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記名背書 - 法律-筆記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無記名背書又稱空白背書、略式背書、不完全背書,係指背書人於進行票據背書時,不 ... 轉讓無記名背書票據也無須以背書方式,可以交付、無記名背書、記名背書、變更為 ...
跳到主要內容
無記名背書
分類:
背書
背書種類
票據法
無記名背書又稱空白背書、略式背書、不完全背書,係指背書人於進行票據背書時,不記載被背書人,只有簽名於票據上,此類的背書之背書意旨及背書年月日可由背書人自行決定是否記載,轉讓無記名背書票據也無須以背書方式,可以交付、無記名背書、記名背書、變更為記名背書轉讓,故此種背書票據轉讓方式較為多元。
相關文章
一般轉讓背書
記名背書
無記名背書
特殊轉讓背書
回頭背書(indorsementtopartyliableonbill/Rückindossanment)
禁止轉讓背書
隱存保證背書
期後背書
非轉讓背書
委任取款背書
隱存委任取款背書
質權背書
取得連結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背書
背書種類
票據法
留言
感謝大家的造訪,如有建議或勘誤,歡迎使用留言功能通知我們。
熱門文章
法學英文-一般法學(LegalEnglish-General)
法治國原則(ruleoflaw)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體系解釋
單獨行為
單純高權行政(schlichthoheitlicheVerwaltung)
法學英文-刑法(LegalEnglish-Criminallaw)
客觀處罰條件
準物權行為
吸收關係
標籤
一般法律原則
上訴
上訴通則
不完全給付
不純正競合
不起訴處分
不當得利
不確定法律概念
中央法規標準法
內亂罪
公文
公司分割
公司合併
公司法
公司負責人
公司清算
公司設立
公司債
公司解散
公共危險罪
公私法區分
公物
公開收購
公積
分則
反致
支付工具
支票
支票種類
代理
代理人
占有
外國裁判效力
外患罪
本票
本票種類
民事訴訟法
民法
民法物權
民法債編
民法親屬編
民法總則
民訴理論
民訴程序階段
犯罪要件
犯罪要件-分類
犯罪要件-罪責
犯罪要件-違法性
犯罪要件-構成要件
犯罪階段
犯罪類型
立法技術原理
立法程序與技術
立法漏洞
再審
刑事訴訟法
刑法
刑法分則
刑法用語
刑法效力
刑訴當事人
刑罰科處
刑罰執行
刑罰理論
刑罰種類
刑罰論
地之效力
扣押
自白法則
自然人
行政作用
行政法
行政執行
行政處分
行政裁量
行政種類
行政關係
行為能力
住居所
告訴
妨害公務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國交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扶養
抗告
沒收
私法規定類型
兩合公司
協商程序
定金
所有權
承兌
承兌種類
拘提
法人
法人設立
法令名稱
法例
法制原理
法律行為類型
法律事實類型
法律解釋
法案草擬
法院
法條種類
法條競合
法規用語
法規詞語
法規適用
法學英文(LegalEnglish)
法諺
物之瑕疵
物之種類
物權
社團
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
附則
侵占罪
侵權行為
保安處分
保險法
契約
契約確保
契約類型
背書
背書種類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時之效力
時效
校核
案件單一同一
海商法
特別股
純正競合
起訴
送達
逃脫罪
偵查
偵查開始
偽造文書印文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偽造貨幣罪
偽證及誣告罪
動產所有權
勘驗
區分所有權
國私緒論
國家種類
國際公法
國際私法
國際海洋法
強制處分
條文構造
條件
殺人罪
清償
清償地
票據行為
票據性質
票據法
票據瑕疵
第二審
第三審
脫逃罪
船舶所有人責任
被告
通常救濟程序
報酬
提出
期日期間
無因管理
無限公司
無效
發行新股
給付義務群
裁判
訴訟原則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傳喚
傳聞法則
債之保全
債之效力
債之移轉
債之發生
債之標的
債務不履行
傷害罪
匯票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瑕疵
搜索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會計
毀損罪
罪刑法定原則
資本三原則
運送契約
違約金
違憲審查
酬勞
對質詰問
管轄
輔佐人
審判程序
數據看世界
緩起訴處分
賭博罪
憲法
憲法一般原則
憲法類型
舉證責任
遲延
遺棄罪
檢察官
總則
瀆職罪
簡式審判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證人
證券交易法
證據
證據保全
證據種類
證據導論
關係企業
競合
贓物罪
辯護人
權力分立
權利主體
權利行使
權利類型
權利變動
竊盜罪
UNCAT
顯示更多
顯示較少
總網頁瀏覽量
文章分類
民法
刑法
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
憲法
行政法
公司法
證券交易法
票據法
保險法
海商法
法學英文
國際法
國際私法
立法程序與技術
延伸文章資訊
- 1記名票據之轉讓方式,以及背書不連續之效力 - 【高點法律專班】
記名票據之轉讓方式,以及背書不連續之效力. 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1132號 ... 無記名股票,得以交付轉讓之,此為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前公司法第. 164條所明定。
- 2淺談無記名票據禁止背書轉讓之效力|高誌緯律師
按「記名匯票發票人有禁止轉讓之記載者,不得轉讓。」《票據法》第30條第2項定有明文;另《票據法》第124條、第144條規定本票、支票準用之。
- 3無記名支票發票人為禁止背書轉讓的記載,其效力為何?
原禁止背書轉讓的目的係為保護發票人,但因未記名,在保護執票人對其債權的信賴利益下,「禁止背書轉讓」不生其效力,也就是銀行不得因「禁止背書轉讓」之聲明拒絕付款 ...
- 4票據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匯票依背書及交付而轉讓。無記名匯票得僅依交付轉讓之。 記名匯票發票人有禁止轉讓之記載者,不得轉讓。 背書人於 ...
- 5票據轉讓 - MBA智库百科
背書人以背書進行票據轉讓後,即承擔保證其後手所持票據承兌和付款的責任。 ... 因此,在不承認無記名票據和空白背書的國家,單純交付的票據轉讓就不被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