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用 - 法律-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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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用係指就某項事項所定之法規,於性質不相牴觸之範圍內,變通、間接適用所援引之法規。

如民法第347條:本節規定,於買賣契約以外之有償契約準用之。

跳到主要內容 準用 分類: 立法程序與技術 法制原理 法條種類 準用係指就某項事項所定之法規,於性質不相牴觸之範圍內,變通、間接適用所援引之法規。

如民法第347條:本節規定,於買賣契約以外之有償契約準用之。

但其契約性質所不許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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