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館詐貸二審陳慶男判更重| 法律前線| 社會|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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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富集團總裁陳慶男被控國立海科館詐貸案,高雄高分院判他七年十月徒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慶富集團總裁陳慶男,身兼慶陽海洋公司負責人時承包位於基隆的國立海科館興建營運案,涉三度以不實工程進度向銀行詐貸;一審認定詐得二億三九三○萬元,依銀行法詐欺取財等罪判刑六年十月,高雄高分院認定詐貸金額是三億三八○○萬元,昨天改判七年十月,也加重罰慶陽三千萬元,可上訴。
同案其他被告建築事務所郭姓協理由無罪改判三年半,許姓建築師改判三年八月、夏姓建築師改判四年、彭姓建築師改判四年;慶富梁姓專案人員僅為助理,不具決策權,判三年