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指導組 - 萬能科技大學學務處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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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有申請人事費(授課鐘點費、講演鐘點費、酬勞金)請填寫動支經費申請表,並於活動前一日至本組領取領款收據,請講師以正楷簽名、身份證字號及戶籍地址。

經費預支:於學輔電子表單簽核完成後,活動日前"4"個工作天告知學輔承辦人,並於活動結束後3日內完成核銷。

3.活動結束後7日內核銷,核銷時間請於每日15:30前辦理。

4.單項費用如為1,000元以上請先告知廠商於核銷後才能開立支票給付,單項費用如為1,000元以下請先自行付墊,於核銷後匯入社團專戶內。

各項活動辦理可申請項目如下 活動項目 內容 講座 講師鐘點費、講義影印、宣傳海報、場地佈置 研習會 住宿費場地選擇優先序1.訓練機關場所如台電公司訓練所等2.台北教師會館3.救國團場地、交通費、保險費、餐費、講師鐘點費、講義影印、宣傳海報、場地佈置如紅條布等、成果書、雜支 競賽 校外:報名費、交通費、保險費、住宿費、餐費、成果書 校內:獎盃、餐費 帶動中小學 保險費、餐費、交通費、獎品、宣傳海報、成果書、雜支  經費申請流程   社團填寫活動電子表單(附活動計畫書、經費預算表)請於活動2週前上線填寫    經費核銷流程   收據(發票)、計畫書、活動成果報告書(電子檔)活動結束後7日內核銷     320313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1號學務處03-4515811分機22000招生分機21500|更新日期:2022-09-23 Copyright©VanungUniversityOfficeofStudentAffairs.AllRightsReserved. 管理者登入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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