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亡圖存獻議 - 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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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亡圖存獻議〉1972年雷震向政府提出的國政改革建言。

《自由中國》雜誌創辦人雷震,因籌組反對黨等因素,於1960年被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知匪不報」、「為匪宣傳」罪名判刑10年。

1970年9月刑滿出獄後,繼續關心時政。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表決通過以北京政府代表中國,並驅逐「蔣介石代表」,雷震為了使臺灣「改制以自保」,在傅正的協助整理之下完成〈救亡圖存獻議〉,於1972年1月交給總統蔣中正、副總統兼行政院長嚴家淦、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總統府秘書長張群、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黃少谷各一份,獻議內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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