的原則時,也提到類似這個概念。

他表示當我們在培養新的道德習慣時,舊有的不良好習慣會出來與之抗衡,阻止新的、與之相衝突的道德習慣形成(拮抗效應)。

Watson(1919)同樣也提到這個概念,他表示當既有的A習慣與將要形成的B習慣是相似的,則會有催化效果,若A習慣與B習慣相左,則會有阻礙效果(請見圖三)。

進一步,Watson又用優勢習慣系統來談拮抗效應的概念:習慣系統間具有優勢與否的差別,當今天有新的習慣勢力要成為優勢習慣系統,則當下的優勢習慣系統必然傾力抵抗,以防優勢的寶座被奪。

圖三、習慣的拮抗效應與助長效應          「習慣」有「拮抗與助長效應」這樣的特性,然而有趣的是,行為治療學派的Wolpe(1973)與認知行為治療學派的Maultsby(1984)便均是以其中的「拮抗」的概念來進行習慣改變。

    Wolpe的治療被稱為是相互抑制(reciprocal inhibition)理論治療,他舉出的一些治療策略均是建立在這樣的理論原則上。

其中最好的例子便是系統減敏感法(systematic desensitization)。

系統減敏感法是先教導個案習得放鬆的技巧,以使個案暴露於害怕刺激的過程中得以出現放鬆反應,與即將出現的害怕反應相抗衡——在放鬆的情況下,緊張便無法出現(拮抗效應)。

然而,如果害怕刺激是強烈的,則即使有放鬆技巧還是敵不過強烈緊張反應。

因此系統減敏感法的另一個步驟便是透過操弄,減輕害怕刺激的程度,因此當個案暴露於已被減輕強度的害怕刺激時,所產生的反應強度相應減輕,故放鬆反應變得以取得相對優勢地位。

另一方面,Maultsby也在其治療策略當中應用到「拮抗」的概念。

Maultsby認為不適應習慣的根源主要在於思考習慣的扭曲、不客觀,因此Maultsby在其治療起先便著重在使個案聚焦於客觀思考,並配合平靜、放鬆的技巧,藉以抗衡主觀思考、混亂、泛情緒的狀態。

以下吾人簡單介紹Maultsby的治療策略。

Maultsby表示客觀事實本身並無好壞可言,使個人覺得客觀事實具有這些屬性是我們大腦裡的有關信念和態度造成的。

Maultsby建議,當個案情緒不穩定時,治療者最好勸其將注意焦點全放在客觀的事實,而不把注意力集中到自己的主觀信念與態度上。

在治療過程中,Maultsby建議,治療者最好要求個案把全部以偏概全、誇大其事的話語,均改為客觀又接近事實的字詞,降低扭曲、不合理、主觀思考習慣的出現,並強化個案客觀、合理、符合事實的思考習慣。

接下來,Maultsby提出了「合理情緒意象演練」(rational emotiveimagery,REI)的技術讓個案不斷練習。

首先,要求個案如同前述地客觀、合理地分析困擾事件,並詢問自己是否現下存有的心理圖畫是非常客觀,或是主觀部分仍然很濃厚。

接下來,進行肌肉放鬆、深呼吸……等等使自己平靜、舒服、放鬆的技術。

在感覺到平靜後,清楚在腦海中勾勒理性分析時所經驗到的情境。

配合著肌肉放鬆、深呼吸等方式,重複進行這樣的合理情緒意象的演練。

當這樣的意象演練相當穩定後,便可以實際情境進行演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雖然在前面說到Hull提出有些習慣是培養難而消弱易的觀點,不過,已經造成個體困擾的不適應習慣,一般而言,均是頑固的,難以革除的。

James表示,由於習慣的形成逐漸堅固,愈堅固則愈難革除,因此,對於不適應習慣的早期介入是刻不容緩的。

再者,許多學者(包括:Hilty、James 、Watson……)均認為表示,在進行習慣的改變時,需要有決心、有恆心、專心一致。

所謂,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故切勿讓舊有的習慣有反擊的機會!   五、結語       本文以西方前人所留下之有關「習慣」的學術資產來進行討論,已發現有許多豐富的內容,然而,其實在東方也有許多談及「習慣」的素材,在本文中並未納入一併探討。

雖然在討論中對於習慣的界定,各家有不同的說法,但至少可以確定的是,「刺激與反應間穩定的連結」這個部分是大家的共識。

而以習慣心理學為取向,來看臨床心理衡鑑與治療,則其中的工作便是在辨識「適應性習慣」與「不適應習慣」,並且運用習慣理論於治療策略上,以革除「不適應習慣」、建立「適應性習慣」為治療目標。

    目前,國內柯氏致力於建立「習慣心理學」的學術領域,然而,就吾人搜尋國內相關文獻所得到的結果來看,在國內打著「習慣心理學」口號所發表的學術性文章或書籍尚且不多,因此,「習慣心理學」要成為一門學科還需要一段努力的時間。

  六、參考文獻    1.      孔繁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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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心理學——寫在晤談椅上四十年之後(理論篇)。

台北市:張老師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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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心理學——古今中外的習慣探討與研究(歷史篇)。

台北市:張老師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4.      胡海國、林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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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華民國精神醫學會。

5.      徐澄清(民90)。

引導孩子自己治療習慣障礙症。

健康世界,310期,頁39-47 6.      DavidR.Shaffer(1996).Developmental Psychology:ChildhoodandAdolescence,4thEdition.CA: Brooks/Cole. 7.      EricJ.Mash,DavidA.Wolfe(2001).Abnormal ChildPsychology,2ndEdition.CA:Wadswo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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