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成績評量實施要點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特教相關法規 ... 一、本要點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十九條、高雄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暨高雄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以下簡稱國中小成績評量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二 ...
中正資源班
最新消息
本月記事
資源班課表
鄭幸幸
歐育璋
班級公約
教材分享
語文
數學
活動翦影
教學活動
教師進修
會議照片
特教充電站
好站推薦
特教相關法規
親師交流道
鄭幸幸
特教相關法規
高雄市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成績評量實施要點
高雄市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成績評量實施要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0年1月12日高市四維教特字第1000001923號函訂
一、本要點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十九條、高雄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暨高雄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以下簡稱國中小成績評量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為經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特殊教育學生。
三、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學生成績評量除依國中小成績評量辦法第六條,選擇適當多元評量方式外,得依個案情況適性調整評量時間、場所等方式實施。
縮短修業年限各類別學生評量內涵及規範如下:
(一)逐科(學習領域)加速、各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提早選修高一年級以上之課程者,仍需參加原學籍年級之定期評量,平時評量由原班教師及個別輔導教師共同評量,並逐年予以評量成績登錄。
(二)免修課程者,該生該科(學習領域)免修之學期成績由註冊組設定「免修」,該科(學習領域)成績不列入加權計算。
學生免修課程後之學習狀況由原班教師及個別輔導教師在該科(學習領域)文字描述加註。
(三)單科(學習領域)跳級者,該生該科(學習領域)因跳級而無修習之學期成績由註冊組設定「跳級」,於學籍自然升至該年級時再將跳級科目成績補登錄之。
惟學生適應困難時,以學期為單位,得申請回歸原班,其成績依國中小成績評量辦法辦理。
(四)全部學科跳級、提早選修高一級以上教育階段之課程者,該生學籍狀態由註冊組加註「跳級生」,該年級成績不列入畢業總成績加權計算。
(五)縮短修業年限各類別學生評量,除上列規範外,依國中小成績評量辦法辦理之。
四、身心障礙學生成績評量應以學生最佳利益為考量,依學生之特殊需求,彈性調整評量時間、施測場所、試題呈現、學生反應方式、提供報讀、輔具及增加試題指導語等,以適性及多元化之評量方式為之,並衡酌其學習優勢管道彈性調整之。
五、分散式資源班實施完全抽離排課,學生學習領域成績評量分定期評量及平時評量,各占學期總成績之百分之五十。
其成績評量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平時評量:特殊教育教師得設計學生適性之平時評量,其平時評量結果應做為學生原班級該科或學習領域平時成績。
(二)定期評量:身心障礙學生應參加學校原班級定期評量,特殊教育教師應協助評量方式之調整。
六、特殊教育學校與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之學生評量方式依國中小成績評量辦法辦理。
七、學生有調整評量方式之必要者,應列入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內容項目;其評量成績應與普通班成績合併計算,合併計算之比例及方式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決定之。
八、身心障礙學生修業期滿,評量結果依據國中成績評量辦法第十九條、國小成績評量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特殊狀況由學校特推會審議之,提交學生成績評量委員會備查。
返回
延伸文章資訊
- 1高雄市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成績評量實施要點
特教相關法規 ... 一、本要點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十九條、高雄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暨高雄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以下簡稱國中小成績評量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二 ...
- 2成績評量之處理原則及定期評量成績計算方式說明109.06.19
(二)各學習領域學期成績為各次定期評量總成績加權總和之平均數。 ... 依「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八里國民小學學生成. 績評量準則」辦理.
- 3成績評量修正辦法(108新生適用) - 南州國小
彰化縣南州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修正辦法107.09.05校務會議通過108.08.29校務會議通過修正 本辦法依據國民教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及教育部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 ...
- 4桃園市興國國小109 學年度學期及畢業成績計算辦法
府教數字第0980462035 號函,國小畢業成績計算應依「本縣國民小學. 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第七條後項:「畢業成績以各學期成績按各年. 級之週學習節數加權計算之。
- 5學生學期成績計算方式及各學習領域節數一覽表@ Candy札記
桃園縣中壢市芭里國民小學101學年度學生學期成績計算之各學習領域節數一覽表102 ... 各年級學期成績計算,依前揭規定第7條:學生學期成績依各領域學習節數加權計算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