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0-1條準用範圍- 法律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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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800-1條準用範圍1.第七百七十四條至前條規定,於地上權人、農育權人、不動產役權人、典權人、承租人、其他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利用人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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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判解
中華民國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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