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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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利略用來檢驗慣性定律的斜面實驗。

伽利略·伽利萊主張,施加外力改變的是物體的速度而不是位置;維持物體速度不變,不需要 ... Introduction歷史早期認知衝力說經典慣性相對論詮釋質量與慣性重力質量與慣性質量慣性參考系慣性的起源轉動慣量參閱註釋參考文獻外部連結在物理學裡,慣性(英語:)是物體抗拒其運動狀態被改變的性質。

物體的慣性可以用其質量來衡量,質量越大,慣性也越大。

艾薩克·牛頓在鉅著《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裡定義慣性為:[1] 慣性,或物質固有的力,是一種抗拒的現象,它存在於每一物體當中,大小與該物體相當,並盡量使其保持現有的狀態,不論是靜止狀態,或是等速直線運動狀態。

更具體而言,牛頓第一定律表明,存在某些參考系,在其中,不受外力的物體都保持靜止或等速直線運動。

也就是說,從某些参考系觀察,假若施加於物體的淨外力為零,則物體運動速度的大小與方向恒定。

慣性定義為,牛頓第一定律中的物體具有保持原來運動狀態的性質。

滿足牛頓第一定律的參考系,稱為慣性參考系。

稍後會有關於慣性參考系的更詳細論述。

慣性原理是經典力學的基礎原理。

很多學者認為慣性原理就是牛頓第一定律。

遵守這原理,物體會持續地以現有速度移動,除非有外力迫使改變其速度。

在地球表面,慣性時常會被摩擦力、空氣阻力等等效應掩蔽,從而促使物體的移動速度變得越來越慢(通常最後會變成靜止狀態)。

這現象誤導了許多古代學者,例如,亞里斯多德認為,在宇宙裡,所有物體都有其「自然位置」──處於完美狀態的位置,物體會固定不動於其自然位置,只有當外力施加時,物體才會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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