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加重罰則- 提點子 -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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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高度關注動物福利議題,於104、105及106年動保法針對虐待、傷害動物均有修法提高罰則,其中106年4月11日修正第25條之1,針對虐待動物行為情節重大者,加重裁罰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顯示選單按鈕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全民來join粉絲團 登入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登入 點擊顯示全站搜尋 想提議 來附議 眾開講 來監督 找首長 縣市專區 ::: 首頁 來附議 動物保護法加重罰則 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 想要提點子嗎? 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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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案原因: × 動物保護法加重罰則 提議者 蘇 已附議8275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提案 2018-08-10 檢核 2018-08-1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2018-08-17 回應階段 2018-12-28 了解更多 回應階段 2019-01-17 了解更多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期虐待浪貓、浪狗的事件頻傳 五月底開始,延吉街連續潑貓事件,截至目前已確認有20隻貓咪受傷 七月台北市光復橋下河屢傳打狗事件 八月初屏東麟洛運動公園5隻親人浪犬慘遭惡徒打爆頭致死 等等案件,層出不窮 但我國動保法對虐待動物的罰則目前要動物死亡、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才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以延吉街一案來說,雖然目前沒有被發現的貓咪死亡,但若是沒有眾人們及時發現並協助誘捕送醫,這樣面積的傷口非常容易造成感染,甚至死亡 同時罰則太輕,就算裁罰七萬五,可能根本不到兩隻傷貓的住院醫藥費,除了沒有嚇阻的效力,更連實質的幫忙都沒有 流浪貓狗已經是弱勢,他們可能從出生就生活在街頭,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但他們一直都在 保障他們不會被有心人士騷擾、傷害甚至殺害,是我們至少可以幫他們做的 提議加重虐待流浪動物罰則,全面公布姓名及照片,強制進行心理治療,並且負擔所有動物醫療之醫藥費 利益與影響 『一個國家道德進步與偉大程度,可用他們對待動物的方式衡量』 所有的犯罪都是從小地方開始,今天一個人虐待流浪貓狗,難保他之後不會食髓知味,開始攻擊寵物甚至是兒童 如果可以更加嚇阻人們虐待動物,並且教導大家尊重所有生命,我們會成為一個更好的國家 相關連結 可惡!嫌犯虐19貓依法僅能罰錢不能送辦 男子光復橋下打狗被拍到北市動保處將開罰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880 已關注 關注 機關回應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回應日期: 2019-01-17 分析說明 一、社會高度關注動物福利議題,於104、105及106年動保法針對虐待、傷害動物均有修法提高罰則,其中106年4月11日修正第25條之1,針對虐待動物行為情節重大者,加重裁罰強度至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並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我國現行罰則較之日本、英、德等對同等行為裁罰更重。

二、實務上,行政機關處理虐待、傷害動物案件,最大困擾在於難以查獲具體之行為人或具體事證,將持續鼓勵社會大眾願意提供舉報資料,當生活周遭發現不當對待動物行為時,能立即協助保留事證並舉發,更可發揮法律效用。

三、有關建議就虐待動物未達情節重大之行為人,即公布姓名、照片,需務實考量法律裁處對人權產生的影響,並妥慎思考公布姓名、照片之目的,如僅係報復或羞辱行為人之人格,對良善社會風氣並無助益。

                     四、有關建議強制行為人進行心理治療,依衛福部提供科學專業論述,虐待動物跟反社會性人格有關,而反社會性人格疾患以心理治療是難以改變其病態之暴力行為。

另單純反社會性人格並不符合嚴重精神病人定義,無法以精神病人列管,也無法通過強制鑑定與強制治療的規定。

研商辦理情形 一、於107年12月27日召開「開放政府第42次協作會議」,針對「動物保護法加重罰則」連署案,邀請提案人、專家學者、動物保護團體代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部分縣市政府等相關單位與會,共同了解訴求及相互討論。

二、經充分溝通與討論,與會人員均認同應由提高案件揭發與調查效能為重點,並分組探討「我們如何在現有人力下,提升動物保護的能量,以避免更多流浪動物遭到虐待?」、「我們如何改善動保員、警方、目擊民眾,蒐證虐待流浪動物案件不易的問題,以避免更多流浪動物遭到虐待?」,透過更廣泛的公私協力與社會參與,建構更完善的動物保護機制。

      參採情形 不予參採。

實務上104、105、106年均針對虐待、傷害動物修法提高罰則,但不斷提高裁罰強度,對杜絕不當對待動物行為,尚未有可見效果或正面影響,應務實由提高案件揭發與調查效能為主要改善方向,並以國人全面性之生命教育推廣為輔,期更有效發揮法律效用。

後續推動規劃  一、師法歐、美等動物福利發展成熟區域共通成功經驗,推動更廣泛之公私協力與民間參與,善用民力,使社會角落有不當對待動物發生時,能被有效舉報並保全事證,違法者無法隱身難查,達成保護動物目的。

二、健全基層動物保護檢查人力與專業職能,提升案件調查處理效能,有效彰顯公權力。

三、發展廣及國人具全面性之動物生命教育工作。

四、針對違反動保法案件類型盤點分析,建立全國一致性之動物福利指標或認定、裁罰標準,協助縣市政府提升行政效能與專業職能。

相關連結 https://youtu.be/5C6B3q3Hlyw?t=17200 附加檔案 開放政府第42次會議(動物保護法加重罰則)逐字稿.pdf 查看更多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回應日期: 2018-08-29 (最後更新日期2018-12-2818:58) 目前閱讀版本: 2018-08-2914:50 分析說明 感謝提案人蘇及所有關注此議題的網友,本會已接收到各位的連署,以下初步說明針對此連署案的回應初步規劃: 辦理時程初步規劃如下: 問題釐清:107年9月15 日以前,聯繫原始提案人,釐清並確認提案內容。

討論研議:107年12月21日以前,進行訴求研析及可行性評估,必要時召開會議徵詢意見。

正式回應:107年12月31日以前,將本會正式回應在平台上公開。

研商辦理情形  〈將於107年12月31 日前發布正式回應時說明〉 參採情形  〈將於107年12 月31 日前發布正式回應時說明〉 後續推動規劃  〈將於107年12 月31 日前發布正式回應時說明〉 目前閱讀版本: 2018-12-2818:58 分析說明 感謝提案人蘇及所有關注此議題的網友,本會已接收到各位的連署,以下初步說明針對此連署案的回應初步規劃: 辦理時程初步規劃如下: 問題釐清:107年9月15 日以前,聯繫原始提案人,釐清並確認提案內容。

討論研議:107年12月27日以前,進行訴求研析及可行性評估,必要時召開會議徵詢意見。

正式回應:108年1月11日以前,將本會正式回應在平台上公開。

研商辦理情形  〈將於108年1 月11 日前發布正式回應時說明〉 參採情形  〈將於108年1 月11 日前發布正式回應時說明〉 後續推動規劃  〈將於108年1 月11 日前發布正式回應時說明〉 查看更多   這個主題暫停討論 贊成論點() 其他想法() 熱門 最新 最舊 熱門留言 最新留言 最舊留言 熱門 最新 最舊 熱門留言 最新留言 最舊留言 更多留言 附議名單 下載 名單查詢: 搜尋 搜尋 查無資料 2020-11-12 更多 編輯   資料共筆, 每頁顯示 20 40 100 筆 第 頁 前往 附議留言 × 編輯附議想法 × 附議原因 取消編輯 儲存編輯 轉寄 下載 列印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附議數: 閱讀更多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子議題 回應 閱讀更多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子議題 回應 閱讀更多 已關注 已關注 ×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Copyright©2015版權所有Allrightsreserved. 地址|臺北市10020中正區寶慶路3號電話|02-2316-5300傳真|02-2370-0415 客服專線|0800-589-009(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X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國家發展委員會Copyright©2015版權所有Allrightsreserved. 地址|臺北市10020中正區寶慶路3號電話|02-2316-5300傳真|02-2370-0415 客服專線|0800-589-009 (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X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分享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 Top 分享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 FAQ常見問題快速解答 × 提議及附議操作影片說明。

如何註冊會員? 什麼是「一次性驗證」? 沒收到簡訊驗證碼。

沒有手機號碼可以完成驗證流程。

如何修改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 想刪除會員帳號。

可以取消附議嗎? 如何找到自己曾經附議過的提案? 為什麼沒有反附議按鈕? 能不能降低附議門檻? 可以匿名留言嗎? 什麼是提點子、眾開講、來監督、找首長? 前往「常見問題」看更多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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