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人資料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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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基本資料確認、各項文件上傳 一、新生務必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確認個人基本資料是否正確,同時上傳下列資料之【JPG圖檔】: 1.「身分證正、反面」:請以掃描或手機 ... ::: 新生資料確認 新鮮人帳號啟用 新鮮人學號查詢 新鮮人資料確認 e校園服務網 新鮮人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學士班就學資料及學生證個資使用同意書 首頁 新生資料確認 新鮮人資料確認 111學年度大一新生日程預計七月份公告,下方內容日期皆為110學年度資訊。

學生基本資料確認、各項文件上傳 一、新生務必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確認個人基本資料是否正確,同時上傳下列資料之【JPG圖檔】: 1.「身分證正、反面」:請以掃描或手機翻拍方式存成JPG檔格式後上傳。

2.「學歷證件」:高中畢業證書、高中修業證明書(未畢業者),請以掃描或手機翻拍方式存成JPG檔格式後上傳。

★持國外學歷者;於開學前將以下各項文件影本交至綜合業務組 (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

(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

(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入出國日期證明。

(外國人或僑民免附) (4)護照、居留證。

(5)外國學歷切結書。

(繳交當日填寫) 3.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完成勾記請法定代理人(家長)簽章後,以掃描或手機翻拍方式存成JPG檔後上傳,除上傳檔案外,於新生基本資料確認處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勾選同意或不同意,上傳檔案與系統勾選不同時,以上傳檔案資料為準。

4.「學生證相片電子檔」:請以「身分證用大頭照」之規格上傳(即照相館所附光碟之JPG檔上傳,勿做任何縮放或修圖),切勿使用生活照。

★若您在上傳照片時,發現已有照片,那是您先前提供大考中心的照片轉傳至本系統,您可選擇保留(不用再上傳)或更換。

如需更換請於規定時間內上傳符合規格之個人大頭照以利檢核,逾期恕無法修訂。

★經檢核不符合規格者,將以簡訊通知修訂,敬請配合作業,以免耽誤學生證製作期限。

★申請更正姓名者,須於8/12前(其餘入學管道且於8/6前已錄取同學)或9/7前(指考分發錄取同學)寄達,【戶籍謄本正本1份】(請指定「個人戶」+「只顯示更名紀錄」版本)、【更名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寄送地址:433台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7段200號,綜合業務組收。

逾期者依在校生變更姓名程序辦理。

  二、資料上傳開放日期:   8/7~8/15:其餘入學管道且於8/6前已錄取同學 9/2~9/8:指考分發錄取同學      新生資料確認網址:http://alcat.pu.edu.tw/2010stuInfo/loginNew.php     ★確認基本資料中通訊地址是否正確,學生學習權益通知如成績、預警、休退學等各項教務通知,皆以通訊地址為寄送地,通訊地址一經確認即無法於線上更改,如需變更請至綜合業務組網頁「表單下載」,列印【靜宜大學在學學生更改地址申請單】,需有家長簽名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交綜合業務組提出申請。

三、本校學生證為一卡通學生證,卡內有二個電子帳戶(不能互相流通使用): 1.校內電子錢包帳戶:可用於校內申請在學證明、成績單、資訊處列印文件之工本費等小額扣款;儲值可於「文興樓一樓」或「至善樓東門」全功能成績列印自動化繳費機選擇【虛擬錢包儲值】項目儲值即可。

2.一卡通帳戶:使用方式及儲值地點與一般一卡通相同,一般超商即可儲值。

四、承辦單位: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聯絡電話:04-26328001轉11111~11122     進入新生資料確認系統 瀏覽數: 友善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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