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降輸一半?淺析撤回與退還裁判費 - 協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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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輸一半?淺析撤回與退還裁判費 詳細內容 發佈:2016-12-15 點擊數:3733 作者:協弈法律事務所 圖片來源:pxhere 按我國民事訴訟法第83條規定,原告撤回其訴者,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其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者,得於撤回後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前項規定,於當事人撤回上訴或抗告者準用之。

  次按同法第262條規定,原告於判決確定前,得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

但被告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應得其同意。

訴之撤回應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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