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小學補考制度及實施方式之說明 -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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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能有明確之實施依據,並使學生因缺考或學習領域未達及格標準而補考之機制更趨完善,教育部亦於今年5月20日及 6月19日 召開成績評量準則研修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English網站導覽意見信箱常見問答回首頁 字級: 小 中 大 熱門搜尋:師鐸獎111防疫措施學力鑑定考試 關鍵字 師鐸獎 111防疫措施 學力鑑定考試 進階搜尋 mobile_menu重要政策當前教育重大政策政策白皮書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業務概況報告教育資料中華民國教育現況簡介教育統計法令規章獎補助規定(含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出版品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教育剪影認識教育部部、次長主任秘書室本部各單位體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部屬機構行政法人本部駐境外機構部史網站各級學校師生園地教育雲學習資源(網)教學資源(網)圓夢助學網全國大專校院數位證書驗證系統高教創新招生資訊網電子辭典電子辭典簡介國語辭典簡編本國語小字典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異體字字典成語典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認證檢定及留考華語文能力測驗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臺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試辦計畫便民服務年金改革專區政府資訊公開學產基金資源區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性別統計專區消費者保護方案申辦表單就業資訊線上申辦代售出版品目錄及三聯單教育部性別平等專區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訊息公告即時新聞資料下載電子布告欄活動訊息常見問答即時新聞澄清English網站導覽意見信箱常見問答回首頁當前教育重大政策政策白皮書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業務概況報告中華民國教育現況簡介教育統計法令規章獎補助規定(含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出版品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教育剪影部、次長主任秘書室本部各單位體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部屬機構行政法人本部駐境外機構部史網站各級學校教育雲學習資源(網)教學資源(網)圓夢助學網全國大專校院數位證書驗證系統高教創新招生資訊網電子辭典簡介國語辭典簡編本國語小字典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異體字字典成語典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華語文能力測驗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臺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試辦計畫年金改革專區政府資訊公開學產基金資源區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性別統計專區消費者保護方案申辦表單就業資訊線上申辦代售出版品目錄及三聯單教育部性別平等專區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即時新聞資料下載電子布告欄活動訊息常見問答即時新聞澄清 ::: 當前教育重大政策政策白皮書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業務概況報告中華民國教育現況簡介教育統計法令規章獎補助規定(含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出版品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教育剪影部、次長主任秘書室本部各單位體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部屬機構行政法人本部駐境外機構部史網站各級學校教育雲學習資源(網)教學資源(網)圓夢助學網全國大專校院數位證書驗證系統高教創新招生資訊網電子辭典簡介國語辭典簡編本國語小字典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異體字字典成語典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華語文能力測驗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臺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試辦計畫年金改革專區政府資訊公開學產基金資源區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性別統計專區消費者保護方案申辦表單就業資訊線上申辦代售出版品目錄及三聯單教育部性別平等專區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即時新聞資料下載電子布告欄活動訊息常見問答即時新聞澄清 訊息公告即時新聞資料下載電子布告欄活動訊息常見問答即時新聞澄清 ::: 即時新聞 首頁 訊息公告即時新聞 國民中小學補考制度及實施方式之說明 發布單位:國教署聯絡人:陳家君    電話:(02)7736-7445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為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入學考試之實施,確保學生學習品質,並使學校採行更積極之作為,教育部於今(103)年4月25日修正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於第10條第1項明定「學校應結合教務、學務、輔導相關處室及家長資源,確實掌握學生學習狀況,對學習表現欠佳學生,應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

」及第2項「學生學習過程中各學習領域之成績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者,學校應實施補救教學及相關補救措施;其實施原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並函知各地方政府依憑辦理。

    為使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能有明確之實施依據,並使學生因缺考或學習領域未達及格標準而補考之機制更趨完善,教育部亦於今年5月20日及6月19日召開成績評量準則研修會議,邀集直轄市、縣(市)政府、校長組織代表、教師組織代表及家長組織代表共同研商,並依會議決議將因缺考或學習領域未達及格標準而補考之機制納入準則內規範,因此增列第8條第4項「學生各學期各學習領域之成績未達前項及格基準者,應予補考;其成績依下列規定採計:一、及格者,該學習領域成績以六十分計。

二、不及格者,該學習領域成績就補考成績或原成績擇優登錄。

」及第8-1條「學生學業成績於定期評量時,因故不能參加全部學習領域或部分學習領域之評量,經學校核准給假者,得補行評量,其成績以實得分數計算。

」本案相關修正條文刻正循程序進行草案預告,至學生是否應予補考,將於蒐集各方意見綜整後,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

為確保學力品質,教育部已提供國中小學生在工具學科(國、英、數)未達基準者,接受補救教學。

此外,為使補救教學教師能有效分析學習低成就學生學習弱點,進而提升其學習成效,透過篩選測驗之診斷報告,搭配已研發補救教學基本學習內容與教材提供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以確保其基本學力。

上版日期:103-10-06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回首頁 ::: openclose重要政策當前教育重大政策政策白皮書年度施政方針年度施政計畫業務概況報告教育資料中華民國教育現況簡介教育統計法令規章獎補助規定(含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出版品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教育剪影認識教育部部、次長主任秘書室本部各單位體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年發展署部屬機構行政法人本部駐境外機構部史網站各級學校師生園地教育雲學習資源(網)教學資源(網)圓夢助學網全國大專校院數位證書驗證系統高教創新招生資訊網電子辭典電子辭典簡介國語辭典簡編本國語小字典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異體字字典成語典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國字標準字體筆順學習網認證檢定及留考華語文能力測驗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臺灣重點領域獎學金試辦計畫便民服務年金改革專區政府資訊公開學產基金資源區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性別統計專區消費者保護方案申辦表單就業資訊線上申辦代售出版品目錄及三聯單教育部性別平等專區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訊息公告即時新聞資料下載電子布告欄活動訊息常見問答即時新聞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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