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期成績 -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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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成績. 一、期中預警 本學期期中考試週110年11月15日至110年11月20日前,授課 ... 預警名單由教務處於期中考試後第3週公布在本校網站,供學生自行上網查詢個人學習 ... 跳到主要內容區 本學期開學前3週採遠距教學之說明 疫情警戒等級與課程上課方式原則 分流上課及教室相關說明 新增教學大綱及進度表備註欄 同步授課工具推薦及諮詢窗口 加退選相關說明 FAQ1:開學時,我的課程要選擇遠距還是分流上課? FAQ2:安心就學與安心就學申請有何不同? FAQ3:如何查詢安心就學? FAQ4:安心就學的教學輔導事項為何? FAQ5:安心就學的學生選課權益? FAQ6:開學第一週全校遠距教學週,是否要填寫佐證資料? 教務處防疫專區 首頁 開學須知 教師-開學須知 學期成績 一、期中預警 本學期期中考試週110年11月15日至110年11月20日前,授課教師須依期中評量情形,統計該班學生出席狀況不佳或學習表現低落之預警學生名單,並上網登錄(不論有無實施期中考測驗,均須登錄)。

預警名單由教務處於期中考試後第3週公布在本校網站,供學生自行上網查詢個人學習情況,進行課業補救;同時提供預警名單請各系轉交導師,並請授課教師及導師做成輔導記錄,以進行瞭解及輔導。

學生在校期間該學期修習學分達二分之一科目遭預警者,由教務處寄發書面預警通知單予家長,協助督促學生課業。

二、本校已取消班級學期成績平均上限之限制,敬請老師留意。

(105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會議通過) 三、學期成績評定準則 請各授課教師確實依本校學則規定評定學生之學業成績,並保留各項成績紀錄,任課教師對於成績之計算與登錄,應審慎核對其正確性及完整性。

如有成績爭議時應提供完整之評分紀錄及計算方式。

四、依109年7月2日教育部函示,學生因懷孕或哺育幼兒之照顧,而核准之事(病)假、產假,其缺席不扣分;致缺課時數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成績得視需要與科目性質以補考或以其他補救措施彈性處理,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

五、學期成績繳交期限 本(110-1)學期學期成績上網登錄時間自111年1月5日至111年1月26日止。

合開課程請各任課教師提前將成績登記表交至系所辦公室彙整,再由系所辦公室於111年1月21日12:00前統一送教務單位登錄。

逾規定期限一週仍未繳交成績,由所屬學制教務單位公告開課單位、科目及教師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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