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如無償變更保險單之要保人,應注意贈與稅申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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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如將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核屬贈與行為,若變更日之保單價值加計同年度內各次贈與金額,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者,應 ...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
延伸文章資訊
- 1[南區國稅局] 要保人移轉保單與他人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本案被繼承人透過變更要保人及受益人方式,將自己應得的保險利益變更為他人所有,等於是將自己之財產無償移轉予子女,已構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之贈與行為。
- 2要保人死亡前2年變更保單為其他人,應注意贈與稅及遺產稅 ...
- 3民眾如無償變更保險單之要保人,應注意贈與稅申報規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如將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核屬贈與行為,若變更日之保單價值加計同年度內各次贈與金額,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者,應 ...
- 4變更要保人/被保險人基本資料 - 康健人壽
更改要保人、被保險人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方式 · 請備妥約內容變更申請書及應備文件,郵寄至「台北市100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6樓 營運暨理賠部 收」或傳真至02-7726-1875 註明 ...
- 5要保人變更宜注意稅負負擔,財富傳承不縮水 - KPMG ...
原要保人生前申請變更要保人,注意萬萬稅 ... 目前現行保險法規中,雖未有條文明定「保單為要保人之資產」,惟依保險法第111條規定:「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