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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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依國防部組織法第六條規定制定之。
第2 條. 國防部參謀本部(以下簡稱參謀本部) 為部長之軍令幕僚及三軍聯合作戰指揮機構,掌理提出建軍備戰需求、建議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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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
法規名稱:,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52951號令修正公布第2條條文.
- 2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2001年10月25日 2001年11月12日 公布於民國90年11月12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9000220970 號令, 廢止,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民國101年), → ...
- 3國防部參謀本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明定其為國防部部長之軍令幕僚、及三軍聯合作戰指揮機構,掌理提出建軍備戰需求、建議國防軍事資源分配、督導戰備整備、部隊訓練、律定作戰 ...
- 4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 - 電子六法全書
參謀本部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軍軍事訓練(含聯合作戰訓練)與兵棋系統運用等全般政策、制度、計畫、作業程序之擬訂、執行及指導;國軍準則發展政策 ...
- 5公報內容 - 中華民國總統府
公布日期:67年07月17日號次:第3382 號. 總統令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七月十七日 茲制定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公布之。 總統蔣經國行政院院長孫運璿國防部部長高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